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哈尔滨市教育局投诉电话
1、哈尔滨市教育局投诉电话:0451-84617267。
2、哈尔滨市教育局是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
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有关教育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
4、(二)负责统筹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工作。
5、(三)负责各类学校网点布局统筹规划工作。拟订权限内全市各类学校网点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调整工作。负责市属、区属学校基建、校舍、校产及教育用地的监督管理。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6、(四)负责教育宏观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幼儿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民族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宏观指导与监督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协调和管理全市民办教育,规范办学秩序。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监督区县(市)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改革工作。
7、(五)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和监测工作。
8、(六)负责协调指导市属高等教育工作。参与协调“产学研”结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9、(七)负责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市教育经费筹措、使用、管理政策和规定。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承担统筹管理全市教育捐资工作。
10、(八)负责指导、监督全市教育系统的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以及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艺术、国防等教育工作。
11、(九)负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参与制定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工作有关政策。负责教师培训、奖励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2、(十)负责拟订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规定和实施细则,负责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省、市重点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二、哈尔滨市教育局电话号码
1、哈尔滨市教育局电话号码:0451-84617267。
2、人事处负责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教师轮换、表彰奖惩工作、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科级干部的任免和备案;负责国家直中小学机构编制的调整和管理。
3、负责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直接管理教育局机关和直属中小学教职工录聘、流动手续;负责管理教师奖励基金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工作和专家管理工作。
4、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经费管理、筹措的有关政策规定;统计并监测全国教育经费投入和计划执行情况;管理监督国家及省、国家下拨的各种专项经费及教育贷款、教育集资、捐款、教师奖励基金等项目的使用情况;管理使用国家财政部门下达的各项专项资金。
5、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6、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三、哈尔滨教育局电话
哈尔滨市教育局,上游街69号,电话045184617267。
哈尔滨市南岗区教育局,宽桥街89号,电话045187573520
哈尔滨市道里区教育局,工程街85号,电话045184694916
哈尔滨市松北区教育局,浦北大街11号,电话045188080081
哈尔滨市平房区教育局,龙滨路21号,电话045186801454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制订全市教育发展规划,拟订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教育发展规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3,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全市幼儿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民族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宏观指导与协调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区,县市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改革工作。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违规办学监督举报电话,哈尔滨市教育局监督电话84610421,邮箱hrbsjbzc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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