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务登记证遗失怎么办
法律分析:税务登记证遗失了就要去税务局补办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如下:1、要先去税务局办理挂失程序的;2、自丢失证件的15天之内去税务局办理,然后登报说明。3、要将你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名称和号码,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局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4、然后凭遗失声明去税务局补办。当然这个是需要费用的,在税务局挂失的话,也是要罚款的。时间大概是一个月左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补办条件:要求遗失补证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需先行登报申明作废,并按规定携带所需申请材料。
二、税务登记证丢失补办流程
税务登记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有时纳税人因为粗心大意也会出现丢失税务登记证的情况,那么税务登记证丢失应该如何补办?来看具体流程吧。
税务登记证丢失后,可按以下步骤补办: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丢失税务登记证的,应在丢失的1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填写《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
填好税务登记证挂失报告表后,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刊登税务登记遗失声明。
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应资料,待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办理新的税务登记证。
1、纳税人应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2、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注册资本评估报告前往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3、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并缴纳相应工本费。
税务登记证变更地址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税务登记证丢失后,首先要进行挂失,符合法定条件的,再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税务注销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三、税务登记证遗失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1、要先去税务局办理挂失程序的;2、自丢失证件的15天之内去税务局办理,然后登报说明。3、要将你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名称和号码,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局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4、然后凭遗失声明去税务局补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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