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育才中学分校的简介
近几年来,在市教育局正确领导下,在育才中学的管理指导下,学校以“尊重人、发展人、完善人,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为办学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三个面向”,积极树立符合素质教育和新课改要求的教育观、教学观、质量观。确立了“在阳光下生活,在自信中成长”办学理念、“养浩然之气,弘博学之志”的校训和“修德、笃行、健体、乐学”的校风,提出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文化育人,发展特色”的办学思路。
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规范学生作业量、规范教材征订、规范学生考试评价……把省市素质教育精神一一落到实处,切实做到“把时间还给学生、把健康还给学生、把能力还给学生”。自2008年起着力构建“四维“互动“阳光大课堂”,把“学会求知、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学会创新”作为“四维”育人目标,让学校教育携手家庭、社会、自然,以师生平等互动、生生合作互动,打造以“阳光”为核心的校园文化,引导学生建立起阳光的生活态度,成为幸福生活的创造者、和谐校园的建设者。
一构建快乐体验的阳光德育。
把德育生活化,以学生体验为基础,将德育架构在学校、社会和大自然中,融入到学生学习、生活的全过程,引导学生“养浩然之气,弘博学之志”。开展了法制教育进校园、“创诚信校园,培育诚信师生”、“唱响班歌,树班魂“等活动,设立了校外“文明礼貌监督岗”,成立了“社区环保宣传队”等,让学生感悟生活,体验快乐,提升道德水平。开展“诚信应考、阳光考场”,市电视台进行了专题报道。逐渐养成了健康的阳光生活习惯,社会公德意识和责任意识大大增强;
二积极开展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效益。初步构建成以“六步阳光教学模式”为主要形式的课堂教学模式。这种模式从人本主义出发,以“多元互动”为手段,以“小组合作”为形式,让学生从传统的“被动式接受”学习转向“主动创新性”学习,最终实现“四维”育人目标,“六步阳光教学模式”得到市教育界专家的认可,在济宁市素质教育会议上作为经验在全市交流;
三掀起大搞班级文化建设的高潮。
教室内外,异彩纷呈。条条标语各具特色、引人深思、催人奋进:迎着晨风想一想,今天该怎样努力?踏着夕阳问一问,今天有什么长进?;要站就站排头,要争就争一流;书山有路趣为径,学海无涯乐作舟……一个个专栏色彩斑斓、造型美观:文化长廊、书法园地、英语角……这些充满着成长气息的“班级之窗”,充分展示了同学们的审美情趣和艺术才华,让学生们在温馨美丽的环境里陶冶情操、明理悟道。这也得到上级领导的好评和兄弟学校的赞赏,成为省教育电视台、市电视台的专题新闻,多次播放;
四开展了丰富多彩的“阳光体育”活动。
每天安排学生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为此,学校开辟了乒乓球、羽毛球场地,在操场开挖了200平方米的大沙坑,上面安置了各种健身器材,成了学生强身健体的乐园。学校开展了趣味运动会,设立托球跑、定点投球、跳绳、踢毽子、拔河等学生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激发了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强身健体的热情,培养了学生团结协作、不怕困难、勇于拼搏的优良品质;
学校先后承担了《新课标下教与学行为的转变》、《因学定教实践模式的实践与研究》等省、市科研课题。先后获得市、省《电化教育示范学校》、《创新教育实验基地》、《研究性学习理论与实践实验学校》、《市规范化学校》《十佳校旗学校》等称号,张宏群校长获全国科研创新校长称号,有13人获省级优秀教师、教学能手、优质课称号;30人获市级优秀教师、教学能手、优质课和教学基本功优胜者称号;市级骨干教师8人,市学科带头人2人;获奖论文100多篇,受到上级和社会的好评。
历尽天华成此景,人间万事出艰辛。面对素质教育的新形势、新挑战,学校将继往开来,干事创业,把握教育大势,克服一切困难,坚定不移地推进素质教育,发挥我校优势,积极探索素质教育的新路子,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济宁市育才中学分校的介绍
济宁市育才中学分校是市级规范化初级中学,在教育教学上接受济宁市育才中学的管理指导。济宁市育才中学分校坐落于孔孟之乡,大运河畔,是一所市属重点初级中学,迄今已有40年的办学历史。学校占地25743平方米,现有24个教学班,在校生1300余人,教职工119人,有省市级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质课执教者50余人。学校环境优美,设施完备,建有教学楼、综合实验楼、多功能报告厅、多媒体教室;配备了现代化的物化生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微机室、语音室等教学设施,铺设有高标准的塑胶操场,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济宁育才中学有没有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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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高中阶段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
作者:佚名信息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638更新时间:2007-9-30
关于公布高中阶段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精神,努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确保高中阶段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收费管理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01]311号)将非义务教育的高中阶段(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学校收费标准授权市地管理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加强学校收费管理,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和群众承受能力,经市政府同意,对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收费标准进行了规范,现将具体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中学校收费标准
(一)学费:省级规范化高中(省级重点高中)每生每学期800元,城市高中每生每学期500元,农村高中每生每学期300元。
(二)普通高中自主生培养费:省级规范化高中(省级重点高中)每生6000元;济宁一中、育才中学每生8000元;城市高中每生4000元,农村高中每生3000元。自主生交纳培养费后,每学期仍按标准交纳学费。
(三)住宿费:住校学生,每生每学期城市70元,农村50元。实行公寓化的,其收费标准另行审批。
二、国办职业中专、综合高中及职业高中各项收费标准参照同类国办普通高中执行。
三、代收费项目和标准
课本、作业本:按定价或成本价收费;班费:每生每学期20元;取暖费:属集中供暖的,每生每个采暖期50元,属火炉供暖的,每生每个采暖期30元;学校自行车看管费:每生每学期10元;电教教材:每生每学期16元(只限列入省市县三级电化教育示范(试点)学校收取)。
四、减免比例
收费标准制定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落实对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减免比例,农村一般不少于学生总数的20%,城市不少于学生总数的15%。如遇重大自然灾害年份,应适当提高减免比例,并采取其他措施进行救助,确保学生不因经济原因而辍学。
五、以上为最高收费标准,具体标准由学校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的承受能力,在上述标准之内各自确定,并报同级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备案。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一律不得在上述收费项目之外擅自增加收费项目。
六、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下发的招生计划,按国家规定标准控制班额。自主生比例不得超过25%。收费标准公布后,各学校须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高中学校收费要严格实行“一证、一卡、两公开、四统一”的收费管理办法,坚持“票款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全额缴入财政专户。
七、本规定自二○○二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学生入校收费前,各学校对此件全文进行公示。每年秋季开学后,市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将对各学校招生和收费情况进行检查。
济宁市物价局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教育局
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http://www.jnjyw.edu.cn/bjswsb/ShowArticle.asp?ArticleID=2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