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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事局网站(深圳人力资源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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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人事档案服务中心在哪

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深圳人事档案服务中心在哪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深圳人事局网站(深圳人力资源局官网)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负一楼(地铁竹子林B1出口西行300米)

2、人事档案服务中心—罗湖业务分部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深圳人才大市场大厦616

3、人事档案服务中心—高新区分部

地址: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科苑南路综合服务楼五楼

4、人事档案服务中心—中心区分部

地址:深圳市宝安中心区海秀路19号国际西岸商务大厦17A01

5、人事档案服务中心—龙华分部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深圳北站西广场深圳通大厦2楼208A

6、人事档案服务中心—龙岗分部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福路5号荣超英隆大厦1809—1810室(珠江广场西侧)

怎样查询自己的档案在深圳哪个人才中心

网站是否有查询功复能,需制要根据人事局情况确定。

1、咨询114查询当地人事局的电话号码,员工提供档案查询的电话号码。提供电话咨询。

2、携带身份证到人事局档案管理部门查询。

为保存档案服务的组织有各地人才市场、区、县人才市场和街道办事处等。根据我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

毕业生人事档案依法、强制性地属于国家统一管理的公共信息,个人不得对其进行截获和销毁。

国家对毕业后未就业大学生的档案管理一般采取三种方式:

1、将档案移交给生源,由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接收,并由个人办理托管手续。

2、离开档案在学校,工作单位的实施后,户籍和档案工作单位的位置,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登记回源的学生,学校将不再就业登记卡的问题。

3、将档案转移到就业中介机构或人才交流中心。

二、《深圳市人事局接收院校毕业生函》在哪获得

《深圳市人事局接收院校毕业生函》的获取详细流程如下。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深圳市人事局人才引进(毕业生)窗口

受理时间:每年度《接收高等院校毕业生和引进在职人才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时间

已在深圳市人事局办理人事立户并且已申报年度引进人才计划和人才统计信息的单位可办理:

一、院校应届毕业生条件(满足其中之一者)

3、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各院校毕业生;

4、国家教育部直属、其他部委所属和省属院校本科以上并取得大学英语四级以上(含四级)合格证书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急需专业的毕业生;

二、在同等条件下,用人单位应优先接收市内院校及深圳市生源的毕业生。

1、《接收院校毕业生呈批表》(一、二);(深圳市人事局网上申报输入信息后打印)

2、《毕业生推荐表》;(提交原件。须加盖毕业院校毕分办或学生处公章)

3、《毕业生成绩单》;(提交原件。须加盖毕业院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4、《大学英语考试证书》(四级及四级以上);(提交复印件、验原件。由“院校毕业生条件”中的第4类学生提供)

5、院校毕业生身份证;(提交复印件)

6、根据下列不同情况,须提交下列资料:

⑴、由毕业院校计划生育部门开具计划生育证明;(提交原件)

⑵、《结婚证》;(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①、节育措施证明;(提交原件)

②、独生子女证;(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Ⅱ、深圳生源的大专、中专毕业生须提供招生名册;(提交复印件并加盖毕业院校招生办章)

Ⅲ、深圳生源的市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户口本;(提交复印件,验原件。如户口已迁往毕业院校的,须提供原户口底册复印件并由原派出所加盖公章或原派出所开具证明)

Ⅳ、非本年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Ⅴ、军队院校地方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地方生证明(提交原件)以及招生名册(提交复印件并加盖毕业院校招生办章);

Ⅵ、大专升本科的毕业生须提供本科的招生名册和录取通知书;(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Ⅶ、师范院校的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非师范生证明;(提交原件)

Ⅷ、经费自给编制职员须提供编制卡(提交原件。由市编办开具);其他编制的政府事业单位职员须提供《深圳市职员聘用备案表》(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1、报考政府公务员及非经费自给职员的院校毕业生,资料先报深圳市人事局公务员与职员管理处审查、审批。

2、党群单位接收为参照公务员或市属党群事业单位接收为非经费自给职员的院校毕业生的资料,报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审批后,提交深圳市人事局并领取联系函。

3、区组织部、区人事局及各单列单位根据各自管辖的单位接收的院校毕业生的资料,统一由区组织部、区人事局及单列单位向我局申报资料。

1、呈报单位已申报本年度的接收毕业生计划及上年度人才统计信息;

2、呈报单位负责对拟接收的毕业生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向其所在学校索取毕业生材料;(注意:须在人事局审批同意后,接收单位方可与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

3、呈报单位从深圳市人事局网站(http://www.rsj.sz.gov.cn)——“网上申报”——人才引进信息网上申报输入院校毕业生信息。成功提交信息后,打印《接收院校毕业生呈报表》(一、二),并按“申报资料”要求和顺序准备好资料,经法人代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名、盖公章后,于第二个工作日后方可向深圳市人事局报送资料。(注意:1、如呈报单位为下属单位申报毕业生接收手续,下属单位需在《接收院校毕业生呈报表》中的“接收单位考核小组意见”栏中法人代表签署意见、盖公章; 2、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员(经费自给编制的除外)须分别从公务员管理网上申报和事业单位职员管理网上申报进行信息的申报,并先由深圳市人事局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处进行审批和资格审查)

4、院校毕业生接收手续只能由呈报单位的专职人事干部凭身份证原件、《人事立户登记证》原件来深圳市人事局办理,人事干部须熟悉政策和办理程序,材料齐全并装订整齐后,方可前来办理。如果人事干部为拟接收的毕业生本人,要执行回避制度,则由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人员为其办理。

5、材料经受理后,符合条件者,在7个工作日答复,呈报单位可在深圳市人事局网页(www.rsj.sz.gov.cn)主页上的“人才引进查询”查询审批结果;

6、审批同意后,由呈报单位人事干部凭身份证原件、《人事立户登记证》原件到深圳市人事局(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领取调令、联系函窗口)领取《深圳市人事局接收院校毕业生函》;(各区及单列单位统一申报的,由各区及单列单位统一来领取。无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并委托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的,须与其签定代理协议后,凭《人事立户登记证》、《领取<深圳市人事局接收院校毕业生联系函>凭证》来领取。)

7、凭《深圳市人事局接收院校毕业生函》回毕业院校办理毕业生就业派遣手续。

8、毕业生按每年公布的《院校毕业生报到须知》的要求办理报到手续,领取毕业生介绍信及入户口指标卡。

一、调干、接收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凭人事立户本呈报材料。受理材料的工作人员必须核对用人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名。

二、呈报材料人员必须在呈报表的“人事经办人”处签名、登记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受理材料的工作人员要核对其身份和签名。

三、没有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不能由人事经办人(或个人)自带调干人员档案,调干人员档案必须由原单位通过机要转递到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室。

注:以上信息来源于深圳人事局官网

三、深圳市人事局的主要职能

1、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和人事管理政策法规,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二、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的职位分类和正处级职务以下人员的职数管理、录(聘)用、考核、任免、交流、回避、辞职辞退、奖惩、培训和申诉、控告以及出国赴港澳政审工作。

3、三、负责编制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人数计划和工资总额计划,并按上级批准的计划分解下达。

4、四、负责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处级以下干部市内外的调动和全市接收安排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工作。

5、五、负责全市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拟定人才流动政策法规;管理人才市场;建立国(境)外人才机构和组织进入我市人才市场的准入制度。

6、六、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转业干部自主择业的后续管理以及随军家属的安排。

7、七、负责全市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工作;组织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和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管理博士后工作站;参与制定知识分子政策,负责职称改革和管理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

8、八、负责公派出国留学派出工作,以及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创业的咨询、服务和身份认定工作,并协助管理创业资金。

9、九、制定全市公务员、职员、军转干部培训规划;管理和协调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培训工作;归口管理出国赴港澳培训工作。

10、十、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综合管理全市行政机关及其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退职工作。

11、十一、拟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奖励表彰制度;负责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立项和审核工作。

12、十二、代管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管理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深圳市外国专家局)。

13、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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