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干部动手打人事件应当怎样处理
一、大棚是不是这个村干部建的,相信所有的村民都知道。
如果不是他建的,他凭什么敢收你们的钱?凭什么上面的补贴他自己拿了?如果真如你所说,那一告一个准!直接向县级纪委或检察机关举报,相信过不了几天,他就被拿下了。
二、本人推测,原来建的大棚就是这个村干部承包的。
1、现在他作为承包人,又转包给你们;
2、大棚的补助,到底应该给谁?你们的转包协议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原则上,应当是补助给实际受损失的人,这一块你倒是可以向当地乡镇或农业局反映的,要求将补贴直接发放到你们种植户的手里。
3、至于打人,实际上也不是村干部本人嘛。她如果把你打伤,该赔的赔!该行政拘留的,就拘留。你完全可以报警的,如果没有什么后果,那也应该赔礼道歉!
二、乡干部打人怎么处罚
1、乡干部打人面临行政拘留或罚款处罚,并且会面临行政处分。
2、对于打人行为,属于故意伤害的行为,有可能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受害人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依法报案处理。打人致人伤情鉴定为轻伤的,打人者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管制,同时打人还会被开除公职。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轻伤的,会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等。
3、乡镇干部是指在乡镇一线的最基层干部,他们生活在农村,工作在农村,奋斗在农村、奉献在农村,是行政队伍中的一支生力军。一般编制为书记、乡长、副书记、副乡长、人大主席、人武部长、妇女主任、团委书记等公务员。还有农经员、兽医员、特产员、统计员、护林员、农科员、税务员、水利员、城镇规划员等事业干部、招聘干部等。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社区干部打人怎么处理
1、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3、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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