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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休息权下列说法错误的
关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关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
B.用人单位应该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C.发生事故需要紧急处理的,用人单位可延长工作时间直至危险状态消失
D.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2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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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D。
解析:《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
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A项正确。第38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B项正确。第4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第41条:“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C项正确。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D项应该是3倍,所以错误。故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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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权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休息权”,《法学词典》的解释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劳动者为保护身体健康和提高劳动效率而休息和休养的权利。其目的是保证劳动者的疲劳得以解除,体力和精神得以恢复和发展;保证劳动者有条件进行业余进修,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文化水平;保证劳动者有一定的时间料理家庭和个人的事务,丰富自己的家庭生活。
”《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上的解释是:“劳动者在履行劳动义务的同时依法享有的休息、休养的权利。劳动者的休息权是工人阶级长期斗争争取到的权利。休息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也有学者认为,休息权是指“劳动者在劳动中经过一定的体力和脑力的消耗以后,依法享有获得恢复体力、脑力以及用于娱乐和自己支配的必要时间的权利”。如果仅仅从劳动法的角度来看,我们认为,上述第三种论述较为科学和全面。
作为一种法定权利,概括地说,休息权是居民和劳动者享有的使自己的体力和脑力得到恢复,以及得到闲暇以享受生活和获得充实与发展的不受非法干涉和骚扰的权利。承认休息权是一项人格权利,必须基于以下法律的和观念的前提:第一,享有休息权的主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第二,承认自然人首先是一种生物或者生命体,其能力(体能、体力和智能、智力)总是有限的;第三,社会普遍树立或者至少是接受了尊重人权的思想观念。
1、休息权是劳动者的权利,是相对于劳动权的一种权利。它既是劳动权存在的前提条件,也是劳动权的一种派生形态,因而又以劳动权为前提。
关于休息权说法错误的是
关于“休息权”,《法学词典》的解释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劳动者为保护身体健康和提高劳动效率而休息和休养的权利。其目的是保证劳动者的疲劳得以解除,体力和精神得以恢复和发展;保证劳动者有条件进行业余进修,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文化水平;保证劳动者有一定的时间料理家庭和个人的事务,丰富自己的家庭生活。
1、休息权是劳动者的权利,是相对于劳动权的一种权利。它既是劳动权存在的前提条件,也是劳动权的一种派生形态,因而又以劳动权为前提。
2、休息权具有人身自由的特性。一方面,休息权与人身自由的关系通过劳动权来显现。如果一个人只有劳动权而不享有休息权,这就意味着人在这种情况下已经没有了任何人身自由。虽然这种状况在现实世界中是不可能存在的,但却从反面说明劳动者是否享有休息权以及享有休息权的程度与其人身自由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相当的关联。另一方面,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与劳动者的劳动权完全是另一个概念。休息或者说安宁的生活,或者免被骚扰的自由权是自然人的人格权,没有这种人格权,自然人的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就无法得到充分的显现,现代社会以人为本的理念就难以得到真正的实现。
3、休息权与个人发展权也存在一定的关联。休息权不仅可以使劳动者在参加一定时间的劳动或工作之后通过休息和休养,恢复体力和精力,而且还可以使人们在休息时间里,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提高技能,发展身心。这就意味着休息权不仅是实现劳动权的手段,还有其自身的特殊意义,即发展和完善劳动者自身的涵义。劳动者正是通过充分享有该权利而使个人的发展权得到满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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