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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联盟(中国消费者联盟是个什么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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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费者联盟APP是传销吗

不是传销。消费者联盟APP是深圳市海纳联达实业有限公司旗下网站,是一个购物返利平台。

中国消费者联盟(中国消费者联盟是个什么组织)

深圳市海纳联达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3月12日,注册地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星社区上德路上星商业街2栋九单元1903(星际大厦),法人代表为卢显恒。

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是:信息技术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网络技术开发;投资管理;日用品的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1、在浏览器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然后在搜索到的网页中点击进入带有“官网’标志的网站;

2、然后在首页的搜索框中搜索需要查询的公司;

4、可以在公司信息页面查看当前公司的营业状况以及异常信息,以此可判断此企业是否为传销。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深圳市海纳联达实业有限公司

二、中国消费者协会是几几年成立的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性社会组织。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截至2016年,全国县以上消费者协会已达3000多个,其中省,自治区,直辖市31个。在农村乡镇,城市街道设立的消协分会,在村委会,居委会,行业管理部门,高等院校,厂矿企业中设立的监督站,联络站等各类基层网络组织达15.6万个,义务监督员,维权志愿者10万余名。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组织机构是理事会。协会的日常工作由常设办事机构承担,秘书长、副秘书长专职管理,并向会长负责。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经费由政府资助和社会赞助。

在此,中国消费者协会严正声明如下:

一、中国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我会不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收取费用或者以其他谋取利益的方式向消费者推荐商品和服务。

二、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3·15名义开展的各类品牌认证活动、颁发各类品牌认证证书或者其他收费活动均与我会无关。请消费者、经营者注意甄别,及时核实。

三、我会3·15商标(3·15数字及地球人型组合图)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取得商品和服务45个类别上的商标注册,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除地方各级消费者协会(委员会)用于公益活动外,我会从未授权任何单位使用该商标。如有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与我会注册商标相同、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其与我会存在特定联系,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我会对涉事主体保留依法追诉的权利。

消费者或者经营者如发现侵犯中国消费者协会权益行为,可及时向我会投诉或者向侵权人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三、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是在哪一年成立的

1、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是在1960年成立的。

2、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是一个独立的、非盈利的组织,1960年,由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荷兰五个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发起成立。在荷兰登记,总部原设在荷兰海牙,现迁到英国伦敦,亚太地区分部设在马来西亚的槟榔屿。

3、IOCU现有115个国家和地区的220多个消费者组织成员,1987年9月,中国消费者协会被接纳为该组织的正式成员。为了扩大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的宣传,使之在全球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和交流,1983年IOCU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4、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批准成立,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性社会组织。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截至2016年,全国县以上消费者协会已达3000多个,其中省、自治区、直辖市31个。

5、从这一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其地方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运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仅1989年,全国就有700多个大中城市和县城举行了纪念活动。

6、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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