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信侯是现在的什么官职
文信侯不能等于现在的官职。文信候是侯爵,而侯爵在古代是一种贵族头衔不是官名,只是享受权贵的待遇,而现在公民人人平等,所以没有与其对应的官职,所以文信侯不能等于现在的官职。
有人知道汉朝的武将管爵名称和级别吗我有用.
封侯爵等虚实杂沓,历来史评各有千秋。
汉制郡国并行,一郡统有数县,本为郡下有县;但若遇封侯情事,则该县改称为国,即郡下有国。汉朝列侯因租邑大小,爵秩因有县侯、乡侯及亭侯之别。
(一)县侯:此侯爵所领范围,虽为县级,但因改县为“国”,不复称县,是以省略“县”字,以汉初双相魏其侯及武安侯来说:魏其侯之领地原为琅玡郡的魏其县,但因封侯的关系,魏其县改为魏其国,窦婴不称魏其县侯;武安侯之领地原为魏郡之武安县,亦以封侯之关系,武安县改为武安国,田蚡不称武安县侯。另外卫青受封长平侯,建国纪元,不再复称长平县,而是长平国,虽名为国,其实县也(长平即白起坑杀赵卒之地),卫青不称长平县侯。
(二)乡侯:此侯爵所领范围,降至乡级,动辄称之“某某乡侯”,虽然前面某某地名常为县名。
(三)亭侯:此侯爵所领范围,降至亭级,动辄称之“某某亭侯”,虽然前面某某地名常为县名或都亭之名称。
以此法分析,便可知道何为县侯、何为乡侯,何为亭侯。
关羽的汉寿亭侯,按此要领区别:若是读为“汉.寿亭.侯”,则指县侯,享有一个叫寿亭县的地方(可惜当时没这个地名),可领全县;或读为“汉寿.亭侯”,指的是汉寿这个地方的亭侯,可领一亭之地,汉寿可以为亭名,也可以为县名。
会让人弄混的是有些县名带有“乡”字,例如南郡就有南乡县,满宠因封南乡侯,在读为“南乡.侯”时,其实就是县侯,除非改读为“南.乡侯”,此则指南乡。曹真被封为东乡侯,恰好南阳郡之新野县下辖东乡,指的就是“东.乡侯”之东乡,除非能找到东乡县的所在,“东乡.侯”始为县侯。
若能按爵名因地数邑,封地实领全地的状况如此。
二、爵享税邑之虚实
世事难料,名不符实,虚有其表,常常发生。
只有在实封的状况下,各列侯才有“功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得臣其所食吏民。”,是以“汉法,大县侯位视三公,小县侯位视上卿,乡侯、亭侯视中二千石也。”
但是前述比较食邑,并非官制高低。就政治权利来说,爵名县侯、乡侯及亭侯都是列侯,以秦汉二十等爵来说,县侯、乡侯及亭侯都是最高级的第二十等爵,其爵等相同,其次第十九等爵为关内侯,再其之第十八等爵为大庶长...依此类推。官与爵之别以简单的比方,职级代表权力及责任,爵位则为身分或收益的保证:一个是大官,一个是地主。高官卑职如三公九卿与士吏干部,彼此会有上下之分,甚至有生杀大权;高爵与低爵如大地主与小地主,谁也管不了谁,比谁多资只是纯排名。曾经有六百石的刺史,却能监督二千石的郡守,重点不在彼此石高收入,而是在互相官职权力,大地主不一定就享有权力,反而是高官常常能左右大地主。
虚封不享对应租邑,常会出现封国不享本邑,或者得国兼享其它领地,此时爵位仅供参考,端视实际不同而定。例如文聘“进爵长安乡侯”,对应本地为长安,长安从来就不是什么乡下地方,而且“(文)聘在江夏数十年,有维恩,名震敌国,贼不敢侵。”常年驻在边疆为江夏太守,不太可能擅离驻地而远赴长安。又曹操为武平侯,按字面只享邑武平国(一县),但是曹操却共计可食四县(其它三县为柘县、苦县及阳夏县,合计二万户),此为兼享封地以外。
若比吕不韦封侯就更清楚,按《史记.吕不韦列传》:“庄襄王元年,以吕不韦为丞相,封为文信侯,食河南雒阳十万户。”文信侯不是只能享邑文信县(事实上也没这个县),而是另得洛阳十万户。因此《三国志》屡屡出现封谁某某侯,然后再叙增减百千户等,此正道出“辖侯不对应享国”。夏侯敦“封高安乡侯...录敦前后功,增封邑千八百户,并前二千五百户。”不是说高安此地原有七百户,后来人口增加一千八百户,所以共有二千五百户,而是专指允许食邑的户数增加,所以必述户数以资说明领地大小,也许高安此地还能再增邑到万户,也许增户皆悉由他地,不在高安也说不定。
因此比较所封何地并没有意义,除非为实领,否则虚领一来未必悉有领地,二来可能兼占其它封领,比较收入大小只是排序富庶之别而已。乡侯及亭侯常为虚领,没有名符其实的封地实领,更无法因之比较其收入。许褚封牟乡侯,不过七百户,曹仁之安平亭侯却有一千五百户,不能因此误解乡侯(七百侯)小于亭侯(一千五百户),其实牟县(县级,泰山郡牟县)与安平县(县级,博陵郡安平县)皆为县名。两爵纵使同为县侯,也不比牟县与安平县,西汉侯爵虽可领全县,两地纵使地方同大还不一定户数相同;何况东汉以降,侯爵已渐虚封,而且还细分乡亭之别,户数不盈全县,更不易相比。
拿虚封比实领,有点牛头不对马嘴。
三、爵序与爵等
《三国志》没有志专讲列侯高低,但在描述皇帝后妃等级时,却从旁可知列侯概况。
按《三国志.魏书.后妃传》:“自夫人以下爵凡十二等:贵嫔、夫人,位次皇后,爵无所视;淑妃位视相国,爵比诸侯王;淑媛位视御史大夫,爵比县公;昭仪比县侯;昭华比乡侯;修容比亭侯;修仪比关内侯;婕妤视中二千石;容华视真二千石;美人视比二千石;良人视千石。”可知对应列侯之细分。再详《三国志》,三国的封爵各不相同,蜀汉出现封爵或可实领其地,与曹魏动辄封爵另明文食邑若干户、东吴封爵不带食邑若干户,迵然不同。这是因为蜀承汉制、魏改汉制,又吴自立新制的结果。单就魏制而言,诸侯高位,其次县公、县侯、乡侯、亭侯及关内侯,因此曹魏爵位大小依次为:诸侯>县公>县侯>乡侯>亭侯>关内侯,这与秦汉时的诸侯>列侯>关内侯>其它等爵,截然不同。
再说三国不同汉制,即封爵必享邑,其实有待商确。简单的说,前面提到的汉寿亭侯仅为名号,不代表拥有汉寿一地的奉邑;至于错认为“汉寿亭”的列侯,又太抬举关羽,因为曹操当时尚未称公,地位不过列侯,没有资格策封别人为诸侯,关羽不过刺杀颜良,所建的是军功,因此因功受爵性质倾向为武功之侯。
亭乡各都侯(如“都亭侯”及“都乡侯”)更容易理解,绝非某地叫“都亭”或“都乡”而沿袭称谓,所以误以为一堆侯爵都共享同一都亭。盖都者,城也。引《后汉书》的“洛阳都亭”、“以(何)进为大将军,率左右羽林五营士屯都亭”、“本初元年,封定兄弟九人皆为亭侯。”此处《东观记》注为:“定兄据卞亭侯,弟光昭阳亭侯,固公梁亭侯,兴蒲亭侯,延昌城亭侯,祀梁父亭侯,坚西安亭侯,代林亭侯也。”
因为不会有人把洛阳及长安看成亭级单位或乡级单位,但是洛阳及长安却可以大封无数的“亭侯”及“乡侯”,否则岂不是把洛阳及长安分封奉邑,皇帝住所变成属下的领地。正因都亭侯及都乡侯的皆无奉邑,所以才要另行交代封户,如“封邑八百户”、“或增邑一千户”等。以洛阳二十四都亭来说,万岁亭侯(荀彧)、千秋亭侯(董昭)、东阳亭侯(徐绪,徐晃之子)等,以上皆为都亭侯,对应本地都是洛阳。
爵名虽有县侯、乡侯及亭侯,爵序排列亦以县侯>乡候>亭侯,但诸位列侯在这里的大小,只有食邑收入大小的区别,爵等实则同级。
四、复设地名以应爵名
《后汉书.宦者列传》:“桓帝得立,腾与长乐太仆州辅等七人,以定策功,皆封亭侯,腾为费亭侯,迁大长秋,加位特进。”即然是亭侯,但却有:“地道记县西有费亭城,魏武帝初所封。”也就是沛国酂县虽有费亭,但在湖陆县西新设费亭此城。从这点知道地名可以改,而且可以使封侯为之名实相符。
先插一段辩诬:亭侯不应只在曹操时出现,虽然《通典》:“献帝建安初,封曹操为费亭侯。亭侯之制自此始也。”顾炎武却在《日知录》提到:“灵帝以解读亭侯人继。《桓帝纪》:封单超等五人为县侯,尹勋等七人为亭侯。列传中为亭侯者甚多,大抵皆在章和以后。丁綝言能薄功微,得乡亭厚矣。樊宏愿还寿张,食小乡亭。则建武中似已有亭侯矣。”就东汉初期出现亭侯来说,显然东汉末年的曹操并非最先制定亭侯。
因此历来争议许久的县乡亭侯之分,也可因此试着释疑:
关羽之汉寿亭侯,在曹操战袁绍所封,对应的本地地名至今失考,但有两县可参考:即荆州武陵郡的汉寿县,还有刘备收川时“改葭萌为汉寿”,此为广汉郡的汉寿县。当曹操未取刘表时,关羽的亭侯极可能为虚领,等到刘备入荆收川后,两地皆有汉寿,也许关羽可因此而食县,从亭侯摇身变成县侯,这也是有一派的人认为关羽的爵位应句读为“汉寿亭.侯”,即把关羽当县侯。若再把张飞的宜城亭侯列入,关羽及张飞只封亭侯,这不代表两人被刘备轻视不用,盖此时刘备草创,地狭区少,领土有限,故不多封。
后来张飞被封爵西乡侯,孔明受爵武乡侯,按历来考订,琅玡郡有武乡县(《汉书.地理志》:“琅玡郡...武乡,侯国。”),汉中郡有西乡县(《晋书.地理志》及《华阳国志.汉中志》皆以汉中郡辖有西乡县,又《旧唐书.地理志》:“本汉成固县地,蜀立西乡县。”)后者张飞之西乡立县,有如关羽之汉寿立县,都是因人设地。回头看孔明,若孔明不能食县琅琅郡武乡县,此侯必为遥领;此与刘备取汉中前,张飞未达汉中郡西乡县,亦为遥领——两者相同。
这样就很清楚,遥领本为虚封,不管是县侯、乡侯还是亭侯,皆难食本地之税邑。但是在当局主动更改地名,无巧不成书,刚好就是昔日爵位对应之本地,其中奥妙耐人寻味。也许虚封无地,但是若能有地可以对应,不就形同实领——张飞之西乡侯及孔明之武乡侯,遥领本为虚封,但是一但“上面指示”置县西乡县及新设武乡县,其动机最有可能就是为“爵位实领”作准备。
《晋书.地理志》提到上党郡下设武乡县,在石勒时“别置武乡郡。”傅畅得封武乡亭侯,或许来自于县名武乡。再早一点,曹操战袁绍后,严干因捕高干得封武乡侯,高干为袁绍之甥,领有并州(除并州外,袁绍自领冀州、袁谭领青州、袁熙领幽州,共有四州),建安年间出现武乡侯,被认为是武乡县复置的证明。
再退一万步,蜀相自从南征凯旋后,北伐前出师陈表,率领大军进驻汉中,从此不复返回成都。以后孔明长期留置汉中,若能于汉中郡设置武乡县,加以实领的话,恰好武乡侯就国,实领武乡县。
在东吴各侯皆为虚封(封爵不食领地,增户与爵位无关),曹魏封侯则并叙户(封爵连带增若干户),没有理由要求蜀汉按汉制实封(就食领地)。况且蜀汉与魏吴最大的不同,在于没有户数增减,无论有无封爵。比较各国封爵受邑概况:
三国封爵租邑
曹魏:增户所增户数
东吴:不增户另有指定
蜀汉:不增户待疑
举例:曹魏张辽“封晋阳侯,增邑千户。”在封侯时同时增户,此户数可在领地之内,也可不在领地,此事甚多,不多列举。东吴徐盛“封都亭侯”而另“赐临城县为奉邑。”食县却为亭侯;周瑜及程普悉未封侯,但皆食四县,比汉初双相(魏其侯及武安侯)仅各食一县,有过之而不及。
蜀汉封爵没有增减户数,所食领地不取决于他地,要就如东吴封爵虚领,要就如汉制封爵实领。刘备收川建国初年,确有封爵为虚封情事,但在政策下改名置地后,却增易虚封为实领之可能。
五、实领与虚封之别
在虚封的前提下,县侯、乡侯及亭侯同为列侯,因不直接悉食全邑,彼此都是平起平坐。
反观实领的要求,因地得户,而且是全领,县侯就领全县、乡则领全乡、亭侯可领一亭。以西乡侯与武乡侯来来说:
以县侯而论,则为“武乡”县;以乡侯而论,则为“武”乡。因此不是找出“武乡县”就是找出“武乡”。就像张飞的西乡侯,不是在“西乡”县的县侯,就是在“西”乡的乡侯,恰好孔明的故乡琅玡郡有武乡县、张飞的故乡涿郡亦有西乡县。若要咬定张飞及孔明为实领乡侯,那就找出对应乡名,始称实领,否则遥领、虚领的可能很大,只是挂名而不享邑。
尤其是遥领敌占区,除非能收复该地,否则不可能在敌国收租取税。事实上很多人官爵并驾其驱,按《华阳国志》:“张翼、廖化并为大将军,时人语曰:‘前有王、句,后有张、廖。’”
(一)就官职而言:王平为安汉将军时,句扶官至左将军,功名爵位亚于王平;张翼为左车骑将军,与廖化为右车骑将军,两人官位齐名。
(二)就爵位来说,四人并不相同:王平为安阳侯(县侯)、句扶为宕渠侯(县侯)、张翼为都亭侯(亭侯)、廖化为中乡侯(乡侯、县侯不定,但不会是亭侯)。
官职两两成对,但是爵位却不尽相同,与其说是官近爵异,不如称为官爵皆似,始有齐名并称之说。安汉将军对左将军,左车骑将军对右车骑将军;县侯对乡侯,县侯对亭侯——互相应该齐名而同级。
至于蜀汉侯爵能不能实领,以魏延来说,镇守汉中而受侯为南郑侯,不排除实领南郑县。就算魏延实领其侯,但是魏延仍非在蜀汉举足轻重,从与杨仪的斗争及在成都朝中无人,皆可得知魏延的地位。因为决定政治地位应以官职论高低,而非从爵禄来评收入大小。
会造成这种大地主必能地位高的错觉,其实是因为大多数的高官收入极多,所以反而以为亭侯或乡侯就不如县侯,其实以上三侯都是列侯,地位同格,同为有指定地的爵位而已。反观关内侯也享有领地,汉初,甚至也有其它爵等能享领地,如《汉书.高帝纪》:“其七大夫以上,皆令食邑。”七大夫为第七等爵,若以二十等爵计算,至少有十三等(第七等爵至第二十等爵)可享领地。只不过列侯有更大的领地,所以这些封建的余风,令人以为可割据一方,甚至称王称孤。
最后以数字化举例:
(一)前提
假设唐宋县统有十乡(甲乡、乙乡、丙乡、丁乡、戊乡、己乡、庚乡、辛乡、壬乡、癸乡),每乡辖有三至十亭(戊乡内有消防亭、壬乡内有公安亭),共七十八亭,共计万户,乡级平均千户,亭级平均百户。
(二)实领
若有人被封为唐宋侯,此为县侯,领万户。
若有人被封为丙侯,此为乡侯,领千户。
若有人被封为消防亭侯,此为亭侯,领百户。
(三)虚封
若有人被封为甲乡侯,此为乡侯,因不领全乡,或只指二百户(乡级额定千户)。
若有人被封为公安亭侯,此为亭侯,或可领一千二百户(亭级额定百户)。
若有二人被封为唐宋乡侯,虽皆为乡侯,一个封千户(乡级),一个封八百户(还是乡级)。
甚至为出现公安亭侯(一千二百户)数量大于甲乡侯(八百户),此例乡侯不一定比亭侯多户。
或者有人虽被唐宋侯、乙乡侯及消防亭侯,但皆不给户,三侯皆为虚领,一户也没有。
六、结论
分土以封爵,核心则少地。
在联邦制度下,或是无力独抗外敌时,分封部下以屏障中央,的确可分担敌侵的压力。周室大封诸侯,周国就不必独抗东夷、犬戎及楚蛮,而是由晋侯齐侯东向,秦郑诸姬等防戎楚。
就中央集权而言,分封是种分裂,不论从资源被诸侯瓜分,或因此土地被割据,中央皆难直辖统御诸侯所属封国。是以项羽分封,诸侯叛乱此起彼落;汉初分封,七国之乱枝大压根;晋初分封,八王乱事竟轮流掌政。秦始皇以郡县取代封建时,即作此种考虑,诸侯割据为乱君之源,唐朝节度使自给自足,从安史之乱到河朔三镇,中央无力控制,亦为同类尾大不掉;自宋至明清,不再裂土广封诸侯后,终于确定中央核心。
封建诸侯本为时代倒车,有害于国家统治,封爵愈大,若割土愈多,中央则剩地愈小,控制愈薄。从周朝强大六军开始,到后来仅剩角隅,七雄之盛,周不亡也难。蜀汉鲜少封爵,旨在强化国家统治;此与江东割地共和,江东以皇权与门阀共存,难怪后来晋军伐吴,各地军队坐视观望,晋军远征军只派二十余万人,江东丞相张悌率众三万济江,以三万对抗二十余万,当然不利,其实战后东吴扣掉战死还有二十三万,这就是分封不易控制的下场。
东西二汉对臣封侯约有一千七百侯,最多一侯可食六县,其中不乏一侯独为万户侯,或是五人同日封侯等,而且俱为最高级的县侯,汉室一日割五县(仿佛战败五口通商割地赔款),如此人臣剥削,中央朝廷又能剩多少?因此在春秋战国时的诸侯,在西汉会变成县侯或乡侯,在东汉会有亭侯出现,实则时代潮流为有意强化皇权,以删减臣力。
封爵式微,势所必行
汉朝
四、行政立法
(一)皇帝制度
汉初,承袭秦朝,确立了以皇帝为核心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君主专制,规定皇帝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其“命为‘制’,令为‘诏”’,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至汉朝武帝时期采纳董仲舒的建议,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方针,通过儒家化的纲常理论宣传,使得“君为臣纲"成为臣民必须信奉的教条,从而使皇帝更具有神秘性,更具有权威性。在汉朝,凡“阿党附益”,危及中央集权与皇帝统治的犯罪,都将用“重法”加以制裁。凡对皇帝有“大不敬”行为,以及拒不执行皇帝诏令的“废格诏书”行为,都要处以“弃市"死刑。②汉朝皇帝制度的确立,有力地巩固了封建王朝的统治,同时也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中枢与地方行政机构
汉朝的行政体制分为中央与地方两个方面。在中央,承袭秦制,建立三公九卿制度。其中的三公,分别为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丞相位于皇帝之下,百僚之上,协助皇帝处理政务。太尉掌管军事。御史大夫掌管监察。其中的九卿,分别是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宗正、大鸿胪、大司农、少府等,分别掌管国家礼仪、宫廷守卫、皇室事务、司法、外交、财政、赋税各项。汉武帝为强化皇帝权力,把丞相改名为大司空(主管土木工程),并使三公隶属皇帝,九卿也分属三公。
在地方,汉初沿袭秦朝郡县二级行政管理体制,同时又复立若干诸侯国。此后,由于汉景帝、武帝力行“削藩"政策,最终结束了诸侯割据的局面,巩固了郡县两级管理体制。至东汉时期又设置州一级行政管理机构,最后形成州、郡、县三级管理体制。
(三)官吏管理制度
汉朝注重依法管理官吏,其中,相继规定抑制诸侯势力的《附益律》;抑制官吏随意提高品级的《尚方律》;考核官吏业绩的《上计律》;规定官制官规的《汉官旧仪》等,使得官吏管理逐步纳入法制的轨道。
在官吏考核与奖惩方面,《上计律》规定,每年郡守在岁末派出上计掾与上计吏各一名,将本郡各县的农业生产、户口增减及社会治安的情况书写于计簿之上,向中央汇报。对官吏考核有政绩者,予以升迁。对没有业绩者,予以斥责或罢免。如果发现官吏有受贿等职务犯罪行为,将给予严惩。据《汉书·文帝纪》载:“吏受赃枉法,…···皆弃市”,反映出当时惩贪的严厉性。
(四)监察制度
汉朝非常重视运用监察制度,强化对地方官吏与不法豪强的监督工作,借以巩固封建中央集权的专制统治。汉武帝把全国划分为十三个监察区,并首定“六条问事”令刺史“掌奉诏条察州”,以监察官吏是否奉行诏令,秉公执法,以及有无建宅购田“逾制”的行为,
并对有违法逾制的官吏给予惩罚。这项制度的实施,对改善吏治发挥了积极作用。
①参见《汉书·食货志》。
②《汉书·义纵传》。
汉朝(公元前202一公元220)包括西汉和东汉.其军制继承秦朝而有发展。汉初,实施“与民休息”政策,百姓兵得负担相对减轻;军事体制保持了秦朝高度集中和统一的特点。武帝时期,以“中朝”驭“外朝”,削弱王国诸侯,加强对军权控制;在频繁用兵过程中,军队结构、兵员征集等不断变化,骑兵上升为重要兵种.募兵制逐渐施行。东汉初,裁撤郡国军队,取消都试制度.以募兵制渐代征兵制,使国家军力遭到削弱。至后期,地方牧守权力增大,在镇压农民起义过程中产生大大小小武装集团乘乱崛起,致使国家重踏分裂。
军事领导体制汉初,行三公九卿制。三公中,丞相辅佐皇帝处理天下大事;太尉为最高武职,掌武事,备阜帝顾问,但不行军令之权,御史大夫佐丞相统理天下。九卿中,光禄勋(郎中令)统领诸即,卫尉统辖卫士,中尉(执金吾)统率中尉卒,共同负责皇宫和京师治安。地位显要的军事长官还有大将军、膘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及各种名号的将军,皆掌征伐。武帝时,削弱丞相为首的“外朝”权力,罢太尉官;加重“中胡”地位,置大司马以冠将军之号。大司马大将军、大司马骠骑将军参与宫中机密,平时参与决策、处理军国要务,战时统率大军出征。后期,改设三公为最高行政首脑.大司马主掌军政,位列大司徒(丞相改)、大司空(御史大夫改)之上。东汉相沿,大司马复称太尉,名为军事和行政首领,实际上总理国家军政要务、直接掌握军队的中枢是皇帝的秘书班子尚书台。中叶以后.外戚任大将军者操纵国政.把持兵权,成为朝廷最高军政长官,与三公合称“四府”。此外,汉朝沿用古代监军制度,多遣中朗官和近侍(如太中大夫、X者>监军。凡有大的战争,则由皇帝颁沼,以虎符或“符”、“节”为凭,征调各地军队出征;择选全军主帅和各路统帅,以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等充任;将军开府置幕僚,组成指挥机构。武帝以后,大将军及其幕府长期设置,战时指挥作战,平时参须朝政,实权甚大。
在地方,汉朝郡、国并行。郡置太守.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以都尉辅佐掌管兵员征集、训练、考核校阅、维持治安、率军出征,以及武器装备的制造、管理等。郡下设县,县令(长)兼理军、民两政.置县尉助理军事和掌管治安。与郡平行的诸侯王国,以相为行政长官,兼掌军事:臣王国中尉、郎中令、卫尉等统领军队,负责王宫宿卫和维持王国治安。县下还有乡、亭等基层组织,各置官吏,兼掌组织本地正卒训练和治安、邮绎、户籍、兵役等军政事务。东汉时,裁罢都尉,其职并入太守。原来作为监察区划的州(部),逐渐演化为郡之上的行政单位,州刺史内掌民政,外统兵马,地方官权力膨胀。黄巾起义后,战争频仍,刺史、郡守不仅有领兵权,还有征兵、募兵权,从而埋下了分裂割据的种子。
兵役制度两汉兵役制度有一个明显的演变过程。汉初,承秦制.实行征兵制。文帝时,正常征发不能适应戍边需要,晁错建议莫民实边,使边郡常驻之民与常驻之兵合而为一。武帝时,土地兼并日趋严重,大批小农破产流亡,豪宫之家多有免除兵役的特权,又战事频繁,兵员需要量大,过去行之有效的征兵制度不能正常进行,也无法满足战争的需要,于是,兼行募兵制。此外,如谪兵、奴兵、少数民族兵也被广泛使用。东汉刘,刘秀改革军制,取消郡县正卒轮流上制度,兵员以招募为主。
汉初,民17岁博籍(登记),成为具有兵役义务的待役人员,称为“正”。“正”20或23岁起役.轮流应征,服现役两年。一年在本郡为材官或骑士、楼船了;一年赴京师当卫士,或到边郡充戍卒(一说在本郡为材官、骑士、楼船,是正卒;卫士、戊卒为同样性质的服役,均不是正卒。前者系兵役,后者系摇役)。“正”不服役时,为预备役兵员,遇有战事,须随时应征,到60或56岁止。应役年限内的免役,分为复身(本人免役)、夏家(全家免役)两种。凡有一定军功、资历、爵位者,饲养、捐献军马或粮食、钱币达到一定数量者,朝廷礼遇的功臣子孙、学者、高龄者,男子身高不足规定尺寸(6.2尺以亡)者,均可免役。
武帝开始,兼行募兵制。初募熟悉胡、越的汉族及少数民族人当兵,不再按期更代。其后,四方有事,常募兵以备征伐。用募对象多数是农民、流民,少量是犯罪而持许免罪(弛刑)的官吏或百姓,以及被放免的奴隶。又有选募,即择取身体好、胆量大、技能优的“勇敢士”从军。有时征募不足,则发刑徒为兵(谪兵),井实行“七科谪“,即谪发有罪之吏、无籍之人、嗸婿、商人(含曾作过商人或父母、祖父母作过商人者)为兵。西汉末年,为防匈奴,还曾招募奴隶为兵。
东汉时期,募兵成为主要集兵方式,征兵制亦末废止。募兵制盛行的结果是,国家以钱征集兵员,加重财政负担;一批农民长期离开土地,影响农业生产发展;应募者对将领的人身依附关系加员,演变成私家部曲,造成地方势力膨胀,为军阀的形成提供了方便。
东汉时期,募兵成为主要集兵方式,征兵制亦末废止。募兵制盛行的结果是,国家以钱征集兵员,加重财政负担;一批农民长期离开土地,影响农业生产发展;应募者对将领的人身依附关系加员,演变成私家部曲,造成地方势力膨胀,为军阀的形成提供了方便。
军训制度西汉强调“非教士不得从征”(《汉书“武五子怜》),不仅注重平时因地制宜、因兵种而异的训练,还坚持定期校阅、考核,次行都试(大检阅)制度。即每年秋季,在京师,举行隆重祭祀仪式,武官和士兵一起演练阵法。在郡国,太守、都尉及县令、县尉组织材官、骑士、楼船,进行射箭、乘马、行船等项军事技能比赛和考核,评定优劣,罚的还以狩猎形式进行军事演习。在边境,由太守率领万骑巡察防务情况,并实行边塞秋射制度,对候长、士史进行射箭考核,合格者有赏,不足吉受罚。训练内容以张弩发矢为主,也综角抵(角力、摔跃)、手博(拳技)、蹴鞠(古代足球运动)等武术、技巧项目。东汉废都试制度。中叶以后,各种训练制度废弛,地方兵、京师兵皆无训练,战斗力明显下降。
武器装备是战争的工具,也是决定战争胜负的重要因素。汉代的武器种类在先秦弓矢、殳、矛、戈、戟“五兵”基础上,有了新的发展,军士使用的武器已是多种多样。长兵器有殳、戈、矛、戟;短兵器有刀、剑;远射兵器有弩、弓;防
古代的“长信候”指的是什么官职
长信侯是是侯爵,属于爵位,并非一个职位。
历史上的长信侯是嫪毐,也就是秦太后赵姬的男宠,赵姬就是秦始皇嬴政的母亲,她还有一个情人是吕不韦,吕不韦年纪大了,无法满足赵姬,于是把嫪毐引见给了赵姬,嫪毐当场给赵姬表演了一段独轮车,赵姬一看欢喜的不得了,嫪毐凭借赵姬的宠爱,得爵位长信侯。食邑在山阳郡(现在山东巨野一带)。
东周列国时,各国改革变法,对爵位制度上也有些改变,周朝时的爵位是有封地,还可以世袭罔替的,而到了秦国,经过商鞅变法以后,封爵以后,只有食邑,但是不能世袭罔替。
而且爵位是没有行政权力的,就是可以从食邑内获取,但是却没有权利掌管自己食邑范围内的地面,其管理的行政权力仍然属于各个郡县的行政长官。
嫪毐最大功劳就是让秦始皇的老妈赵姬很高兴,然后赵姬给嫪毐生了两个孩子。
秦王嬴政不满一周岁的时候,秦赵之间爆发了邯郸大战,嬴政的太爷爷秦昭襄王嬴稷,试图一举灭亡赵国,完成统一大业,于是在赵国人质的嬴政老爹嬴异人处境十分的严峻,于是在和吕不韦商议之后,二人花钱贿赂了赵国守城校尉,然后哥俩逃出城外,奔向秦军大营,而赵姬和不满周岁的嬴政滞留在赵国邯郸。
吕不韦手在朝政中更自由,而赵姬本来是吕不韦家中的姬妾,后来被当时在赵国的质子。秦庄襄王看上,然后吕不韦便创造了一个叫做奇货可居的成语。嫪毐是吕不韦用来稳定赵姬的一颗旗子,之后由于赵姬的宠幸,成为棋子也就获得了更多的权力,而他也是中国以知历史上最早的一只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