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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启用320人搜救掉进下水道的男童,现在的搜救情况如何
5月12日晚9时许,陕西西安市未央区北三环附近的惠西村,一名3岁男童掉入下水道被冲走。5月15日已经是孩子掉入下水井失联的第四天,截至15日晚8时,失联男童还未找到,救援仍在继续。
失联男童还未找到,救援仍在继续新闻消息,记者从当地权威渠道人士获悉,目前官方已经投入超过300人进行搜寻,15日下午,有管道工程设计、给排水、应急救援等多行业专家一同对搜救进行综合研判,确定了更多需要重点排查的管道节点,搜救范围有进一步往下游扩大的可能。
15日下午,现场搜救范围从事发地点惠西村向北,地下主管从北三环至北边开发大道再到第四污水处理厂呈U型,搜救人员在5.3公里范围内反复搜寻,井下管道内的救援工作仍在继续。对于有网友提出的何时停止搜救的问题,这位权威渠道人士称,搜救不会停止,将持续进行。虽然灾难来临后黄金救援时间是72小时,但没有任何规定说超过这个时间就停止救援。
事发后,当地组织邀请专家出具救援方案记者在搜救现场获悉,事发时,窨井盖是打开的,但当时窨井盖是因为被雨水冲走还是为了排水被人为挪开的仍在调查。一些市民表示,如果是为了排水而人为挪开的,按照常识也要立上警示标识,以免意外发生。记者在搜救现场了解到,事发后,当地组织出动救护车2辆、防汛车2辆、疏通清淤车2辆、潜水员2名及专业救援人员30余名。并邀请市政管网专家2名分析研判,出具救援方案。
结束语城市里的窨井关乎老百姓“脚下的安全”,住建部、工信部、工信部等多个部门曾联合下发《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要树立“小井盖、大民生”理念,守护“脚底下安全”。眼下我国各地陆续进入汛期,各地需排查窨井盖、下水道是否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度汛。
西安一男童深夜掉入下水道失联,目前有何搜救进展
目前搜救工作还在持续中,男孩的下落还未找到。
在一些道路上,我们经常都会看到一些下水道,而这些下水道也往往会有一个井盖,给盖住以此来保障市民行走的安全,但是也往往会有一些地区没能够及时的给下水道装上井盖导致别人走夜路的时候,没注意看地下从而掉入下水道里面,对于这一种情况是极其危险的,同时如果当时是处于下雨的情况,地下水道会有很多的积水,所以说小孩一旦掉进下水道里面,会立马被雨水给冲走。而小孩一旦被冲走了,这时候的救援工作是极其麻烦的,因为下水道的排水口有非常多条,救援队们不能够及时确定孩子的下落,从而展开救援,只能够扩大救援范围,而且在这期间里面孩子还很有可能会发生危险。对于这件事情的发生,希望这名男孩能够平安的回到父母的身边。
这件事情是怎么回事呢?
这件事情的起源是西安有一名男孩在深夜的时候掉入了下水道试炼,据了解当时事发地点是在一座高速公路桥下是当地村民出行的一条主干道,男孩的父亲表示当时自己牵着孩子的手正常通过,突然孩子不慎掉入下水道被水冲走,当时下水道的井盖是打开的,而且是晚上,所以孩子的父亲没能够及时的发现这一情况才导致孩子他发生了这一次的意外。目前救援部门已经加大力度搜救小孩的下落,相信很快就能够找到孩子的下落。
对于这件事情的发生,我的个人看法。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时,无论遇到什么情况,我们都不应该要独自把井盖给撬开,如果撬开应该要立好相应的警示牌,以免让路过的路人发生安全危险。
西安一名 3 岁男孩掉入下水道被冲走,法律上应由谁承担责任
法律上谁有责任?
1、孩子父母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本次事故中杨先生作为儿子的监护人,应当保护儿子,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具体需根据事故中的下水道附近环境进行判断。作为成年人,对于路口没有路灯较为昏暗的环境,是否需要更加警觉,其是否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仍难以发现狭小的窖井都是需要进行考量的。
2、窖井维护管理方
窖井维护管理方一般是当地城管建设部门。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次事故中,窖井的管理人为设置明显标志、采取安全措施,没有加装防护措施,应当根据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3、窖井设计施工方
另外,本次事故中窖井管道成漏斗状,该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造成本次事故难以救援。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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