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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合同?单价合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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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单价合同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单价合同的概念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单价合同?单价合同的概念

单价合同是什么意思

单价合同是指,确定了实物工程量单价的合同。包括固定单价合同,即在工程全部完成后,以竣工图的工程量最终结算总价款的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即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调整合同单价来确定实际结算单价的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七百九十六条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编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单价合同有哪些形式

单价合同形式分为固定单价合同以及可调单价合同。

【可调单价合同】

可调单价合同一般是在工程招标文件中进行使用,在工程结算时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单价进行调整的。

合同所确定的固定单价为完成合同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脚手架搭拆费、工资性津贴、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材料代用、人工调差、材料价差、机械价差、政策性调整、施工措施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清单综合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

【个人建议】

固定单价合同是最常用的一种合同形式,特别是在设计或者其他建设条件不太落实的情况之下,通过固定单价合同可以更好地完成工程量的结算,在工程全部完成时已竣工图的工程量,最终结算工程总价款对于买方和卖方都是有着非常好的保护作用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任何合同都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我们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仔细查阅相关合同条款,如果有阴阳合同的现象,一定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拓展资料】

两者区别:

固定总价合同是指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总价,当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还是要按照规定予以增减造价的。

如果没有设计变更,结算=预算(中标价)。

单价合同是指按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单价,而工程量按实结算。一般情况招标方都是给一个暂定量的。

结算=审计工程量*中标单价。

固定单价是有利于乙方的,但如果固定总价,业主在施工过程中,投入的管理人员会少些,省心,而且利于控制造价。

有些时候设计图纸不详细、相关条件不具备,这时候工程量无法计算准确,但又想招标,这时候可以采用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算,把图纸不详细的风险转嫁于施工单位。

单价合同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单价合同一般指的是确定了实物工程量单价的合同。包括固定单价合同,即在工程全部完成后,以竣工图的工程量最终结算总价款的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即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调整合同单价来确定实际结算单价的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第七百九十六条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编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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