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一本书作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我喜欢一本书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看过许多书,有《小故事大道理》、《窗边的小豆豆》、《淘气包马小跳》、《笑猫日记》……
我最喜欢的是黄蓓佳写的《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一位叫金铃的六年级学生,因为从小学开始,金铃的数学成绩就一直不太好,所以妈妈赵卉紫就像刺猬一样,把尖尖的刺扎向金铃那些不太可爱的分数上。在小学毕业前,还有许多千奇百怪的事情发生在主人公金铃身上,给金铃的学习时期增添了许多乐趣。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获奖专业户》。这篇文章写的是:每一次开学前,卉紫都要为金铃买一个书包,在一次买书包时,一位售货员推荐金铃去参观作文比赛,没想到金铃写的作文寄出了半个月后,竟然收到了长江公司的回信,说金铃得奖了。卉紫高兴地对金铃说:“上次你写的《我的爸爸》在区里和市里得了奖,这次又在长江公司举办的作文比赛得了奖,你怎么一不小心就成了获奖专业户了呢?”金铃回答道:“这叫做‘牛刀小试’。”
那里的奖品有很多:386电脑一台、“卡西欧”电子琴二台、“小霸王”电脑游戏机三台其余的就是一些鼓励奖。金铃得了三等奖:“卡西欧”电子琴一台。在领奖时,还有电视台的记者采访。金铃第二天来到学校,一下子就成了明星,一大群人围着金铃问这问那。金铃心里甜滋滋的,就连一向严肃的邢老师也大夸了金铃一番。
这本书的主人公金铃被作者描绘得有血有肉,活泼可爱。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时而热泪盈眶,时而开怀大笑。不管看过多少遍,我依然觉得回味无穷。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2要说最喜欢的一本书,那非得《淘气包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可是著名的儿童文学家杨红樱阿姨的佳作。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马小跳一系列的校园故事,分别写了班级上“四大天王”的故事。
马小跳:爱做自己,在别人的眼里是个“调皮蛋”,在班主任眼里永远都是no。1调皮鬼。最喜欢夏林里,最仇恨璐曼曼。
毛超:大嘴巴。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十句话有九句话是废话。喜欢和马小跳玩,很是渴望像马小跳的爸爸、妈妈那样和蔼。
唐飞:幸运的与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夏林同桌,但又被张达给抢去宝座。小胖墩是个有钱公子,他爸爸是公司老板,不知钱有多少,爱好:右手拿可乐,左手拿汉堡。
张达:高个子,是长跑冠军,从不说谎,和夏林同桌。
璐曼曼:最痛恨马小跳但恰恰是同桌,同桌冤家……喜欢追打马小跳。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马小跳,尽管他是那样的调皮,尽管他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眼里是一个多么不可救药的,但他聪明,是一个敢作敢当的人,是一个善良的人。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给了我无限的快乐,总让我着迷,整个人好像钻进书里去了,连做梦都梦见故事中的情节。
这本书教我认识了一个男孩,一个班级,一个学校。也教会我懂得了: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最忠实的朋友,有了她就不会孤独。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3想必大家的理想大学是清华北大,但是是什么原因让你想去清华北大呢?是因为有良好的教学环境,还是因为想毕业后找到好工作?
我的原因要从一本书讲起……
《撒野》是我朋友强烈推荐给我的书,说好看又激励。买了之后是真的很不错,主人公是两位男孩蒋丞和顾飞,其中蒋丞就是我的动力。
他高三一模648分,一跃成为全区全校全市的知名人物。到了二模的656分,又使全市震惊,老师都激动的说不出话了。到了最后真正的高考,以优越的成绩上了人大法学系。在这优秀的背后,却是家庭不好的背景:亲爸的自杀,哥哥的追问要钱……在此情况下,他依然去到了人大。
书的封面有一句话“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这句话很好的印证了蒋丞的经历;在现实中,我们不能因一次的失败而垂头丧气,第一次的失败不代表后来,我们要跟着光,看向前方。
顾飞是蒋丞的同桌,是他的救赎,在整个高三生涯,他的光就是顾飞。顾飞并没有去什么名校,但他去了师范大学中文系,他并不厉害,因为要照顾不太会说话的妹妹顾淼,没有父亲的家庭,所有的收入支出都要靠他自己。顾飞与蒋丞的相遇,一个救了人生,一个成为了救赎。
不管是什么家庭,是什么学校,什么样的道路,只要看着前方,跟着光,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有些人,
会以各种你情愿或者不情愿的方式,
留在你的记忆里,
比如我。
——《撒野》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4我爱小昆虫,更爱我手中的这本《昆虫记》,因为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形形色色的小生物,也见识了它们各式各样的、闻所未闻的本领。
比如萤火虫,它是一种常见的昆虫,它会发出很亮的光。可是,谁也想不到它的食物居然是蜗牛,是不是很新奇啊。更有趣的是,它们进食的方法很特别,先用上颚分泌毒液,把蜗牛弄成液体,浑似稀薄的肉粥,只要吃起来就方便多了。我们在夏天的夜里,偶尔会见到翩翩起舞的萤火虫,只知道它的点点星光点缀了漆黑的夜晚,特别美丽,真不知道这个小东西还有这么有趣的故事呢!
大家都见过蟋蟀吧,听到过它吱吱的叫声吧,可你肯定不知道,他可是大自然的建筑师兼歌唱家。造房子可是真的有一手呢。它们选择住宅很慎重,一定选择排水条件好,阳光充足的地方。它们的别墅可是别出心裁的,必须由自己挖掘,门口有一个有斜度的隧道,暴雨过后,很快会干。隧道的形状不同,或弯曲,或垂直,门口会用草半遮掩起来,出来觅食时,也不会把那些草吃掉。斜坡的门前,总是打扫得很干净,万籁俱寂的时候,蟋蟀们会在这里聚会,开始演奏美妙的音乐。歌唱家的名号也就随之而来了。我猜,它们肯定很爱自己的家,爱清新、自由的大自然吧,要不怎么会总是这么开心的吟唱呢!
小小的昆虫居然有着这么多的趣闻,大自然真是美丽又奇妙。虽然有些昆虫的技巧我们无法理解,但是我会在读书中开阔视野,积累见识,将来有机会,真的想去好好地研究它们呢!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5我家的书橱里有各种各样的书,有各种各样的书,有《三国演义》、《红猫蓝色》、《小可怜历险记》、《鲁滨孙漂流记》、《安徒生童话》、《七根羽毛变公主》、《成语故事》······数不胜数,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安徒生童话》中的《卖火柴的小女孩》。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里,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大街上走着,赤着脚丫,小女孩穿着妈妈的大拖鞋。突然,一辆马车从小女孩的身边的走过,把小女孩的拖鞋带走了,一个小男孩走过来了把小女孩的拖鞋捡起来,说:“等将来有了孩子,可以当摇篮。”小女孩只好光脚,她不敢回家,因为她一根火柴也没有卖出去。小女孩的脚丫青一块紫一块,让人心痛。小女孩冷极了,她坐到墙角边,她点燃了第一根火柴,火柴点燃了,出现了一个火炉,小女孩把手放上去,当她刚想把小脚伸上去暖暖时,火柴灭了。她又点燃第二根火柴,她看见桌子上有蛋糕,苹果,梅子,还有一只香气扑鼻的烤鹅,烤鹅从桌子上跑到地上,正向她走来,正当她要吃时,火柴灭了。小姑娘又点燃了一只火柴,她看见了一颗圣诞树,上面有一百根火柴,老祖母出现了,祖母带着她飞到了幸福快乐的地方。
如果小女孩来到了我家,我要把好吃的都给小女孩,把温暖的杯子给她用,厚厚的棉袄给她穿,带她去旅游,给她玩具,让她过幸福的生活。
听了我的介绍,你们一定也喜欢上这个故事吧!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6提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淘气包马小跳》了,这本书幽默,搞笑,就像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一样。
书中马小跳是一个诚实,活泼,天真的人,在《小英雄和芭蕾公主》的这本书里,更突出了马小跳的诚实勇敢的精神,毛超是一个废话超多的孩子,他要是说十箩筐的话,那么九箩筐都是废话。但是毛超也是一个敢于表现自己的人。唐飞是个除了吃还是吃的人,爸爸妈妈一直给他买减肥药吃,都不管用,唐飞的爸爸是一个很有钱的总经理,他一直给唐飞买各种好吃的。张达是一个说话结结巴巴,含含糊糊的人,所以,他老是不说话,有一个爱好就是喜欢和汽车赛跑。
当然书中还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但是,我还是喜欢马小跳,因为他总是那么有爱心,热爱小生命。当他看到受伤的流浪狗时,会精心照顾它;当他发现流浪狗一直念念不忘主人后,又想方设法为流浪狗找到主人。当主人不再愿意收留流浪狗的时候,他又发自内心用真诚的话语打动了主人,使狗的主人最终改变了态度,从而达成了流浪狗的心愿——回到主人身边。
整个故事当中,马小跳为流浪狗付出了许许多多,而马小跳那种面对困难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毅力让人佩服。如果我也有这种勇气和毅力的话,那不管学习上碰到什么样的困难,我都不怕了。我一定要好好向书中的马小跳同学好好学习,马小跳,你是我的好榜样。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7我喜欢读的书有很多,例如:《安徒生童话》、《历史故事园》、《小故事大道理》……但最让我爱恋的,还是我们的《新语文读本》。
它里面有许多好看的故事,使我至今还回味无穷:《给老师的礼物》、《难忘的体罚》等等,记忆深刻的最属《难忘的体罚》。全文描述了弗罗斯特女士与“我“之间发生的事情,其中我最喜欢这两小节——这次作弊的代价,首先是一个漫长难熬的周末。晚上,又翻来覆去难以入眠?,才迷糊过去,又被噩梦惊醒,连卧室墙上的歌星们的画像似乎也变成了弗洛斯特女士,真让我心惊肉跳!早就听人说过,教室里的一只蚂蚁的爬动也逃不过弗洛斯特女士的眼睛,这么说,她现在只是故意装聋作哑罢了。思前想后,我打定主意和伊丽莎白一起去自首。这便是我们收到的”体罚“,并无肌肤之痛,却记忆至深。在弗洛斯特女士任教的几十年中,这样的体罚究竟发生了多少回,我无从得知。因为有幸过这种板子的学生大约多半会像我们一样:在成为弗洛斯特女士的崇拜者的同时,独享着一份秘密。
在当我阅读的同时,我仿佛看见了那漫长难熬周末”我“的不知所措与无奈。通过阅读,我们可以了解弗洛斯特是一位严厉的老师,她不仅严厉,还非常讲究教育方式。
怎么样,这本我推荐的书,好看吗?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8文学家鲁迅曾经讲过:“书是营养的面包。”我觉得这个比喻特别亲切,书就是我的营养面包。当我一看书来,我就忘了吃,忘了睡。
前几天,老师推荐我们读一本《草房子》。买来后,我迫不及待地拿出书,看到封面上画着一间草房子,我想这本书是讲一个怎样的故事?又会有怎样的经历?于是,我翻开书,先看了简介: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学度过了六年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校园生活,亲眼目睹或直接演泽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故事……读到这里,我已按耐不住想快点看下去的热情,打开书一页,两页……
其中,故事中最搞笑的是秃鹤。秃鹤因为头发秃了,为了不让同学用异样的目光去看他,就让爸爸去集市买生姜然后用来擦头,希望自己在七七四十九天长出头发来,并企图用帽子遮掩自己的秃头,结果受到了大家的嘲笑。
可秃鹤的演技,使我不得不佩服。油麻地小学开文艺汇演,需要一个秃子角色,原来柳三并演不好,当大家正打算放弃的时候,秃鹤说:“想来试试这个秃子又有点流胚子的角色。”没想到秃鹤从未演过戏,竟只用了一个上午就把台词背的滚瓜烂熟,到演出的那一天,秃鹤很有自信的把这个角色演得栩栩如生!还获得了大家的热烈掌声!
这本书很精彩,是值得去阅读的书!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9在我的书架上有很多书,有多少本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但是,我只要有时间就总会从中拿出一本封壳已泛黄的书——《夏洛的网》。
指尖拂过泛黄的封壳,我又如饥似渴的读起那熟悉的故事:“弗恩从爸爸的刀下救出了一只小蠢猪,并取名为威尔伯。后来,由于弗恩没时间照顾它,小猪威尔伯被卖到了弗恩舅舅家,与其他动物一起住在农场里。当小猪孤独极了的时候夏洛出现了,它们是对奇怪的组合猪和蜘蛛。但是,一个不幸的消息飘进了农场,小猪威尔伯竟然要被做成熏肉火腿!这时夏洛挺身而出,在网上织出赞扬小猪的话语。这下小猪可有名了!还参加比赛得了奖,它也不会被做成火腿了,而夏洛却要和它告别了……”
又一次读到夏洛临终时的话语,夏洛那轻轻的话语声在我耳畔响起:“我觉得我回不去了……你能将我的卵袋带回去吗……我真高兴你不会成为火腿了。”那是夏洛临终前说的最后一句话。它即使在最后关头也在为朋友的自由高兴。记得刚读这本书时,我因沉迷其中被妈妈批评了很多次,责令我不务正业并将书放到其它地方,而我总是在干完事后将它轻轻地取回来,每次读完我都会感叹,它们的友情多么伟大呀!我也要尽全力去帮助朋友。
回忆完这些点点滴滴,我又将它放回书架,不禁想到:“好曲不厌百回唱,好书不厌百回读!让我们多读好书,走进文学的殿堂!”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10我喜欢读书,尤其最爱读《唐诗三百首》,细细品读时,每一首都是那样的耐人寻味,每一首都是那样的含义深刻。
我十分喜欢孟浩然的诗,他是唐朝有名的山水田园诗人,他的诗中充满了生活的美好怡然。他的诗句都是淡淡的平易近人的风格,每次朗读他的诗句,都能从能从他的文字中,体会当年的美好,生活之美。“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他的这首《过故人庄》用省净的语言,平平地叙述,几乎没有一个夸张的句子,没有一个使人兴奋的词语,但却有一种吸引人的魔力,忍不住去窥探是什么这么吸引诗人爱上这质朴的农家田园生活。是农庄的环境和气氛,故人相待的热情,主客之间的.亲切融洽。让诗人把政治追求中所遇到的挫折,把名利得失忘却了,就连隐居中孤独抑郁的情绪也丢开了,什么都不去想,就只有朋友之间的敞开心扉交流。
一个普通的农庄,一回鸡黍饭的普通款待,都在孟浩然诗句中表现得这样富有诗意。恬淡亲切却又不是平浅枯燥。它是在平淡中蕴藏着深厚的情味。绿树、青山、村舍、场圃、桑麻和谐地打成一片,构成一幅优美宁静的田园风景画,而宾主的欢笑和关于桑麻的话语,都仿佛萦绕在我们耳边。多么恬静秀美的农村风光和淳朴诚挚的情谊呀!
在纷繁的今日,就要多读《唐诗三百首》来领略其中的美好。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11书是我们获取知识的一种重要途径,也是我们了解这个世界的快捷方法。当然在小时候我也就对读书这件事情有着浓厚的兴趣,我爸爸最喜欢带我去书房看书。也是如此我才被我爸爸熏陶出了读书的习惯,让我从小就对各种书籍有兴趣。当然一开始并没有那么的顺利,只是后来被一本书吸引了,开始有了读书的念头和想法。很多时候兴趣真的很关键,要是没有兴趣,可能我现在也不会迷恋上读书这么枯燥的事情。
还记得那个时候我就对海洋世界充满向往,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了《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它满足了我对海洋世界所有的渴望,同时又感受到了自然的神奇和科学的力量。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法国生物学家,应邀登上一艘驱逐舰,参与驱逐盛传的海上“怪物”反而被“怪物”俘获。但其实,所谓的“怪物”是一艘当时尚无人知的潜水艇。他们虽然身为俘虏,但却收到尼摩船长的善待。只不过为了保密的缘故,不许他们离开潜水艇。因此,生物学家一行人被迫随潜水艇游历各个海洋。后来他们几经艰险终于逃脱。最终将这一海底秘密公诸于世。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就是因为其中的一些知识让我觉得非常的有用,不仅让我能够更加了解海洋的世界,也让我明白了科学和自然的力量有多么的强大。一些从来没有见到过的海洋生物,一个个都浮现在我的眼前,让我对这个世界又多一份好奇的心。只有好奇才会有探索的欲望,只有好奇,才能够让我继续的读下去。在这种良性的循环中,我对于书本的喜爱也越来越高了。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12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是一本书,起初它让我很生气,因为与我期待的礼物不同,于是我就把它堆在书桌的小小角落。在偶然的一个平静午后,我随手一翻,它就此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更丰富了我的心灵。
以前的我一遇到挫折,就只会摆一张苦瓜脸,埋怨这个,抱怨那个,成天只想为什么他比我聪明?为什么她成绩那么好?从不去想想他们背后的努力,直到我和心灵鸡汤”这本书相遇,才知道原来会成功,是因为他们付出自己的心力比别人还多,花的时间比别人还长,所以才会有这么璀灿的成果。
这本书提醒了我,不要让自己整天都活在埋怨的世界,这会摧毁自己的信心和勇气,人要往好处想才会有更美好,更光明的未来。这本书在我伤心时安慰我,鼓舞我信心勇往直前;在我失望时告诉我,振奋我精神继续努力。
书中有一篇令我印像很深刻的故事,有个小男孩,每次他遇到困难和挫折,就选择放弃,所以做事从来都没有成功过,但是直到有一天,学校来了位新的自然老师,那位自然老师陪着他一起克服许多事,即使失败了也没关系,仍笑着帮他加油,从此之后,他就重拾信心,懂得只有重新再来一次,努力的克服它,人生才有进步的动力。
因为有了这本书,我学会了许多人生的小道理,所以现在的我对未来的每一天都充满了希望,从希望中发现生活处处是美。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13我爱读书,所以读过许多书,有《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海底两万里》、《汤姆叔叔的小屋》、《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爱的教育》……其中我最喜欢《外国名人快读》这本书了。
这本书选取了外国古今近百名著名人物,着重介绍了他们对国家、科学、人类做出的突出贡献,其代表性成果的内容和意义等。其中他们成长的故事对我激励很大。他们从小就发奋学习,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很多人还经历了无法承受的磨难,最终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比如《轮椅上的美国总统——罗斯福》讲述了罗斯福在三十九岁时得了小儿麻痹症,双腿瘫痪了。可是他没有气馁,在医生的指导下刻苦锻炼,终于依靠固定在腿上的铁架站了起来。轮椅从此成了他行走的另一双脚,他的轮椅几乎走遍美国。他身残志坚的精神使自己赢得了第二十二任美国总统,为世界和平做出了伟大贡献。当我读完文章后,我想:我很健康,更要坚强,发奋学习,将来为祖国做出贡献。
还有奇迹的化身——海伦。凯勒。海伦在她八十七年无光、无声、无语的生命历程中以其勇敢自强的精神震撼了世界。她四处奔走,建起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将慈善的双手伸向了全世界。当我了解了海伦的成长经历后,同样被她勇敢自强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要向海伦学习,长大以后成为社会有用的人,为人类造福。
这本书太精彩,太感人了!有机会你也读读吧,它会叫你懂得很多做人的道理。我最爱这本书了,所以百看不厌。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1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淘气包马小跳》莫属了。
《淘气包马小跳》再本书在我上一年级时候看见四年级的大姐姐在上阅读课时借给她弟弟看的,当我看见这本书书面上的一个小男孩时,我就开始丰富地想象了:这小男孩是不是很淘气?为什么他头上要戴一个鸭舌帽?他叫什么名字……总总问题让我不经想看看这本书里面到底写了什么?放学后,我就一直缠在妈妈身边,向她要这本书,妈妈为了让我更好的用功学习便说:“宝贝妈妈答应你,但是你必须要连续考四个一百分,我就帮你买全套,而且每天唤上都读给你听。”这时我的心情又高兴,又失望。之后的几天,我认真完成作业。每天都学习到八点钟。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考到四个一百分。在放学时,我的心情不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了。
现在我已经是五年级这本书中马小跳虽然淘气,但他是个正直,勇敢,内心充满爱心的人,我相信世界上很少有人是这样的,更让人羡慕的是他有一个天真老爸,和宝贝妈妈,他们是多么的善良,天真!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犹如一杯水中的巧克力,看起来就像在细细地品尝这美味的茶一样。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在我孤独的时候,让我走进一个童话世界,在我迷茫时,让我无比的依赖。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让我的人生有了一个快乐的成长。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15书是我们的好朋友。在读书的过程中,它像一丝阳光,照亮我前进的方向;更像好朋友一样带给我很多乐趣。所以我喜欢读书,尤其我喜欢的一本语文书就是《鲁滨孙漂流记》。
书中主要讲了鲁滨孙一个人在荒岛上生存奋斗的故事:他是一位英国青年,他乘坐的船在海上遇到了危险,其他人都死了,只有他一个人被冲到了荒岛上,于是他只有自己动手在小岛上开辟土地,种起了麦子来养活自己。他养了岛上的山羊,吃着羊肉,喝着甜甜的羊奶;他还做了一个坚固的大木头房子,来保护自己;他训练了一只鹦鹉和自己作伴;后来,他还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叫星期五,并且成为了自己的仆人。于是,他的生活越来越好,在荒岛上与世隔绝的生活了二十八年以后,一艘英国船来到海岛,带着鲁滨孙回到了家。此时他的父母已经过世了很多年,他把在巴西种植园的收入都给了帮助过自己的人们。
鲁滨孙的故事深深的鼓舞了我:他拥有梦想,勇于挑战,勇敢的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即使在遇到危险之后,他也没有绝望,他辛苦劳动,用自己的双手开辟了一个新的天地。由于他的不怕困难,艰苦劳动,最后他终于回到了家乡,实现了梦想。
我应该跟鲁滨孙学习,要有远大的理想,好好学习。面对困难,我们不能轻易放弃,而是应该积极面对,不能后退,最后实现自己的理想。我要做一个爱学习的好孩子,长大了回报爸爸妈妈,回报老师,为祖国做贡献!
成语作文
【精华】成语作文锦集十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我整理的成语作文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成语作文篇1“这个好难啊,你们会吗?反正我不会。”一阵声音从班级里传去,想知道我们在玩什么游戏吗?最后是谁赢是谁输呢?想知道往下看下文,可以告诉你答案,快来看吧!
游戏要开始了,同学们跃跃欲试、欢呼雀跃,老师先在前面黑板上写出一个成语,说可以根据它的意思来做动作或画画。原来前天老师让我们整理了20个成语,是要根据它的意思表演,这也太简单了吧?
这时小刚走了出来,拿起笔在黑板上画了一只眼睛,眼中有十条横线,大家都很疑惑地想会是什么呢?大家目瞪口呆,终于一个男生站起来,他说:“一目十行”,小刚说:“是的。”接着他又写了1、2、5、6、7、8、9、10,大家又开始疑惑,它们之间有什么关联吗?可我总觉得没有。那个“智多星”男生再一次站了起来,“丢三落四”不是吧,他又答上了,我应该加把劲。
一个女同学走了上来表演了一个动作,她就瞪在一个地方,一动不动。我回答:“目瞪口呆、纹丝不动。”女同学说:“第一个是对的,第二个不对。”我回答上了,真好!同学们十分开心,一个接着一个说,因为第一组同学问的题都很难,于是第一组赢了。第一组的人个个欢呼雀跃,第二组的人心想:要多积累一些好词才行啊!
这个游戏让我们明白要多积累好词,像有个名人说过的话:活到老,学到老。
成语作文篇2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了本周的作文课。黄老师面带微笑地走进教室,神秘地说:“今天,我们来做个游戏。”“什么?作文课上玩游戏!简直闻所未闻。”同学们表情疑惑,都在下面议论纷纷,也不知道黄老师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游戏开始了,第一关是“成语大PK”规则是:同学们必须在两分钟内写出与要求相符的成语—有关人物动作及神态的成语。只听老师一声令下,同学们立刻挥笔速写。我也不甘示弱,绞尽脑汁地想着。只见同学们有的用手托住下巴,皱着眉头冥思苦想;有的同学嘴咬住笔杆眼睛呆呆的看着天花板;还有的无精打采地趴在课桌上眯着眼睛;真是千姿百态呀!两分钟很快过去了,看别人都写出了许多个,而我却只写了八个。我这才明白了只有平时多看书才能多积累好词,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呀!比赛结果,蔡雨欣、张良炎成了我们班的“成语大王”。
第二关是“成语接龙”。游戏一开始,同学们就争先恐后地举起了手,嘴里还不断地叫着“我、我、我、我……”生怕老师不请他。老师先请兰弘弈开头炮。他欢呼着站了起来:“叶公好龙。”同学们有时冥思苦想;有时哈哈大笑;高兴极了!一下便接了一大串的成语。当接到“面面俱到”时把同学们都难住了,游戏只好到此结束了。
第三关是“心心相印,”是最受同学们欢迎的游戏。老师先选了张鸣涛来表演,又选了蔡雨欣来当助手,蔡雨欣拿着写着成语的卡片让他来表演。这时,只见张鸣涛张着大嘴,一排白牙露了出来,双手不停地挥舞着,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那样子别提有多可怕了。同学们一会儿便猜出了是“龇牙咧嘴”.接着,张鸣涛又跳来跳去,手乱挥舞着,同学们又猜出了是“翩翩起舞。”
第四关是“群魔乱舞,”也是同学们喜爱的游戏。由老师说成语我们来表演。只听老师说“愁眉苦脸”,同学们立刻将眉头皱成了八字行,脸像苦瓜一样难看,十分逼真。接着老师又说“哈哈大笑”,同学们刚才的样子一下子全没了,个个都咧着大嘴,发出“哈哈”的笑声,此时整个教室都成了笑声的世界,欢乐的海洋!
最后是“精彩回放。”老师用相机将我们刚才精彩的瞬间用连拍的方式记录了下来,放在大屏幕上播放给我们看。老师一张张地放下去似乎照片中的人物都动起来了呢!同学们的样子千姿百态,有的离开了座位蹦了起来,有的笑得前俯后仰,再看看自己,正站在座位上咧着嘴大笑呢。
“叮铃铃……”下课了,可同学们还沉浸在快乐之中。
成语作文篇3我是上小学的时候开始做起作家梦的。
我认为作家都应该拥有无数华丽的辞藻,为了让自己的辞藻也像书上那样灿烂华丽,每读到一本好书,我都会大段大段把里面的优美词句用笔勾了下来,甚至还攒钱买了一个厚厚的塑料日记本,把它们抄在本子上,时时翻阅,不少段落还能背诵。
后来觉得这种办法还是不够用。
我又开始通读词典,一本厚达一千五百多页的《现代汉语词典》,我从头到尾读了几遍,里面所有的成语词条,我都抄了一遍,整整抄了一大本。
这样做的效果是非常明显的,老师给我的作文写的评语里,总是少不了“词汇丰富”之类的表扬。
从小学到大学,我的作文一直都是全班最好的。
别人听都没听说过的生僻词汇,我都能用得轻车熟路。
但是近年来,我却开始对自己的文字产生了怀疑。
每当读起自己的文字,总觉得缺少某种鲜活的个性,某种蓬勃的生命力。
原来是我用的成语太多!而成语是这样一种东西,在你没有足够的词汇量时,它可以迅速扩大你的词汇量,然而当你的语言能力和人生体验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它又会反过来束缚你的思维、剥夺你的个性。
本来是我自己所看到、所经历、所体悟到的东西,却不得不借用前人的语言写出来,无形之中,我重复了别人,而对别人的重复,难道不是对我自己的取消吗?由于掌握的成语太多,对成语的依赖性太强,离开成语我就无法写出灵魂中的那种真实。
我不得不暂时把写作放一放,转而去画画。
为了还原自己的审美能力,我经常看画册、看画展。
给我印象最强烈的不是大师作品,而是那些儿童画。
就拿画太阳来说吧,大人画的太阳太像太阳,像是用圆规画出来的。
可是在孩子们笔下,太阳却是千姿百态的,有的画成椭圆形,有的画成长方形,有的画成梯形,有的画成正方形,有的画成三角形,有的画得像苹果,有的画得像桔子,有的画得像鸡蛋。
他们画的太阳长鼻子,眨眼睛,穿衣服,有的还长着叶子,长着翅膀……假如用“透视原理”、“像与不像”来解释,这些画根本就不是画,而只是信手涂鸦,充其量也只是些半成品,然而正是这样未定型的涂鸦之作给了我前所未有的美的震撼,唤起了我许多()童年的美好记忆,给了我一个成人和成语永远无法给我的世界。
我对“成”一直抱着警惕之心,因为一“成”就定型了,无论成语还是成人,都离生命本质越来越远,“成”不仅会慢慢变成自己的规范,束缚自己的未来,也可能会变成他人的规范,束缚他人的未来。
成语作文篇4一上课,陈老师就说:今天,我要给你么的脑袋装本《成语词典》。我们一听,吓得赶紧抱住中间的脑袋,这这会不会手术?见我们的惨状,陈老师哈哈大笑:开个玩笑就把你们吓成这样其实吧,我是要带你们搞个成语大战游戏,让你们的脑袋里积累多多的成语。为了我的脑袋不生锈,我也要参与,让我们一起来一场师生成语PK赛。
陈老师交代规则了:在规定的时间里,师生同时写成语,学生成语个数达到老师成语个数一半就算过关,不过关的受惩罚,学生成语个数超过老师成语个数,老师受惩罚,这次师生成语PK赛区既有挑战性,又有公平性。
第一轮的游戏闪亮登场,居然是数字成语,这也太简单了吧﹗是难不到我这个智慧星的,陈老师下完命令,她抓起讲桌上的纸和笔就开战了。我也开始奋笔疾书,悄悄瞟一眼旁边的同学,他们有的在抓耳挠腮,有的在发神,有的在冥思苦想,一分钟不到,我就写了好几个成语,三言两语、五湖四海、一年一度、七上八下、八仙过海、八面威风、两袖清风时间一分一秒地流过,最后一分钟了,我左思右想,哇,我果然是个名副其实的智慧星,又写出了五马分尸五花八门!时间到了,我们大家立刻放下手中的笔,开始数数。陈老师说:我写了70个,你们必须写到了35个才算过关,如果有人写得比我还多,那我甘愿受惩罚。哇塞﹗我写了42个,顺利过关,陈老师又强调:愿赌服输,没过关的去运动吧!没有人战败陈老师,陈老师那得意的表情似乎在嘲笑我们:跟我比,嫩了点看着没过关的同学一上一下地做运动,脸都涨红了,累得气喘吁吁,我心里有一点点的小得意。
第二轮的游戏开始了,这一次是写带反义词的成语,听到这句话,我有点急躁了,心里七上八下的,说实话,反义成语我积累得不多。大家又写了起来,那时,教室鸦雀无声,连一根针跳下去都听得见。几分钟过去了,我只写了十个成语,花天酒地、出生入死、南辕北辙、左思右想写得我筋疲力尽,可依然绞尽脑汁地想着,努力地写着。时间不等人,转眼间,十分钟到了,陈老师说:我写了52个,你们应该写够26个才算赢。我太幸运了,这次写了27个,刚刚过关!依然无人超越陈老师。旁边的小姜又做起下蹲运动来,他们一个个做得气喘吁吁,我又一次小得意起来。
有趣的师生成语PK赛结束,我的脑海中又多装了一本《成语词典》。在以后的的作文中,多积累成语,让作文更生动、具体、红红火火。
成语作文篇5今天晚上,妈妈想我和爸爸提议:“我们今天来玩一个游戏——连成语。”妈妈接着说:“游戏规则是这样的,前一个成语的第一个字必须做下一个成语的开头(音可以不相同),时间是两分钟,谁要是答不上来,就要罚唱歌。”“太棒了!”我和爸爸欢呼起来了。
我连忙说:“我先当个打头炮—‘趁火打劫’。”我想:爸爸肯定答不上。果然不出我的所料,爸爸眉头紧锁,看样子,爸爸正在思考中。我得意洋洋的说:“爸爸,想不起来就别想了…”我还未说完,爸爸接了个“劫后余生”。妈妈顺口接了个“生死存亡”。“生死存亡”这个成语对我来说是小菜一碟。我骄傲自满地说:“亡羊补牢。”“牢不可破。”“破…破除迷信”。又该我了,我啄磨了片刻,说:“信手拈来。”下面是“来龙去脉”、“脉脉含情”……最后爸爸给妈妈出了个难题,爸爸说的成语是“外强中干”。妈妈想了想,说:“干、干、净、净。”我和爸爸几乎同时说:“不行,不行,这不是成语,应该罚唱歌。”妈妈说:“好好好,我唱就是了吗。”妈妈饱含深情地唱起了起来:“我们亚洲,山是高昂的头……”。我和爸爸都拍手叫好。
连成语这件事给我的童年增加了乐趣。
成语作文篇6老师走进教室,一脸微笑。我们都在猜,老师会给我们什么惊喜。等来的是游戏——“成语大比拼”。
一听是有关成语的游戏,教室里立刻安静下来,静得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而我也被这种气氛感染着。
第一关游戏开始了,只见老师按了按鼠标,屏幕上出现了几幅图,是看图猜成语,这也太简单了吧!这些成语我们在三年级前就学过了呀。什么“入木三分”、“坐井观天”,不要太小儿科了。随着一幅幅图片闪过,同学们都一一脱口而出。这些个题目虽然难度都不高,但大家的热情已被点燃,一个个兴致高涨。而接下来的成语也越来越难,有好多题把我给难住了。同学们也在一起窃窃私语地讨论着。
第二关游戏开始了,这次是比赛,规则是由同学们做动作猜成语。老师说:“你们每人写两个成语在纸上。”同学们思考并讨论了很久,才在纸上缓缓写下几个字,他们面带微笑,有点诡异。我想,同学们肯定是想出些有难度的成语,难住做动作的人,也难住猜的人。不一会儿,同学们就争先恐后地举手:“我!我!我!老师,我写得好!”老师便选了那个手举得最高的人。
老师还选了一个男生来做动作。可是,那同学的演技不佳,一上场,还没做,就站在那里,不知道为什么,同学们都哄堂大笑,游戏根本无法进行。老师只好叫那个同学下台,自己来做。老师一会儿挥了挥手,一会儿瞪了瞪眼,还装出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老师表演得那么好,同学们很快就猜出了成语。老师也在一旁,骄傲地说:“我都可以去拿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奖了!我真厉害。”同学们听了,又哈哈大笑起来,不过,老师还真得挺厉害的。
“成语大比拼”终于结束了,这次游戏,让我觉得自己积累的成语也太少了!
成语作文篇7成语大pk你看到这个题目一定觉得很奇怪吧!成语怎能大pk呢?让我来告诉你吧!在一个骄阳似火的下午,童星乐园正在举行一个激烈的成语比赛,看!选手们多踊跃呀,有少年先锋队、有喜悦队、有云宵队、有无名队还有探索队,我就是探索队的一名队员。
比赛马上就要开始了,我心里想:作为一名探索队的一名队员,我一定要多为我们队加分!老师先让我们在一分钟内写出成语,我们写好后交给老师,然后让我们从这些成语中,随意的抽一个成语来表演,下里面的同学来猜。
第一个表演的同学上去啦!他先在地上,然后眼望天花板,这时我只有一个念头;这个词语一定是“井底之蛙”。
我赶紧举手,当然,其它同学也不甘示弱,争先恐后的举手,章晶晶比我们抢先一步,所以他们喜悦队加上了一分……最后我们探索队以五颗星的领先成绩优胜。通过这一次比赛我知道了许多成语;如:百步穿扬、花好月圆。也知道了胜利的背后是大家的团结。
成语作文篇8在A城的一个下水道里,鼠王正喝着下午茶,吃着小点心。这时,一个叫无尾鼠的大臣走到鼠王面前,神秘的说:“大王,您看——。”他指了指一本书对鼠王说:“这个是我从A城书店‘借’来的《成语大词典》,您看看吧!”鼠王放下甜甜圈,极大兴趣的接着词典说:“太好了,让我看看人类是怎样评价我们的。”他优雅的翻开《成语大词典》,先是惊讶,慢慢的,鼠王“砰”的一声把《成语大词典》摔到地上,大声骂道“这些笨蛋人类,竟然如此写我们老鼠,什么叫‘鼠肚鸡肠’?太可恶了!”说着还个劲的踩这本《成语词典》。最后,鼠王选了一个冰雪聪明的小老鼠去美国的哈佛大学去留学,鼠王亲自送这只老鼠来到机场,还拍拍这只老鼠的肩膀,鼠王用命令的声音对这只老鼠说:“你去美国的哈佛大学一定主要学成语,三年后我们大家一起改成语,一定要好好称赞我们伟大的老鼠家族!”
三年一转眼就过去了,哪一只冰雪聪明的小老鼠已经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位鼠鼠皆知的博士了。鼠王让士兵布置了大会环境,地下铺着大红色的地毯,窗户上挂着雪白的天鹅绒窗帘,中间有一个长方形的桌子,墙上挂了横联:老鼠改成语大会。鼠博士和鼠王以及等等大臣坐在椅子上,鼠博士站起来,扶了扶眼镜,清了清嗓子,大声说道:“我宣布:老鼠改词典大会,现在正式开始。”话音刚落,所有老鼠都跳着,叫着,有的.还当场跳起舞来了,鼠王满脸红光,拍着手,完全忘了鼠王的尊严,竟然拉着鼠王子满会场的跑。鼠博士高兴一会,说道:“镇定,镇定,我们还是先想一想怎么改吧!”他眼珠一转立马说:“我建议把胆小如鼠—改成胆大如鼠!”会场一片欢呼。这时,独眼鼠站起来说:“我有了,我们把‘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改成‘老鼠过街人人鼓掌’如何?”就在这时,角落里的一只耳慢吞吞的站起来,不屑的说:“切,这叫什么破成语,来听听我改的‘人人过街,老鼠喊打’,怎么样?”老鼠大臣都使劲鼓掌,大王和博士连连点头,大声称赞一只耳聪明。老鼠们的热情更高涨了,纷纷发言,改出来好多的成语。
大会后,老鼠们都很神气,一个个都变得自大起来。大白天里,老鼠们都念着“人人过街,老鼠喊打”成语,趾高气扬的逛大街。不久,上街的老鼠们都消失了,大大小小垃圾桶里全是被打死的老鼠公民,A城的老鼠家族也从此因改《成语词典》的疯狂而进入了垃圾桶的天堂。
成语作文篇9这天,我路过西门,收到一张宣传单,打开一看,是一张卖蚊香的广告单,广告单的标题时:“享受默默无蚊的梦乡”,广告中将成语“默默无闻”变味成“默默无蚊”了。我不得不感叹本文采用了第一人称的写法,使得…具有很大的优势,对于塑造人物,表现中心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读起来亲切自然可信.思路清晰,节奏明快.广告商和商家的创新智慧。
成语是汉语言的精华所在,传承着中华五千年的灿烂文化,也反映了中化民族的智慧光芒。成语的意思早已约定俗成,是不能乱改动的。可是现在的商业社会中,随意乱改动成语的现象比比皆是,随处都可以遇到,你有“‘咳’不容缓”(药品),我有“‘骑’乐无穷”(山地车);你有“‘鳖’来无恙”(补品),我有“一‘明’惊人”(眼镜);你有“常来常网(网吧)”,我有“百衣百顺”(时装)……
广告商和商家借用了成语本身具有的“知名度”,移花接木,貌和神异,既广而告之,又易于传诵,而且颇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信息,一举多得,焉有不妙?成语之林也就快成为一片广告用语的木材基地。但如此这般偷梁换柱、移花接目将成语变味变形,没有预告语言诙谐有趣,情节安排曲折生动,开头与结尾的呼应巧妙.本文篇幅虽短,但内容生动具体,段落明确,语言朴实,我们的新老师,通俗易懂.亦未履行合法手续,合适吗?其实这样做,受害最深的会是谁?当然是我们中小学生。
因此,我建议广告商和商家能正确使用健康的广告语,为中国五千年文化留下一片净土,为我们中小学生留下一片学习祖国语言的洁净天空。
成语作文篇10在这寒风刺骨的冬天,中华成语的典雅与优美温暖着我们的心灵,融化了覆盖在我们身上的积雪。“成语大赛现在开始”,伴着主持人嘹亮的声音,成语大赛开始了。
第一环节是看图猜成语,作为第一环节的选手,我们早就在上面做好了准备。“下面请8号选手上前答题。”终于轮到我了,这时,我的心中如有只小鹿在蹦,老平静不下来,我深吸了两口气,迅速上前答题。随着老师一声口令,我拿起笔迅速写下了答案“打草惊”,“蛇”怎么写?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苦思冥想、认真琢磨,终于在最后一秒写了出来。我张开手一看,手心里全是汗水,还好有惊无险。
第二关和第三关我们班都出现了点小差错,尤其是王晓雨小组在成语归类环节才写了六个成语,整整与别的班级拉开了十几个,幸好最后一关“成语接龙”我们班的选手过五关斩六将,接上了好多成语,大家的信心之火又重新燃烧了起来。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班最后拿到了一等奖。
这次比赛让我受益匪浅,我们积累了几百个成语,从中深深的感受到了中华经典——成语的魅力。虽然活动结束了,但是我们继承和发扬中华传统经典的旅程才刚刚开始,学中华成语做博学少年,让经典永流传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我读过很多类书,有故事书、作文书……其中,我最喜欢故事类的《爱的教育》。
这本书所有的内容都在“爱”这个字眼上。在两个世纪前,这里有同学、朋友、家人……的生活,他们互相关爱,互相鼓励,拥有亲情,拥有友情,还拥有对祖国的热爱。
《爱的教育》让我懂得了生活中的道德、亲情、友情是不容易破坏的,我们要珍惜它们。当看到一个衰老的老人、没钱的穷人、坐着轮椅的残疾人时,你会怎么办——向他伸出援助之手。当看到熟人、朋友、同学时,我们要主动打招呼,表示出自己的礼貌。当我再次翻开它时,就想起了自己,那是一次去吃饭时的故事。那天,我和家人来到饭店吃饭,我是第一次来这个饭店吃饭,所以很好奇,便四处张望,这时我发现就在不远处有一位我的同学,我并不想和他打招呼,只是和家人快速吃过饭走了。但事后我对这件事念念不忘,妈妈知道了,便给我看《爱的教育》。我看过后,明白了好多道路,知道了我的缺点,就向那个同学道了歉。从那以后,我学会了礼貌。
书告诉我们的道理数不清,我们要好读书,读好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书是一位朋友,充实了我们的生活,带我们遨游知识世界,让我们活得有意义。我是个小书虫,爱看形形色色的书。
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那就是《托莱摩斯的面包房》。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作家小仓明,绘图者是日本人石仓欣二,翻译者是侯鹏图。封面上画着主人公博鲁特,手里捧着一袋面包,似乎要给别人送面包。
故事内容有很大的吸引力,令人感慨万千:两家面包店老板的技术都差不多,为什么最终的结果不一样呢?原来博鲁特做面包只是为了得到“面包王”大赛的冠军。他太在乎做面包的技巧与烘焙的手法,认为自己的面包不需要再改良了,从而忽略了水的选材是面包口感改良的关键。博鲁特当初选择面包师这个职业是因为做面包让他感到快乐,如今的他被荣誉与虚名蒙蔽了双眼,只为冠军能带给他满足感而做面包。而对面面包房的老板用充满爱与真诚的双手去做面包,用心去体会面包给自己带来的快乐,认真研究面包的选材,做出了香甜可口的面包,从而得到“面包王”比赛的冠军。我为博鲁特感到深深的遗憾。博鲁特原来是个优秀的面点师,因为缺乏创新精神,最终被赤路德先生击败了。
我推荐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懂得了:用心地去做每一件事情,你会感到很快乐的,最朴素的东西才是最可贵的。学习和生活不能墨守成规,要不断去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地创新,不断地进取,才能不断地进步。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本书让我学到了知识和人生道理。希望大家也能用心去读一读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最近这几天,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它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因为这本书真实地写出了小孩子的天真、活泼的想法。
《草房子》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叫桑桑的孩子,他是一个敢想敢做又很调皮的孩子,他小学六年的美好时光都记录在了这本书上。其中,最有趣的就要数《桑桑把蚊帐当做渔网》这一章节了。
桑桑为什么要把蚊帐当做渔网呢?原来,到了秋季桑桑看别的小伙伴都下河里打鱼了,不过,人家都有渔网,自己却没有。于是,桑桑就把家里搜了个遍,仍是没有找到渔网,他想了许久,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他把家里的蚊帐用剪刀“咔嚓咔嚓”地剪了几下,一张新鲜的“渔网”就出炉了。接着,他就拿着自制的“渔网”高高兴兴地跑出去打鱼了。回到家后,虽然和妈妈、妹妹吃到了美味的鱼虾,但当妈妈问桑桑渔网从哪里来的时,桑桑一溜烟儿地跑了出去,结果可想而知,不过妈妈并没有打他,而是不让他用蚊帐,结果被蚊子白白送了许多大红包。每当读到这儿,我都会捧腹大笑。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作者把小孩子的天真、幼稚写得栩栩如生。我们在生活中就是这样,种种趣事都发生在我们身上,比如:因为贪玩儿,把家里的东西弄坏……总之,这本书真实的想法深受我喜爱。
我非常喜欢《草房子》这本书,希望听了我的介绍,你们也能喜欢上,并且去读一读。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书是广阔无垠的大海,任我们在海洋里遨游;书是山峰上的彩旗,引领我们向更高的山峰攀登;书是一只五彩的蜡笔,任我们谱写人生。我最喜欢的书还要数《没有伞的孩子,必须努力奔跑》。
这本书是一本使人知道学习和独立重要性的书,是妈妈送给我的。因为那时我不知道学习和独立的重要性,天天抱着手机玩。
这本书里有许许多多大学毕业后的学生,总是在父母的荫庇下长大,不能独立,导致大学毕业后不能找到工作,而一小部分大学生的父母,在他们小的时候就培养他们各方面的能力,使他们能在大学毕业后顺利找到工作。
我读完这本书,闭上眼睛想了一些事。家人把我视为掌上明珠,从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没有受过什么磨难。可是,如果我要是一直被家人这样宠着,大学毕业后那会怎么样?和大部分毕业生一样变成无业游民吗?不,我一定要像风雪中坚贞不屈的小草,不要做温室里的玫瑰,虽然好看,但经不起任何雨打风吹。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它让我懂得了独立的'重要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我有一本书,叫《每个孩子都应该做的101件事》。
这本书里有一个目录,每做一件事情就在前边的方格里打一个“√”。这101件事情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成长篇—让孩子终生受益的32件事;第二类是探索篇—让孩子感受自然与科学奥秘的34件事;第三类是欢乐篇—让孩子像个孩子的35件事,而且每一类都有“重点推荐”。那里面的内容特别有趣,比如说:成长篇中的“每年写一封‘回忆信’”、“和爷爷一起去看体育比赛”、“交个笔友或网友”、“参加家庭聚会”、“独自呆一会儿”、探索篇中的“画一幅自画像”、“去首都旅游一次”、“有自己最喜欢的书或睡前故事”、“拥有自己的个人图书证”、“做一次蛋糕,然后吃光它”、欢乐篇中的“在炎炎夏日的傍晚吃上自制的冰淇淋”、“玩吹肥皂泡的游戏”、“吹泡泡糖直到它爆炸为止”、“去一次庙会、联欢会、或游乐场”、“相信那些看不见的‘神秘事物’”等等。记住了,赶快行动,不要光看哦!
最后,顺便提一句,这本书是在书城里买的,我很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我喜欢的书,让我印象最深,最喜欢的书就是《天蓝色的彼岸》了。这本书是从逝者的角度来阐述死亡。有的时候,只有你不在了,才会发现你对于某些人非常重要,有的时候,你认为会为你的死而非常悲痛的人却一点也不在乎。但是,不管怎么样,终究要放下所有的执念,踏上新的旅途。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因为和姐姐发生了冲突,就出去骑单车消气,而意外死亡的事。那如果我也意外死亡了,我的妹妹会不会像主人公的姐姐一样伤心、悲痛呢?
主人公去世后,他的灵魂留在世间。他来到他的家,用尽所有的力气写下:我爱你们。如果我的灵魂也留在世间,我一定也会写下,我永远爱你们。”
我们都是时间旅行者,离别是为了更好的相遇。人的生命和蝴蝶一样脆弱一样短,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因为我们不知道,下一辈子还会不会遇到,我现在的妈妈,爸爸,外婆,妹妹……
或许有些人会觉得死亡就是人生的终点,人死后人间的事都与自己无关了,而这本书的主人公就不一样,他死后先去了人间看了看自己的爸爸,妈妈,和姐姐,和他们用特殊的方式道别后,就去了自己的学校,和学校道别后,最终才踏上了自己的新旅途。
在我的身边就有一位朋友去世了,当时我很害怕,害怕我身边的亲人也会一个个离开我,但读了这本书后我就不在害怕了,因为他们踏上了新的旅途离别是为了更好的相遇。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罗尔德·达尔曾经说过:“要是你心灵美的话,这种美就会像阳光一样在你脸上闪耀,你看上去便总是会很可爱。”它就是我喜欢的作者,我最喜欢它写的“女巫”这本书。
“女巫”这个词一听就让人不寒而栗,这是一群很可怕的女人。“女巫”的头是秃的,头上连一根头发都不长,脚上不长脚趾,好像被一把刀整齐的切掉了一样,手上没有指甲,只有弯弯的小爪子,像喵星人的爪子一样。“女巫”的眼睛也不一样,它们的瞳孔会一直变色,在她们的眼睛里你可以看到火和冰在跳动,让你浑身起鸡皮疙瘩,她们的口水是蓝色的,就像蓝墨水一样,她们甚至可以用这个写字,它们用尖尖的老式钢笔,蘸着自己的口水就能写字了,我要告诉大家一个秘密,“女巫”不是人,她们装扮成女人的样子,学着女人的一举一动和一言一行,做出了让人做呕的样子。
“女巫“的行为更可恶,遇到女巫可不是好玩的事情。“女巫”很讨厌小朋友,因为小朋友身上有一种让女巫头疼的气味,她们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伤害孩子身上,她们可以把小朋友变成老鼠,毛毛虫,甲壳虫,火腿,以及变成更可怕的东西,但是孩子们不甘示弱,奋力反抗和女巫斗智斗勇,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斗争,最后孩子们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可恶的女巫。
罗尔德·达尔用他的文字告诉我们,我们要学会识别女巫的伪装,并用智慧消灭它们,即使被女巫变成一只老鼠,也要学会勇敢面对,还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机会消灭她们并战胜她们。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本书,名叫《神话故事》,这里面有许许多多的故事,比如:嫦娥奔月、女娲补天、八仙过海、精卫填海……就让我给大家讲一讲吧!
后羿射日:在古时候天上有十个太阳,晒得地面寸草不生,人们受不了,只好找了一个箭法很好的人,这个人名叫后羿,后羿向天宫借了十支箭,拿到箭后,他翻过了九十九座山,游过了九十九条河,最后找了一个好地方,只见他拉满弓,一箭一箭的飞了过去,只剩下最后一颗太阳的时候,天宫的人阻止了他,这样天上只剩下一颗太阳。
嫦娥奔月:射日后,天宫送给了后羿一枚灵丹,后羿回来后把灵丹交给自己的妻子嫦娥,后羿说:“这颗灵丹的作用可大了,吃一口长生不老,都吃掉的话可以上天做神仙。”后羿是一位百发百中的神射手,因此他有许多徒弟,其中一个徒弟得知嫦娥有一枚灵丹,就决定在某一天装生病,不去跟后羿练箭,果然,后羿离开后不久,那位徒弟就决定去后羿家偷那颗灵丹,嫦娥发现后,连忙把灵丹藏在怀中,这时,那名徒弟拿出了一把锋利的刀,这把刀离她只有一厘米的时候,嫦娥一口吞下了灵丹,飘上了天空。
书是人们的营养品,所以我们要多读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小书迷,我的书柜里装有很多的书,《童话故事》,《成语故事》,《上下五千年》,《寓言故事》等等,这些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安徒生童话》,这本书中的《昙花故事》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这个故事主要讲很多美丽的花姑娘生活在花的王国里,她们经常在一起评论看谁漂亮,看谁最吸引人,茉莉花最爱自夸,生怕别人忘了她,她说:“我个头虽小,但香味浓,谁家的窗台不摆着我!”玫瑰花骄傲地说:“所有的爱情故事都赞美我!”牡丹花望望自己高贵俏丽的身姿笑着说:“另忘了我是国色天香哩!”
在花姑娘们争着互相炫耀时,只有昙花默默的不作声,因为觉得自己头高叶子大,却还没有开过一次花,别人对她不屑一顾,但她并不难过,她羡慕每一个开花的姐姐,甚至还喜欢那些无名的小花,昙花虚心向姐姐们学习,从一个小姑娘变成了一个大姑娘,她最崇拜的还是莲花、菊花、牡丹花姐姐,时间一天天过去。
不久昙花终于开花了,花骨朵儿像吸足了水,细嫩的乳白色叶子上翘起了几个小翅膀,真是好看极了,美的像一个美人,花姑娘们想起几年前真不应该跟昙花刺激和冷遇,想起昙花所来的荣耀,都说:“你真是我们的好榜样”。
读了这篇童话故事,我深深地感到凭借自己谦虚好学、勤奋向上,昙花最终将美丽绽放,赢得群花的尊重,让我油然而生敬佩之情。
我也要好好学习,努力拼搏取得优异的成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我喜欢看很多很多的书,可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海底两万里》。
这本书是我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妈妈希望我多看书。当我拿到书时,就迫不及待地翻了起来。这本书的页面是彩色的书里每隔几页就配有精彩的插图,让人爱不释手。再仔细读,它的内容非常精彩,都是关于海洋的知识使我知道了海洋里有会发光的水母、会唱歌的蓝鲸……
有一次,老师提出了一个关于海洋的问题:“章鱼又叫什吗?”全班的同学都不知道,我想起了《海底两万里》书中有记载:章鱼又叫“蛸”。于是我举起手说出了答案,老师表扬了我,我心里乐滋滋的。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只要多看书,知识就会越来越丰富,你得到的益处,就会越来越多。
我很喜欢这本书。有一次,我连饭都忘吃,就只顾看书,妈妈叫了好几次我才去,吃饭时我的眼睛还舍不得离开书。晚上,睡觉时,梦里还全都是《海底两万里》的内容,我沉没在《海底两万里》的世界……
《海底两万里》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让我学到了许多许多知识,只要你翻开它相信你也会被它吸引。下次我一定把它介绍给你。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我十分喜欢读书,因此我的家里有许许多多的好书,琳琅满目的,布满在大厅的每一个角落。但我最喜欢的是陪伴我度过各样心情的一本书叫《惊人世界地理》。
在今年暑假一场英语培训课上,我们学到地名单词这一课,许多地名,同学们甚至老师都不清楚。我见同学们一个个皱着眉头,挠着脑袋,这时候我却微微一笑,我知道我的宝贝终于要闪亮登场了。我拿出了这本《惊人世界地理》给大家详细地读了各个地方的位置和特点。读完后老师便夸我有一本好书,当时的我心里就像吃了蜜一样甜甜的,我为我的宝贝而骄傲。从此以后,我便更喜欢它了,现在我们在一起就像老鼠离不开大米一样"不离不弃、如影随形”,这书的味道真甜啊!
一天晚上,夜深人静,家里除了我一个人还清醒着,其他人似乎都睡熟了。我的手里拿着宝贝,带着手电筒心在被窝里一页两页地阅读着它。当时的我就像一位工人正在矿洞中挖矿一样艰辛,但我乐此不疲。不知道什么时候,奶奶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入我的房间,掀开被子发现了我的秘密,就狠狠的批评了我一顿。说这样看书很容易损伤眼睛,也影响正常休息。批评声还惊动了其他人,大家过来一看也把我批评得狗血淋头……这滋味苦啊!
其实在这本书的阅读过程中,还发生了很多很多其它的故事,那种兹味除了甜和苦,还有很多,但在读书的各种滋味中快乐是最享受的,我爱读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一颗蛋的来历》,人物有狐狸福斯、兔子哈斯、猫头鹰奥利,接下来让我说一说第一章。
仲夏到了,福斯和哈斯在花园里晒太阳,哈斯戴了一顶遮阳帽,福斯呢?晒得像一只又肥又大的龙虾,福斯就涂了一点防晒油,哇!真凉快!忽然听到奥利的声音:“嘿!福斯!嘿!福斯!”哈斯想,一定出了什么事情了,我们必须马上去看看,奥利是一只猫头鹰,正在孵他的蛋,这个蛋是叽叽寄过来的,说是奥利的蛋,箱子上还有一封信,信上说:“我们的蛋怎么样了?”叽叽和咯咯。奥利正在为这封信发愁,因为,说是奥利的蛋,为什么信上说是我们的蛋?还写了咯咯?咯咯,又是谁呢?哈斯说:“要不我们也写信给他,说‘咯咯是谁?你想要什么?’”奥利说“哦,不!也许他是一只可怕的东西,哦不!我才不要写呢!”然后,就把他们给撵出树洞,关上了门,拉上了窗帘,关上了信箱。因为他不想再收到任何来信,福斯和哈斯继续涂着防晒霜…
我觉得,福斯和哈斯非常单纯、热心、友好。他们和奥利的对话,我觉得非常幽默、有趣,所以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我的书房里就有一个我非常喜爱的朋友。
我的朋友名叫《淘气包马小跳》,作者是杨红樱,我给你们推荐就是这本书,作者杨红樱头发是红色的,头发很长,非常漂亮,马小跳的爸爸是马天笑,妈妈是宝贝儿,大家都叫她天真妈妈。
这本故事书非常好看,里面有很搞笑的老爸,比如说每一次马小跳在学校里调皮的时候,老师让家长开会,都是马天笑来开会,每次马天笑来开会,都会说非常搞笑的事情,大家笑得吵吵闹闹,老师生气都快喘不过气了。
还有温柔的老妈和善良的老妈,漂亮的老妈,每次老妈见了肚子,真的,妈妈都会说女孩子家家的必须要化妆,这样不画的,就会非常丑,所以每次老妈出门都会化妆,穿得干干净净,也很爱美。
对了,还有我的表妹肚子她真的很笨,看起来好像很淑女的样子,其实非常笨,又什么都不懂,就像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小鸟,但是她喜欢小动物,比如什么狗呀猪呀,像那些又懒又笨又可爱的花花狗狗,她也都喜欢,最讨厌吃蔬菜。
最后一位是名气又高又严厉的老师,就是马小跳的班主任梁老师,他是又老又严厉的老师,其实他也要退休了,可他还是坚持上课。一双火眼金睛,无论你在哪里做小动作?或是吃什么东西他都能知道,老师,还有一个很厉害的武器,就是顺风耳,无论你在说什么,他都能知道。
这就是我最喜欢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格林童话》这本书是由德国的雅克布·格林和他弟弟威廉·格林合作的一本童话书。我的童年就是由这本书伴随着成长的。从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个充满幻想的精彩世界,看到了一个充满童趣的童心世界。书中每一个离奇曲折的故事都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沉迷于它。这里面每一个故事都让我深深地印在心中。
小时候喜欢看童话,是因为里面有各种美好故事和幸福结局。
比如《渔夫和金鱼的故事》告诉我们做人不能太贪心,如果贪婪过度最终一无所获。《青蛙王子》教导我们做人要守信用,讲诚信,不能言而无信。在这些鲜活、生动、有趣的童话中,我找到了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并从这个世界里知道了正与邪、善与恶,但这些故事中给我印象最深的要数《灰姑娘》。
《灰姑娘》一文中,主人公灰姑娘尽管受着继母和姐姐们的欺辱,但充满爱心,她将爱心用在小鸟的身上、用在大榛树上……她并不因为生活悲惨而放弃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始终保持善良的她最终获得了属于她的幸福。这些告诉我们要做一个善良的人,不要因为坏人欺辱你而变得恶毒起来。而《白雪公主》这一文让我知道了不是所有人都是善良的,恶毒的人总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品读《格林童话》,让我对人生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我不仅看到了人性美的一面,也看到了人性丑的一面,但愿每个人都能成为一个善良的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快乐。读书能让人学到更多知识,读书还可以陶冶情操,是人的内心得到充实。我喜欢读书,在书中我可以自由飞翔,飞向远方。我最喜欢读的书是《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是这本书两个小主人公的姓名。这本书主要写了葵花的爸爸是一位艺术家,经常要下乡。而葵花没有母亲,只能由爸爸带着她。但是有一天,爸爸在写生时失踪了,眼看着葵花成了孤儿,这是有一家人要收养葵花,那一家人只有一个小孩子青铜,而青铜却是一个聋哑人,葵花在这家生活的很幸福,可这样的生活没能够持续多久,城里的人要将葵花带回城中。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葵花,他不顾自己的安危一个人去江南菜银杏果,一个人离开家半个多月,后又乘船回到家乡,听到奶奶的死后无比难过,几乎绝望的她只好又回到家中。还有一次,葵花一个人去找父亲,但并未找回,心中一直很难过。但她从来不找任何人诉苦,也从来不抱怨任何人,从来不抱怨命运的不公。葵花很懂事,他从来不给别人添麻烦,她把困难和挫折都默默的埋在心底,让幼小的心灵过早的承担着不该属于她这个年龄的人的痛苦。对于葵花的很多优点,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我们应该向葵花学习,遇到困难和问题自行处理,不给他人添麻烦。
我喜欢《青铜葵花》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可以给人勇气,使人增添力量,增加自信。这本书启示我们,遇事要大胆,勇敢地面对现实生活,不怕困难,无所畏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