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潜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潜山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潜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潜山潜人社字[2010]21号文是什么内容
依据《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省政府194号令)和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潜山县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暂行规定的通知》(潜政【2008】6号)文件规定,并请示县政府同意,联合下发了潜人社【2010】21号文件,对我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做出了明确规定。
各建设工程施工企业:
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省政府194号令)、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安徽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劳社字[2004]68号)和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潜山县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暂行规定>的通知》(潜政[2008]6号)等文件规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
(一)自2010年8月1日起,凡在我县境内实施的建筑、交通、公路、水利等工程项目,应按照工程造价的2%预提工资保障金。
(二)施工企业在工程招投标签订合同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账户足额存储工资保障金,凭工资保障金缴款收据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开具工资保障金缴款证明。
(三)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查属实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同时启动工资保障金支付程序。工资保障金支付后,企业在15日内补缴工资保障金。
(四)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施工企业要在工程驻地进行工资支付结清情况公示,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工程审批部门。公示期满15日,工资支付无拖欠、无投诉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方可办理工资保障金退款手续。
(五)施工企业支取保障金,要出具书面申请,出示缴款证明,并提供农民工工资发放花名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5个工作日内审结并向施工企业退还保障金。
二、明确职责,强化监管
(一)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列入工程招投标考核内容。施工企业投标报名时必须出具本地或当地人社局开具的无拖欠工资情况证明,否则,取消施工企业报名资格。
(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要对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实施全程监管,及时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规范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分包单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四)项目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工程款拨付情况的监督,因拖欠工程款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令限期改正。
三、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推进诚信制度建设
(一)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将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不得评优评先。
(二)施工企业由于监管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将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限制其投标资格。负责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由于监管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相关主管部门应追究其责任,吊销其项目经理资质。
(三)对连续拖欠劳动者工资2个月以上或者1年内累计拖欠劳动者工资3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机关应对其实施重点监察。列入重点监察的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改正的,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数额较大、造成严重影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在新闻媒体进行公布,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工会组织以及工商、税务、人民银行等企业信用征集机构。
潜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潜山县交通运输局
潜山县水利局潜山县监察局
二0一0年九月九日
报:县政府办公室,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标采购
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输局、水利局、监察局
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安庆各区县的社保局电话及地址一览
对于安庆各区县的社保局电话及地址一览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我,今天我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安庆市棋盘山路348号
服务热线:12333
办公电话:0556-5897010、5897011
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春冬季)或3:00-6:00(夏秋季)。
公交路线:
1、乘坐公交9路、12路、21路、24路、28路公交车到科技广场公交站下步行50米。
2、乘坐5路空调、15路、18路、19路公交车到龙狮桥公交站下步行790米。
微博:暂无
邮编:246003
网站:
管辖范围:迎江区、大观区、宜秀区、桐城市、怀宁县、枞阳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望江县、岳西县。
安庆市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城路154号
电话:0556-8760931
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华阳大道
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龙眠路86号
电话:0556-6121510
安庆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安庆市迎江区棋盘山路334号
安庆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
安庆市迎江区棋盘山路334号
桐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桐城市羊子路龙安广场
怀宁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怀宁县高河镇皖河路351号
枞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枞阳县枞阳镇湖滨路62号
潜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潜山县潜阳路444号
太湖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太湖县龙山路43号
宿松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宿松县孚玉路
望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望江县华阳镇回龙路36号
岳西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天堂镇环城路33-11号
潜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牵头推进全县人事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工作。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开展就业援助,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完善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本养老金统筹办法,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
(五)负责就业专项资金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急预案,实施就业专项资金和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综合管理;承办法定、委托或授权管理相关人员的人事任免事项;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审核上报和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奖励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荣誉和奖励制度;负责县政府及以上奖励、表彰事项审核工作。
(七)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综合管理;负责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引进、培养及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落实省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指导协调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考核等工作。
(八)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绩效工资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九)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负责按照省市要求落实好引进国外智力及出国(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和相关政策办法。
(十)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培训、服务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贯彻执行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有关政策。
(十一)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负责管理和监督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贯彻实施职(执)业资格制度,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技工等级考核颁证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实施劳动保障监察,负责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潜山县考试培训中心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全县公务员初任、任职、更新知识、专门业务的培训;承担军转干部培训工作,开展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培训;协助各行业各部门开展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承办局各类业务培训;承办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选调工作人员等考试工作,负责各类试卷制作、订购、接送、保管、保密和考场设置等工作,组织考前培训、岗前培训等工作;开展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考核工作;承担各类人事培训基地的申报、评估和业务指导;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培训证书的发放、验印和管理工作;落实省、市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布置的各项培训任务;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潜山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要职责:负责管理委托单位或个人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办理人事代理相关业务;受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人事档案关系托管手续;配合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收集、就业推荐等工作,参与指导或承办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组织对各类人才进行职业能力测评,承办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接受单位委托和个人申请,联合办理人才引进、招聘相关工作;受委托承办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调配事宜、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选调工作;办理出(入)县的聘用制人员流动手续;受委托承办企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的管理;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保留潜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主要职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用人单位实施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负责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及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的落实,承办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收取、管理工作。
(四)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制定全系统信息化工作应用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对计划落实情况的检查;负责组织全系统各类应用系统的管理;负责组织全系统计算机设备管理;组织运用数据库技术,对全系统综合数据进行分析利用,数据质量的监督考核;负责组织与外部有关部门的计算机联网和信息交换;负责全系统网络、综合数据的安全管理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的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工作信息的网上发布、更新及网帖的回复工作。
(五)潜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个直属单位有:潜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农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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