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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专升本学费
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专升本学费如下:
1、学费标准:法学、汉语言文学、历史学、英语、日语、数态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学前教育专业12000元/(人/学年),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13500元/(人/学年),舞蹈学、音乐学、体育教育、环境粗没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专业14500元/(人/学年)。
2、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600-1000元。
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位于江西省赣州市,是2003年经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国家教育部确认,由赣南师范大学创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2016年经教育部确认,由原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更名为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
师资力量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齐全。现有教职员工近300人,其中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66人,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近100人,聘请有一大批省级教学名师、省级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
其中,文法系李晓娟老师薯凳源被授予江西省首届“金牌青年教师”称号。据悉,首届江西普通高校金牌教师推选活动于2019年10月启动,通过学校推选、专家评审、审核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100名首届江西普通本科高校金牌教师,其中金牌研究生导师26名、金牌教授33名、金牌青年教师41名。
江西: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招生工作,是指经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并正式下达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院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政策,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以及研究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宜。学院实行“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要
第四条学院全称为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国标代码为13439,上级主管单位为江西省教育厅和赣南师范大学。
第五条学院是2002年经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2003年国家教育部确认,由赣南师范大学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学制四年。
第六条学院地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城市——“江南宋城、客家摇篮、红色故都”赣州市的中心城区,地址为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61号,校园环境优美,教学生活设施齐全,师资力量雄厚。
第三章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院根据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现有教育资源、办学资源、社会需求及近年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学院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将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计划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具体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学院招生简章,或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八条学院不设预留计划。
第九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教材费等费用。学院严格执行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学费标准:文科类本科专业12000元/(人·学年),理工科类本科专业13500元/(人·学年),体育、艺术类本科专业14500元/(人·学年)。住宿费标准:600-1000元/(人·学年)。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定后的标准执行。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江西省教育厅领导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学院的录取批次、调档比例、投档规则、文化成绩同分排序原则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为准。对于实施高考制度改革试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学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院相关要求,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普通类专业(文史、理工)录取规则:为限度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学院普通类专业实行“专业志愿优先,依据分数,择优录取”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按考生志愿录取后,如仍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再从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若投档基准分相同,文史类考生按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成绩依次排序录取,理工类考生按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实施高考制度改革试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如按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后再遇同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
(一)美术类、体育类、舞蹈学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如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录取,高考文化成绩仍相同,再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化成绩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二)音乐学专业:山东省认可山东省音乐类专业联考成绩,其余省(自治区、直辖市)认可其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录取,高考文化成绩仍相同,再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化成绩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第十三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计入投档成绩总分的加分予以认可。
第十四条如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政策有特殊要求,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学院招生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英语专业限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日语专业限招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的考生。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五章新生入学
第十七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按《新生入学须知》规定要求携带《录取通知书》按时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学院在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规定对其进行复查。若发现学生个人信息与录取时所提供的高考电子档案不符(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既往病史和身体健康状况等),经学院查实,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奖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条学院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
第七章毕业文凭和学位
第二十一条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颁发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联系地址与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61号
邮编:341000
咨询电话:0797-8267019
监督申诉电话:0797-8267280
传真:0797-8267913
学院网址:http://www.gnnustc.com
招生信息网:http://zs.gnnustc.com
电子邮箱:gnsdkyzsb@163.com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若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学费
院校专业:
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2002年经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2003年国家教育部确认,由赣南师范大学创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一、学院基本情况,学院地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城市——“南国宋城、客家摇篮、红色故都”赣州市,坐落在市中心城区、紧邻“省园林路”红旗大道,占地400余亩,校舍18万平米,校园绿化率61.02%,林秀花香、环境幽雅、景色宜人,是赣州市园林化单位。,学院设有文法系、外语系、数学与信息科学系、经济管理系、音乐系、美术系、体育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等8个教学系(部)25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4000余人,涵盖法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学院坚持“传承苏区精神,培养地方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人才”为办学理念,师资队伍稳定,生源质量向好,办学格局良好。,学院立足红土地办学,师生深受苏区精神的浸润洗礼,学院办学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服务意识,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红色文化育人工作,把传承红色基因融入到学院人才培养全过程,设定了以“政治素质可靠,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过硬”的人才培养目标,努力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下得去,吃得苦,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应用型人才。,二、学院主要办学成果,生源优势明显:近年来,随着办学实力的提升,我院良好招生形势稳中有进。2021年我院江西省理工类最低录取分466分(超省线23分)最高录取分485分(超省线42分);文史类最低录取分521分(超省线25分)最高录取分542分(超省线46分),连续多年居于江西省独立学院前列。,专业建设实力过硬:2015-2018年,在全省第一轮专业综合评价中,我院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历史学等4个专业位列同类院校第一名,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体育教育、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等7个专业位列同类院校第二名。,基础设施较为完备:学院现有电子创新、数字微格、苹果机房、计算中心、网络语音、ERP沙盘、会计模拟、财务管理、MIDI电脑音乐、模拟法庭等一批理念先进的基础及专业实验室,建成了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电子设计大赛、计算机知识竞赛、“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中心、SYB创业培训、大学生艺术展演竞赛、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高水平运动员集训、历史专业考察、法学专业实践等100余个校内外专业素质拓展平台和实习实践基地。,学生竞赛亮点纷呈:在全国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高校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各级各类赛事中,共3600余人次屡获殊荣,其中40余人次获国家级竞赛一等奖或冠军,获奖等次和数量在全省同类院校中首屈一指:2016年“深圳杯”数学建模竞赛荣获与清华大学博士代表队并列二等奖成绩;电子专题设计赛11次荣获江西省本科高校团体总分前三名;第十四届“挑战杯”参赛队员应邀至香港科技大学参加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峰会,学院成为江西省唯一受邀参会的院校,也是全国唯一受邀参会的独立学院。,国家考试成绩突出:司法考试通过率连年保持32%以上,远超全国15%左右的平均通过率;研究生录取率连续多年保持在10%以上,稳居全省独立学院前茅,其中历史专业考研录取率高达42%,不少优秀学子考取985、211等国内“双一流”名校深造。,学生就业前景广阔:按照“学院主导、部门统筹、系部主体、全员参与”的工作要求,搭建“学院—系部—班级—毕业生”四位一体的就业工作网络,形成“对接市场需求”的办学思路,构建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精准指导、精心服务。2010-2012年度、2013-2015年度、2016-2018年度江西省毕业生就业评估工作中,学院连续获评“优秀”等次,其中2016-2018年度同时被评为“全省2016-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学院一大批年轻的校友已在各行各业崭露头角、建功立业。,社会服务成效明显:学院现拥有一批国家级、省级普通话测试员。从2015年起,每年9月份,学院组织师生推普团队深入开展推普活动,从城区到乡村,从乡村到山村,从山村到少数民居聚集地,助力教育脱贫,得到了省教育厅、国家教育部的鼓励和肯定;2019年9月17日,学院在于都长征第一渡承办了江西省第22届推普宣传周以“普通话诵七十华诞规范字书爱国情怀”为主题的启动仪式,师生代表结合语言优势与专业特长实地推普,进一步传递了“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争做文明人”的科院声音,活动得到了省教育厅的高度评价,并在江西省教育电视台滚动报道,赢得了社会的良好反响。,办学声誉与日俱增:在“武书连2021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中,我院多项办学指标位居前列。其中,我院在“中国高水平独立学院”全国排名第5位,“独立学院综合实力”全国排名第41位(全国181所独立学院),“全国399所民办大学和独立学院(含独立学院转设的公办大学)升学率排行榜”全国排名第15位,“独立学院教师绩效”全国排名第7位,学院良好的办学形象得到彰显和社会公认。,学院自创办以来,通过一系列的改革和建设,各项办学指标大幅度上升,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整体实力显著增强,先后被评为“全国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二等奖”“全国高校网络宣传思想优秀作品三等奖”、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前三项奖励均为全省独立学院唯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单位”“高等学校人事人才工作先进集体”“教育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和“独立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评估优秀奖”。,目前,全院上下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暨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伟大的苏区精神和赣师人特有的“精气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突出人本理念,突出质量优先,突出特色办学,突出改革创新,努力为服务国家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打造人民满意的高等学校接续奋斗!
其他信息: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及各种证件(卡)工本费等费用。下文是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详情,供参考查阅!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大学专业学费(每年)年份学制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财务管理1200020194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法学1200020194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1200020194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汉语言文学1200020194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历史学1200020194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日语1200020194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学前教育1200020194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英语1200020194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电子信息工程1350020194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350020194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1350020194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相关安排学院学生享受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符合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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