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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教育网(江西九江教育网官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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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答:九江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大学,招生代码:8513。2022年三校生高考最低录取分数线47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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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三校生,可以报考的大学如下:

一、2022年江西省三校生高考可以报考7所本科大学,一共录取623人,都是万里挑一的人才,祝你能够金榜题名,大学名单如下:

1、江西农业大学,最低投档录取分数线523分。

2、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最低投档录取分数线519分。

3、江西科技学院,最低投档录取分数线513分。

4、南昌理工学院,最低投档录取分数线513分。

5、南昌工学院,最低投档录取分数线 508分。(注意和南昌理工学院,相差一个字,不要混淆。)

6、江西服装学院,最低投档录取分数线508分。

7、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最低投档录取分数线506分。

二、2022年江西省三校生高考可以报考57所专科大学,一共录取17389人,大学名单如下:

1、江西科技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177分。

2、南昌理工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243分。

3、南昌工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201分。

4、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213分。

5、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最低录取分数线150分。

6、九江职业技术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475分。

7、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331分。

8、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225分。

9、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402分。

10、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275分。

1 1、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355分。

12、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457分。

13、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253分。

14、江西水利职业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229分。

15、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181分。

16、南昌职业大学,最低录取分数线193分。

17、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445分。

18、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331分。

19、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220分。

20、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251分。

21、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最低录取分数线153分。

22、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434分。

23、江西青年职业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205分。

24、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282分。

25、江西工程职业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232分。

26、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171分。

27、九江职业大学,最低录取分数线472分。

28、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203分。

29、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216分。

30、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223分。

31、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207分。

32、赣西科技职业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192分。

33、鹰潭职业技术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223分。

34、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276分。

35、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265分。

36、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464分。

37、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225分。

38、上饶职业技术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199分。

39、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200分。

40、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225分。

41、江西传媒职业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220分。

42、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160分。

43、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150分。

44、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157分。

45、江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173分。

46、萍乡卫生职业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381分。

47、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203分。

48、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219分。

49、景德镇陶瓷职业技术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150分。

50、共青科技职业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201分。

51、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257分。

52、江西洪州职业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206分。

53、南昌影视传播职业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178分。

54、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414分。

55、九江理工职业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162分。

56、赣州职业技术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210分。

57、和君职业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1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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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年江西九江市濂溪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一)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本机构审查,经现场确认和体检合格后,报九江市教育局认定。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1.户籍在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内的社会人员;

2.在濂溪区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3.在我区范围内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5.驻濂溪区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当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取得就读学校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2.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

(1)户籍、居住证为濂溪区的申请人、区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网报时认定机构点选:濂溪区教育体育局。现场确认点选:九江学院、九江职业大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选择在本校现场确认点办理;其他人员按照户籍(无户籍按暂住证)所在地选择在濂溪区行政服务中心教体局窗口现场确认办理。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网报时认定机构点选:九江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九江学院应届毕业生选择九江学院确认点办理;其他人员按照户籍(无户籍按暂住证)所在地选择在濂溪区行政服务中心教体局窗口现场确认办理。

(2)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学校所在地申请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3)现役军人和武警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

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21年4月19日8:00—4月30日23:59;

网报对象: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包括2021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21年6月16日8:00—6月25日23:59;

网报对象:仅限于参加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2021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并取得中小学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

2.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阶段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第二阶段无法申报、认定(我省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3.网上申请报名时,仔细阅读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因信息填报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网上报名完成后,按照认定机构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申请人近期彩色白底一寸免冠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5.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网报页面下载《个人书》,并用A4白纸打印。

本人在《个人书》“人”栏用正楷字体签名后拍照上传;上传时应确保图片里的文字内容朝上、整体清晰。《个人书》将以图片方式嵌入到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提交网报信息后,导出认定申请表电子档,再次审查照片、书、网报内容是否正确清楚完整,符合标准。其中《个人书》包括标题、内容、签名、日期四个方面,不合标准的要重新上传。

7.《普通话证书》、《毕业证书》尽可能通过网报系统核验成功,遇网络问题多核验几次。多次核检不成功再按现场确认要求进行。

1.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根据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对材料不全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必须一次性告知所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如下:

第一阶段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5月6日—2021年5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5月9日周末休息)

确认对象: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包括2021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6月22日—2021年6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6月26日、27日周末休息)

确认对象:仅限于参加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2021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并取得中小学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

(1)九江学院、九江职业大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选择濂溪区教育体育局下设的本校现场确认点;

(2)我区范围内的申请人(除九江学院和九江职业大学应届毕业生以外)选择濂溪区教育体育局行政服务股现场确认点。

(联系人:蒋老师0792-8334085)

(濂溪区政务服务局一楼教体局窗口 0792--8566625)

3.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材料,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以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验证。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4.申请人确认时应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普通话证书》、《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毕业证等原件备审。

5.对材料不全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必须一次性告知所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申请人不能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的材料,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可以提交书,认定机构可以容缺受理和认定;申请人应在时限内补齐材料后进行认定。

6.对申请人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不符合规定的《个人书》,可要求申请人重新上传或由认定机构帮助重新上传。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8.现场确认时请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备口罩,主动扫码,接受测温。于各确认点入口处取号并自觉排队,同时保持1米间距。

1.濂溪区教育体育局行政服务股现场确认点体检时间:

第一阶段网报: 5月6日-5月11日

第二阶段网报: 6月22日-6月28日

2.九江学院、九江职业大学申请人完成网报后,可尽快在本校确认点领取带本校标识、编号的体检表,预约前往医院体检,以免拥堵。

3.体检前三天清淡饮食,不熬夜,不喝酒,体检当天空腹,采血和彩超检查后方可进食,尿液分析应留取中段尿 。

4.温馨提醒:不同网报对象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相应的网报、现场确认和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

(以上时间安排,若遇政策调整另行通知。)

5.体检对象:申请小学(幼儿园)、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的申请人。

6.体检地点:九江市濂溪区人民医院门诊五楼体检科。

7.体检费用,体检时由医院收取。

8.申请人由于特殊原因不能第一批次规定时间内体检的,请在第二批次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工作要求,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间设置网报时间、完成现场确认、体检及发证工作。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打印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中,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完成认定后,应及时公布证书领取时间,做好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发放,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领证登记工作。)

申请人违规违纪处理。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期间必须确保通讯畅通,自觉通过网报手机号、添加微信群或QQ群配合和支持认定的各项工作。如停机、换号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造成无法认定,责任自负。

濂溪区教师资格认定网报申请人务必在确认点通过二维码扫描加入微信群:2021年濂溪区××教师资格认定群,以便及时沟通问题和接收认定期间的通知。

(联系人:蒋老师0792-8334085)

(濂溪区政务服务局一楼教体局窗口 0792-8566625)

三、2021年江西九江庐山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公告

1.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我市,并已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社会人员(2021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且无犯罪记录)。

3.部队驻地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当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取得就读学校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2.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1.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

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21年4月19日8:00—4月30日17:00 

网报对象:认定范围内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包括2021年1月面试取得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的人员)。

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21年6月16日8:00—6月25日17:00

网报对象:认定范围内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仅限2021年5月面试取得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的人员)。

2.网上申请报名时,请仔细阅读所选择的庐山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因信息填报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网上报名完成后,按照认定机构要求在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申请人近期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4.申请人需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下完成普通话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的核验或补充,同时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认真阅读《个人书》并下载打印,由本人签名后拍照上传报名系统。

本人在《个人书》“人”栏用正楷字体签名后拍照上传;上传时应确保图片里的文字内容朝上、整体清晰。《个人书》将以图片方式嵌入到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提交网报信息后,导出认定申请表电子档,再次审查照片、书、网报内容是否正确清楚完整,符合标准。其中《个人书》包括标题、内容、签名、日期四个方面,不合标准的要重新上传。

申请人选择庐山市教育体育局下设的行政服务大厅现场确认点。

四、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确认材料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根据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对材料不全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必须一次性告知所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    

由于疫情原因,根据防疫需要,戴好口罩,自觉排队,保持1米间距,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本机构采取错时和预约的现场确认方式,具体确认时间安排如下:

1、第一阶段现场确认(双休及节假日除外)

在2021年4月19日—4月30日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现场确认时间:

在2021年4月19日—4月30日属庐山市户籍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受九江市教育局委托我市同步开展现场确认。具体时间:

不能在以上规定时间段内现场确认或者错过规定时间的,可以通过电话预约现场确认时间,如本人不能来现场确认可以委托家人或朋友帮忙。

现场确认时间必须在2020年5月6日-5月19日这个时间段内。

2、第二阶段现场确认(双休及节假日除外)

在2021年6月16日—6月25日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时间:

在2021年6月16日—6月25日属庐山市户籍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受九江市教育局委托我市同步开展现场确认。具体时间:

不能在以上规定时间段内现场确认或者错过规定时间的,可以通过电话预约现场确认时间,如本人不能来现场确认可以委托家人或朋友帮忙。

现场确认时间必须在2020年6月18日-6月28日这个时间段内。

3、确认地点:庐山市行政服务大厅教体局窗口(庐山市国土资源大楼对面)

 (二)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或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验证。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材料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直接比对验证的申请人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2)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照片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码)。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不能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可以提交书,本机构可以容缺受理和认定,申请人应在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后进行认定。

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不符合规定的相关图片和《个人书》,须重新上传。

现场确认合格的申请人均须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由庐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现场确认时另行通知。体检表由确认点提供,体检费用在体检时由医院按照国家规定收取。

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

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在2021年8月10日前完成网上认定工作,作出认定结论,导出证书和申请表打印数据。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打印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中,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做好空白证书领取和打印证书工作。及时公布证书领取时间,做好证书发放工作。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由设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进行打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领证登记工作。(证书领取地点在庐山市行政服务大厅教体局窗口)

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1、请申请人按本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体检。因错过报名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报名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因故不体检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在个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3、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受九江市教育局委托我市同步开展九江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现场确认及体格检查工作。凡申请人属庐山市户籍(无户籍按暂住证)的可以选择我市现场确认点,方便申请人就近办理。

4、网报时上传的图片必须端正、清晰、完整。

5、申请人必须遵守本机构的防疫要求,做好防疫保障措施,按照错时审核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6、本机构支持邮寄教师资格证书,费用自理。

7、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加入“庐山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群”。在认定教师资格期间请自觉通过网报手机号、添加微信群配合和支持认定的各项工作,必须确保通讯畅通,如停机、换号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造成无法认定,责任自负。

未尽事宜请仔细阅读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1.咨询电话:庐山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0792-2662328

2.现场确认点(地点庐山市行政服务大厅教体局窗口)

联系人:于老师  杨老师     电话:0792-2650255     

微信:wxid_hj92jbqah02c22 微信:yvv1877082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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