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京小产权房冰火两重天 选择执法引质疑
同一区域内有拆有建,已售小产权房对策尚不明朗
同一区域内有拆有建,已售小产权房对策尚不明朗
两个月内,小产权房业主经历了从大喜到大悲的“政策过山车”。
10月1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撰写的“383改革方案”曝光,方案提出通过补缴土地出让收入解决小产权房历史问题。小产权房“转正”呼声渐起,北京二手市场每平方米应声涨价千元。
刚刚闭幕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这再度增加了小产权房“转正”的想象空间。
但11月下旬两部委的表态却令形势逆转。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1月22日发出紧急通知,坚决叫停严肃查处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通知指出,建设、销售和购买小产权房均不受法律保护。
经历了政策骤变,小产权房灰色产业链的真实生态怎样?为此,《中国企业报》记者在北京市场展开了调查走访。
11月23日,北京昌平区崔村镇南庄营村,一处占地近700平方米的小产权房工地上,两台大型机械紧张作业。随着一声声巨响,这个拥有120套房屋,总建筑面积达10204平方米的小产权房项目正被逐层拆除,变成一片瓦砾。
“拆”,这是最近一段时间北京小产权房的关键词之一。
11月3日,《中国企业报》记者在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北六环的阳坊镇东贯市村看到,13栋小产权房除了边缘地带还没有拆完外,主体部分都已经拆除。数十台挖掘机朝着13栋楼“挥臂”,上下一摆就掀开两层楼的墙皮,楼体渐歪如半山倾覆,慢慢滑落溅起几丈高的浮土。
当地村民告诉记者,这13栋小产权房已经建了两年,差不多有4万平方米,“刚建好就被拆,看着挺可惜的”。
拆除现场外围站着一圈保安。记者从保安口中获悉,这些小产权房已经被拆3天了,但建设方一直没有露面。
东贯市村村委会负责宅基地管理的副主任刘宝荣告诉记者,这4万平方米的小产权房原本属于宏光肉鸡场,但由于经营不善,这块地就被抵押流转了,属于村里的集体土地,但最后具体流转去向自己并不清楚。对于这13栋小产权房的建设方,刘宝荣称不知情。
有村民告诉记者,该集体土地经多次流转后被私人合伙租赁,承建房屋并没有经过任何审批程序。一位在建筑工地打过工的村民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不计算租地费用,只按每平方米2000元的建造成本计算,13栋小产权房的建设成本大概需要8000万元。今年6月份,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该地块发布了处罚决定后,相关合伙租赁人就已不知去向。
此后记者试图通过多种途径联系合伙租赁人及投资人,但始终没有找到。
2012年6月至今,北京共清理认定83个小产权房项目,涉及土地面积5000亩(其中耕地132.94亩),总建筑面积约381万平方米。
同处昌平区的北七家镇则是另外一番热闹景象。
11月下旬,《中国企业报》记者来到位于北七家镇郑各庄村的小产权房小区宏福苑,宏福苑是由村办企业宏福集团开发建设的。
宏福苑信息服务中心的置业顾问张齐告诉记者,宏福苑现今已有110栋楼,入住的居民差不多已有7万户,如今还有期房在建,可在2015年年初入住。
“现在宏福苑的期房是1.63万元/平方米,去年均价还是9000元,现在买了绝对不会亏。”张齐向记者介绍说。
当记者提及小产权房能否转正时,张齐称,宏福苑的小产权房肯定能转正,政府不可能强拆已入住7万多户的小区,而每位购房者都会在郑各庄村委会登记。
小区居民告诉记者,郑各庄村村委书记、宏福集团董事长黄福水“能量很大”,如今福田汽车、安贞医院、三一重工等先后都在宏福苑小区团购了房子,“这些都是黄书记拉来的”。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2年,村企合一的宏福集团下辖15家直属企业,30余家参控股企业,7000余名员工,并拥有50亿元资产。
一位熟悉当地市场而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告诉记者,宏福集团去年已经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及相应的罚金总计1.2亿元,温都水城所在的地块正在办理集体土地国有化。
对上述说法,记者多次联系宏福集团,但均未能证实。
尽管有关宏福苑小产权房可以转为大产权的说法还仅限于传言,但由宏福苑社区交易中心和当地二手房中介构建的完整产业链,让此地的小产权交易市场繁盛依旧。
发稿前,记者再次联系张齐。张齐称,两部委近日发布的政策对宏福苑的小产权房会起到某种促进作用。宏福苑的期房还在建,但1.63万元的价钱可能已经买不到了,公司会在11月28日将调整后的信息公布。
在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太玉园小区,二手小产权房的交易依旧且规模巨大。
11月23日,在张家湾村村委会旁,《中国企业报》记者以购房者身份与太玉园物业一工作人员攀谈起来。
“太玉园项目已经5期了,到现在为止已经有100多栋楼,全都是小产权房。”上述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一手房已经没有了,要买只能有二手房。卖房的很多,中介和房主都在卖。”
上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随着交通和基础建设的发展,太玉园小区的售房价格一路飙升,该项目一期销售时价格仅为800元,二期时销售价格在1200元,三期发展到3000元,而现在的二手房价格基本上在8000元左右,而随着发展,以后应该还有上升空间。
该工作人员提醒记者,要买房从房主手里直接买,不要去中介那买,直接从房主手里买的价格在8000左右,如果碰上着急出手的还能更便宜一些,但到了中介那里买,价格会高。
随后,记者来到了太玉园东区,在这里记者看到,数个公告栏中都贴满了小区内房屋的租售广告。在这里记者还遇到了一户正在搬家的住户,据了解该住户从通州梨园地区搬来,在这里租住的原因是价格较低。
随后,记者又在太玉园东区对房屋中介进行了走访,这里的中介告诉记者,价格为每平方米1万元。对于政策风险,他的说法是:“绝对放心,万无一失。”
11月22日,《中国企业报》记者来到昌平区沙河镇高教园区,这里也是昌平区小产权房的聚集地之一。
记者发现,相对宏福苑而言,这里的小产权房销售略显冷清,住户不多。
涛声地产的经纪人王宏(化名)告诉记者,高教园区的小产权房均价在1.2万,是由北京罗顿沙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有“过户”手续,这里的小产权房卖得很好,未来很有希望转正。
事实上,在沙河镇的小产权房很多,诸如翠湖新城、绿城新干线[最新消息价格户型点评]等,“去年同期的均价还在6000元左右,如今都已经过万了”。王宏说。
而北京罗顿沙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却声称,园区不存在小产权房。记者在采访中感受到,当地政府部门均坚决反对小产权房建设,正在加大对小产权房的处置力度,而小产权房投资者均回避记者采访,但小产权房的买卖依然没有停止。
一位房产经纪人的话也许可以代表这些买卖者的心态:“北京到处都有小产权房,数十万户人居住其中,谁能把这些人赶出去呢?既成事实,谁又能奈何得了?”
两部委已经明确规定严禁小产权房的建造和销售,但市场却出现冰火两重天的局面。
记者带着疑问联系了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昌平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要购买小产权房,必须五证齐全的房子才能购买,而对于已经销售的小产权房,政府正在研究对策。工作人员同时说:“对于具体问题可以向领导采访”,并告知了领导电话。但记者多次拨打电话,均无人接听。
11月25日,中国企联执行副会长、中房集团理事长、幸福人寿理事长孟晓苏(微博)在微博中表示,70亿平方米的小产权房的治理是个难题,选几个拆是明显的选择性执法。此前,孟晓苏曾表示,两部委发布的叫停小产权房建设、销售的政策,仅是为了摆姿态遏制投资而已。
二、国家如何清理小产权房
由国土、住建两部委联合推进的小产权房整治只是针对正在建设、正在销售——也就是近两年新增的小产权房,而对于更多的早已有居民入住的“存量”小产权房,由于历史情况复杂,有关部门将会区分不同的情况分类研究、分类处理。
未来可能采取的主要办法,就是把部分符合一定条件的存量小产权房,通过补办相关手续,缴纳相应的税费之后,纳入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房系列内;而对一些严重违反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非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建筑设计施工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小产权房”,则采取改建或者拆除的强制办法。
2008年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指出,任何涉及土地管理制度的试验和探索,都不能违反国家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2008年7月15日,国土部下发通知,要求尽快落实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工作,但明确指出不得为小产权房办理任何形式的产权证明。
2009年9月1日,国土部下发《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再次向地方政府重申,坚决叫停各类小产权房。
2010年1月31日,国土资源部表示将重点清理“小产权房”。
2012年2月21日,国土部在“2011年房地产用地管理调控等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2年起各地土地市场流标、流拍类现象须及时上报。同时将限期处理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类案件,包括试点处理小产权房问题。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决定》提出的是改革的方向,包括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并没有谈及如何解决“小产权房”这样具体的问题。
2013年11月22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面、正确地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措施,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在建、在售“小产权房”行为。
中国实行二元制土地所有权结构,即国有土地所有制和集体土地所有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
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因此,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只能在村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大、小产权房的争议不在房屋所有权,而是土地使用权。对小产权的解释主要有3种:
1、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2、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3、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前两个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即可自由买卖,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个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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