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签证怎么办理
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所需资料包括基本材料与其他支持性材料。
一、基本材料
1、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2、签证申请表及照片: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及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近期、正面、彩色(浅色背景)、免冠、护照照片。
3、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如您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您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
二、其它支持性申请材料
1、C字签证: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2、D字签证:中国公安部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3、F字签证:中国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
4、G字签证:赴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已确定日期和座位的联程机(车、船)票。
5、J1字签证:中国外交部新闻司签发的签证通知函及记者所在媒体出具的公函。申请人应先与中国使领馆新闻处联系,办妥相关手续。
6、J2字签证:中国外交部新闻司或有关单位的签证通知函及记者所在媒体出具的公函。申请人应先与中国使领馆新闻处联系,办妥相关手续。
7、L字签证:往返机票订单和酒店订单等行程材料,或中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
8、M字签证:中国境内贸易合作方出具的商务活动文件、经贸交易会请柬等邀请函件。
9、Q1字签证:家庭团聚、寄养事由等。
10、Q2字签证: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公民出具的邀请函件。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11、R字签证: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引进条件和要求,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12、S1字签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13、S2字签证:如系私人事务,须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供有关私人事务证明材料。
14、X1字签证: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及复印件。
15、X2字签证: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16:、Z字签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工作期限不超过90日的,还需提供《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且申请人须在《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上注明的起始日期前申请签证,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所注期限;
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明》;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营业性文艺演出批件和《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且申请人须在《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上注明的起始日期前申请签证,演出时间不能超过《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所注期限;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发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邀请信》。
扩展资料:
下列进境旅客应向海关申报,并将申报单证交由海关办理物品进境手续:
1、非居民旅客及持有前往国家(地区)再入境签证的居民旅客携带途中必需的旅行自用物品超出照相机、便携式收录音机、小型摄影机、手提式摄录机、手提式文字处理机每种一件范围者。
2、携带人民币现钞6000元以上,或金银及其制品50克以上者。
3、非居民旅客携带外币现钞折合5000美元以上者。
4、居民旅客携带外币现钞折合1000美元以上者。
5、携带货物、货样以及携带物品超出旅客个人自用行李物品范围者。
6、携带中国检疫法规规定管制的动、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其他须办理验放手续的物品者。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领事服务网-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须知
中国商务签证怎么办理流程
商务
内地居民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由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一)受理范围:
1、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2、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二)签注种类:
1、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2、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三)所需材料:
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A4规格的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前来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赴港澳商务签注备案年度登记册》的原件、复印件和派遣函。
2、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
(1)企业(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外国企业登记证或其他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经营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人事部门出具的派遣申请人赴港澳从事商务活动的派遣函;
(3)社会保险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本市常住户籍的居民在派遣公司(经营单位)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同年度内再次申请商务签注的,提交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往来港澳通行证》和派遣函即可办理,免交其它材料。
外省市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
(5)本人《暂住证》或《当地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外省市人员申请办理港澳商务,等候通知取证。
商务签证如何办理
外国人前往中国,需持以下材料到当地驻华大使办理商务签证:
1、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2、签证申请表及照片: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及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近期、正面、彩色(浅色背景)、免冠、护照照片。
3、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如您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您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5、中国境内贸易合作方出具的商务活动文件、经贸交易会请柬等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