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南师范大学考研招生信息网
我校2023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大类,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在部分专业学位中招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为3500人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为400人左右。各二级招生单位拟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需学校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计划数、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人数并结合各专业生源状况等最终确定。
“单独考试”招生计划预计为5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预计为20人,最终计划数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湖南师范大学与美国特拉华大学合作举办学科教学(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2023年招生计划为30人。
“湖南师范大学与美国圣约瑟夫大学合作举办学前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2023年招生计划为30人。
“湖南师范大学与澳门镜湖护理学院合作举办护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2023年招生计划为40人。
“湖南师范大学与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联合培养教育硕士”项目,2023年在小学教育、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音乐)三个领域进行招生,招生计划为小学教育25人、学科教学(思政)15人、学科教学(音乐)10人。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21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报考我校未毕业的自考生,必须在网报时在网报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未毕业自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证确认。请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各二级招生单位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旅游管理[1254]、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04520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临床医学[105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2)按照《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要求,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3)各二级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考生可在招生专业目录相应专业的备注一栏查看。
5.报名参加除上述专业学位之外的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我校单独考试原则上在运动人体科学(040302)、旅游地理学(0705J2)、光电信息工程(085408)、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100104)、工商管理(120200)等专业招生。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五)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六)报考“湖南师范大学-美国特拉华大学学科教学(英语)”的条件与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英语)的条件相同;学费:国内学费每学年7万人民币(如有变动,按省物价局最新文件执行),国外学费以特拉华大学公布为准。
申请特拉华大学学位须符合下列语言条件中的任一条:
1.托福成绩达到100分(各部分不低于25分)。
2.托福成绩为90-99分(口语和听力部分的成绩均为20分左右)者将接受特拉华大学语言评估访谈。
3.无托福成绩者需通过特拉华大学批准的可替代的评估语言能力测试。
(七)报考“湖南师范大学--美国圣约瑟夫大学学前教育专业硕士教育项目”的条件与教育硕士学前教育的条件相同;学费:国内学费每学年预计7.6万人民币(最终以省物价局最新文件为准),国外学费以圣约瑟夫大学公布为准。
项目录取学生赴圣约瑟夫大学学习需满足圣约瑟夫大学英语要求(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4.大学英语六级/英语B2/雅思5/托福72需通过圣约瑟夫大学英语培训和测试。
(八)报考“湖南师范大学与澳门镜湖护理学院合作举办护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的条件与护理硕士的条件相同;学费:每学年预计6万人民币(最终以省物价局最新文件为准)。
项目录取学生第2年赴澳门学习需满足英语要求:鼓励在入学前达到以下要求(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九)报考“湖南师范大学与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联合培养教育硕士”项目的条件与报考湖南师范大学其它教育硕士条件相同。学费、学制与湖南师范大学对应领域的学费、学制相同。入学后,学生安排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住宿,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和湖南师范大学教师组成导师组共同指导。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由湖南师范大学授予毕业证和学位证。
我校推免生接收政策详见《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
我校2023年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见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1)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由于考场容量有限,湖南师范大学报考点只接受湖南师范大学(含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应届毕业生及必须选择湖南师范大学为报考点的单独考试考生报考。
(2)我省报考点实行网上缴纳报考费,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网上缴费将不能参加网上确认。考生网上缴费成功,但网上确认未成功的考生,一律退还报考费。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单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先选择统考考生的初试科目,网上确认后由我校统一调整为单考考试的初试科目。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确认时间:具体见各考点报考公告。
(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大学阶段成绩单、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的介绍信、专家推荐信(两份)到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考务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后,再办理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由工作人员将网上报名时单考考生填写的统考考试科目统一调整为单考考试科目。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6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安排在12月26日考试的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4.初试科目设置、考试大纲及命题: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以及体育、应用心理、临床医学、护理、公共卫生、文物与博物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其他学科门类(含专业学位)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
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原教育部考试中心,下同)负责统一命题。
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大纲可在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unnu.edu.cn/)下载。
5.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6.考生初试成绩单不邮寄。考生可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unnu.edu.cn/)查询。
7.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再次进行全面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等由我校自定,并在复试前通知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需参加同等学力加试。
8.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
1.体检时间: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行。
我校根据考生招生考试(包括初试、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及档案审查意见确定录取名单。考生的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学费: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文件精神,现行学费标准如下。(如有变动,按省物价局最新文件执行。)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学位类别学费标准(单位:元/生·年)
8、管理学类(12)(不含MBA) 14000
11、湖南师范大学与美国特拉华大学合作举办学科教学(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国内学费标准) 70000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学位类别学费标准(单位:元/生·年)
奖助体系: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在国家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设立“三助”岗位,并提供岗位津贴。
二、2023年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名单
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教育部办公厅《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教学厅〔2019〕12号)、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湘教考通〔2023〕9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此办法: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院负责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与统筹管理,制定复试录取办法,组织指导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
各二级招生单位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各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
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应以各专业的导师为主体,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
(一)复试的成绩要求。各二级招生单位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附件1)A类地区(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对应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上,确定并发布各专业复试成绩要求。
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单科:40分(满分=100分)、60分(满分=150)、120分(满分=300分)。总分:280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国家分数线”。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
(二)在复试中需进行术科考试的专业和招收非全日制的专业根据上线生源等情况,复试差额比例控制在120%-150%。其它所有专业的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根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总计划,按120%-150%的差额比例确定同一复试分数线。
(三)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的形式由各二级招生单位另行通知。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也须加试。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五)各二级招生单位对跨专业报考的考生有加试要求的,其加试科目以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名称为准。加试的形式由各二级招生单位另行通知。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二级招生单位自行划定并予以公布,加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研究生院备案。
(六)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应于复试前将身份证、户口本、少数民族证明以及单位证明等材料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备查,核实后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七)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核实考生加分资格,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1.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2.学历学位证书:非全日制研究生达到毕业要求时,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学位授予标准时,可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3.学费收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18〕99号文件规定执行。如收费政策有变动,则按政府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4.住宿问题: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5.奖助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6.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划定相同的分数线。
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时间:4月1日-4月4日;
调剂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6日以后。
具体复试时间由各二级招生单位确定。各二级招生单位如有特殊情况,复试时间安排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可做适当调整。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
各二级招生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须报研究生院批准。
面试以口头问答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对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以及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进行测试。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占20分,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测试成绩占80分。
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各复试小组成员评分的总和÷复试小组成员人数。
笔试分专业课笔试和加试,考试时间由各二级招生单位在学校规定的复试时间内自行确定。
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满分120分,考试时长3小时(音乐学院艺术硕士除外)。
音乐学院艺术硕士复试专业方向课程满分200分。
加试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长3小时。
复试成绩为面试成绩与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之和,即复试成绩=面试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音乐学院艺术硕士除外),满分为220分。
音乐学院艺术硕士的复试成绩为面试成绩与复试专业方向课程成绩之和,即复试成绩=面试成绩+复试专业方向课程成绩,满分为300分。
各二级招生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的规范管理。要建立“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制定复试方案(内容包括具体的工作安排、复试时间、以及各专业或方向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等),复试前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
2.确定、公布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在国家分数线以上、总分从高到低按差额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由各单位负责通知考生复试。复试名单由各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公布的内容须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各复试小组应事先设计好面试提问的问题。问题分必答题与选答题两类。必答题为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都必须回答的统一问题;选答题是供考生随机抽取回答的问题。选答题须建立题库,面试时由考生自己从题库中随机抽取。
各复试小组应在面试前召开会议,统一评分标准,商定面试提问程序和评定办法。各复试小组还应充分考虑复试人数、学科专业特点等,提前组织专家命制好充足的试题,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试题外泄。
对于复试考生较多的学科,可成立一个以上的复试小组。但是各复试小组应该统一标准,确保公平。
各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4.组织复试笔试科目的命题、制卷、评卷工作
各二级招生单位应参照《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命制复试试题,严格做好复试试题的命制、保管等各环节的保密工作。
各二级招生单位按照初试自命题、评卷工作的基本要求和保密规定,由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命题、制卷、评卷工作。要选派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命题、评卷工作,并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其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要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复试自命题各科目必须成立2人以上的命题小组,其中1人为组长,命题小组人员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核,命题组长要对试卷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命题人员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单位硕士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考专业各科试题的命题和评卷工作。
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跨专业加试科目均以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名称为准。各笔试科目均应根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和对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试题应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试题不得有政治性的错误,并应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
试题必须在保密场所印制,印制、封装过程要有专人监督,认真核对,严防错装漏装。考后要密封装订,统一组织教师评卷。试卷评阅要严格执行考生个人信息密封、多人分题评阅、评卷场所集中封闭管理等要求,确保评卷统分客观准确。
评卷要求有正评人、复评人、合分人、合分复查人签字。如有更改,评卷人必须在改动的地方签字。
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满分120分,题量3小时(音乐学院艺术硕士除外)。
音乐学院艺术硕士复试专业方向课程满分200分。
加试科目满分100分,题量3小时。
各二级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组织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文件精神,规范工作程序,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二级招生单位应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强化导师的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确保导师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学校相关工作办法规范开展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确保相关政策规定准确落实落地,坚决杜绝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自行其是,任意妄为。
各二级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各二级招生单位应按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疫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的要求,落实各单位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使用。
各二级招生单位的复试场地应相对独立,复试期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复试现场。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佩戴标牌上岗工作,并将通讯工具关闭上交,集中保管;严禁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与考生或利益相关人私下接触,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资格审查由各二级招生单位负责,研究生院进行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
在2023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5)《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2)。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各二级招生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附加材料。
考生通过网络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次。逾期不交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考生按各二级招生单位的复试工作安排,参加复试。
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和面试情况,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在各二级招生单位公布的复试成绩中备注为拟录取的考生,应在复试结果公布后7天内将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扫描件提交到各二级招生单位。《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体格检查表》附后(附件3)。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各二级招生单位要规范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择优选拔。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
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通过调剂完成招生计划。调剂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上线人数少于计划数的专业可接收调剂。接收调剂考生应坚持择优的原则,择优办法可参照考生的初试成绩、科研、获奖、本科所学专业等情况进行选拔,具体调剂方案和择优办法由二级招生单位自主制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各单位制定调剂方案和择优办法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招生单位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8.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9.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
需进行调剂复试的二级招生单位须制定调剂方案,开始调剂工作前在本单位网站予以公布,并按《调剂信息汇总表》的格式将拟公布的缺额信息和调剂要求报研究生院招生办。招生办将各单位信息汇总后发布到“调剂系统”。
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
1.所有申请调剂复试的考生,均须登陆“调剂系统”,查看调剂专业信息,并在网上提交调剂申请。
2.研究生院下载相关调剂考生信息下发到各二级招生单位,各二级招生单位审核后确定调剂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在“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登录该系统进行确认。各二级招生单位同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调剂复试名单。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院为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调剂系统”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须登录该系统进行确认。考生未按时接受拟录取的,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一)一志愿考生的综合成绩为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即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
(二)调剂考生的综合成绩核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成绩。
(一)根据复试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初试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别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低于60分;加试科目(跨专业加试除外)成绩低于60分;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二级招生单位自行划定的合格线;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资格审查未通过。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附件4)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否则拟录取资格无效。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3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考生如对二级招生单位硕士生复试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二级招生单位应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监督电话:0731-88872744(研招办),88872206(监察处)。
对在复试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学校将从严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官方网站:http://yjsy.hunnu.edu.cn
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并解释。
三、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官网2023
1、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官网:网页链接
2、湖南师范大学的前身为创建于1938年的国立师范学院,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湖南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3、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大类。
4、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有旅游地理学(0705J2)、旅游管理(120203)、饭店管理(1202Z1)和会展传播学(0503J4),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有职业技术教育(045120)和旅游管理(125400)。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在专业学位旅游管理(125400)和职业技术教育(045120)两个专业学位中招生。招生人数将按照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下达的计划执行,旅游地理学、会展传播学专业不接受推免生,旅游管理、饭店管理、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接受推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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