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共进行了几次土地改革,分别是什么时候
国近代史上中共的土地改革一共是三次,第一次是在抗日战争时期(1941年),第二次是人民解放战争时期(1947年),第三次是新中国成立后巩固政权的斗争时期(1950年)。
一、抗日战争时期(1941年)
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
二、人民解放战争时期(1947年)
中国共产党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决定在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大纲规定: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在土地改革中,中共贯彻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土地改革总路线。
三、新中国成立后的斗争时期(1950年)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为减少阻力,孤立分化地主阶级,以利于稳定民族资产阶级,早日恢复发展农村经济,实行了经济上保存富农经济,政治上中立富农的政策。
扩展资料:
意义:
1、减轻了地主的封建剥削,改善了农民的物质生活,提高了农民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有利于联合地主一致抗日。
2、这种土地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农民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为了保卫胜利果实,翻身农民踊跃参军,积极支援前线。农民的支持,成为解放战争迅速取得胜利的一个可靠保证。
3、1952年底,全国土改基本完成,3亿多无地或少地的的农民分到了土地,广大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在政治上经济上翻了身;彻底废除了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彻底改变了农村的生产关系,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
参考资料:土地改革-百度百科
土地改革的时间
土地改革时间为1947年9月。
在整个土地改革过程中,随客观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农村各阶级的政治态度也在变,也需要相应地进行政策调整。地主阶级是土地改革的打击目标,但在不同时期,对待地主的具体政策是不同的。
在抗日战争时期,由于民族矛盾上升,地主政治态度发生变化,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战略目标下,必须扩大团结范围,减少阻力,因此,放弃没收土地而实施减租政策,即为一例。
又如分配土地方法,由抽多补少、抽肥补瘦到又一度平分一切土地,最后确定为在使无地少地农民获得土地的同时,不损害拥有土地的农民的利益,包括不动富农雇工经营的土地。
可以说,整个土改发展的过程,力求符合革命斗争的需求,符合客观实际情况,政策由不完善到完善,是同党的队伍的发展状况相联系的。全国范围的土地改革刚完成不久,向社会主义发展的新的问题又来到面前,又出现一个不断学习、增长知识、积累经验的新的过程。
扩展资料:
进入抗日战争之后,中国共产党为建立和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作了许多重大的政策调整,其中将土地革命时期执行的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改变为减租减息。这是一个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政策。
对于广大农民而言,抗日固然是他们的强烈要求,但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给予其一定的物质利益,其抗日的积极性才更得以激发;对于地主富农而言,他们作为中华民族的成员,作为中国人,多数人不愿当亡国奴、卖身求荣去做汉奸,他们也有一定的抗日愿望。
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根据地实行减租减息的政策即使农民减轻了负担,得到了物质利益,也使地主富农的根本利益没有受损。这一政策的执行,使抗日根据地的民众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对于建立和巩固抗日根据地,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土改是什么时候
新中国土地改革的时间:1947年9月
土地改革是政府对土地使用和制度等方面进行的大调整,包括方方面面的内容。比如土地税收、产权改革、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等等。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国家,因此关于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可以说一直都需要进行。
1947年9月,中国共产党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西柏坡村举行全国土地会议,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于同年十月十日由中共中央公布。
1947年全国土地会议后,各解放区为贯彻会议精神,从各级党、政、军机关抽调大批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农村开展工作。1947年11月至12月,一个以土地改革为中心的波澜壮阔的群众运动,很快在陕甘宁、晋绥、晋察冀、晋冀鲁豫、华东等老解放区,东北等半老解放区,以及鄂豫皖、豫皖苏、豫陕鄂、江汉、桐柏等新解放区广泛开展起来。
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根据全国解放后的新情况,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它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同年起,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耕种,同时也分给地主应得的一份,让他们自己耕种,自食其力,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规定了没收、征收和分配土地的原则和办法。
拓展资料
土地改革的意义
(一)土地改革的完成,彻底摧毁了我国存在的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地主阶级也被消灭;
(二)农民翻了身,得到了土地,成为土地的主人;
(三)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创造了条件;
(四)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
(五)农业生产的发展为工业生产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原料和广阔的市场,为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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