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通报、公告、告示的区别和用法
区别与用法:
通知,是向特定受文对象告知或转达有关事项或文件,让对象知道或执行的公文。
通知的应用极为广泛。下达指示、布置工作、传达有关事项、传达领导意见、任免干部、决定具体问题,都可以用通知。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用通知;平行机关之间有时也可以用通知。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通报的特点:
1、内容的真实性。真实是通报的生命。通报的任何情况、事实都必须是真实的,不能有差错。
2、目的的告知性。
要求受文单位了解、协助、执行和办理的知照性公文.
公告,是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向国内外郑重宣布重大事件和决议、决定时所用的一种公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用‘公告’。”公告使用频率也颇高,例如国家领导人、人民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变更、任免,国家领导人的重要活动、重大科技实验等均可应用公告。
公告具有其严肃、庄重、权威的特点。它必须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法,所及内容重大而且多能引人关注。公告也具有公开性,它可以由大众传播媒介予以广泛展布。公告由其性质、内容、发布机关来区分,一般分为国家事项公告和司法公告。
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循或者周知的事项的公文文体。
本类两种,被称为发布性公文或知照性文告,中心是晓喻告语,就是把欲使接收者知晓的情况、事体、规定、要求发布出去,或者说是告知、关照道有关方面。由于告白的对象范围广泛,“一体周知”,所以又称“周知性文章”。
告示:布告,通告大众的文件。
拓展资料:
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用来发布法规、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某项事务等。通知,一般由标题、主送单位(受文对象)、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
适用种类
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六大类:
1.发布性通知:用于发布行政规章制度及党内规章制度。
2.批转性通知:用于上级机关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给所属人员,让他们周知或执行。
3.转发性通知:用于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的机关的公文给所属人员,让他们周知或执行。
4.指示性通知:用于上级机关指示下级机关如何开展工作。
5.任免性通知:用于任免和聘用干部。
6.事务性通知:用于处理日常工作中带事务性的事情,常把有关信息或要求用通知的形式传达给有关机构或群众。
通告按用途可分为周知性(事务性)通告、规定性(制约性)通告两大类。
(1)周知性(事务性)通告。即在一定范围内公布需要周知或需要办理的事项,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均可使用。如建设征地公告、更换证件通告、施工公告等等。
(2)规定性(制约性)通告。用于公布应当遵守的事项,只限行政机关使用,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通报是上级把有关的人和事告知下级的公文。通报的运用范围很广,各级党政机关和单位都可以使用。它的作用是表扬好人好事,批评错误和歪风邪气,通报应引以为戒的恶性事故,传达重要情况以及需要各单位知道的事项。通报是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团体经常使用的文种。其目的是交流经验,吸取教训,教育干部、职工群众,推动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1)表彰通报
是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树立典型,总结成功经验,号召大家学习的通报。
(2)批评通报
是批评、处分错误,通报事故或反面典型,要求被通报者和大家吸取教训的通报。
这类通报,通过摆情况,找根源,阐明处理决定,使人从中吸取教训,以免重蹈覆辙。这类通报应用面广,数量大,惩戒性突出。
(3)情况通报
是传达情况、沟通信息,指导当前工作的通报。
这类通报具有沟通和知照的双重作用
公告是行政公文的主要文种之一,它和通告都属于发布范围广泛的晓谕性文种。公告是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时使用的公文。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公告是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公文。公告主要有两种,一是宣布重要事项,如最近中国将在东海进行地对地导弹发射训练;二是宣布法定事项,如宣布某项法规或规章,宣布国家领导人选举结果。
然而,公告在实际使用中,往往偏离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的规定,各机关、单位、团体事无巨细经常使用公告。公告的庄重性特点被忽视,只注意到广泛性和周知性,以致使公告逐渐演变为“公而告之”。
“告示”作为一种应用文的文体,其产生的历史较早,始于我国古代的明朝。官以事告知于下,称为“示”。所谓“告示”,也就是官府把一件或几件重大的事情,以文书的形式,公开告知于属下和民众也,要他们了解与执行。例如人们常见的“安民告示”之类即是。
通告和公告的主要区别
【法律分析】:通告和公告的主要区别如下:1、内容属性不同,公告兼有消息性和知照性的特点,与公告相比,通告具有鲜明的执行性、知照性;2、告启的范围不同,公告面向国内外的广大读者、听众,告启面广。通告的告启面则相对较窄,只是面向“一定范围内的”的有关单位和人员;3、使用权限不同,公告通常是宣布某些重大事项时才用,而通告则适用于各级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简述公告与通告的区别
1、相同点它们都属于公开性文件,在有效的范围,了解其内容的人愈多愈好。
在写法上要求篇幅简短,语言通俗易懂、质朴庄重。
2、不同点内容属性不同。公告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兼有消息性和知照性的特点;与公告相比,通告的内容是“在一定范围内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具有鲜明的执行性、知照性。告启的范围不同。
公告面向国内外的广大读者、听众,告启面广;通告的告启面则相对较窄,只是面向“一定范围内的”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使用权限不同。公告通常是党和国家高级领导机关宣布某些重大事项时才用,新华社、司法机关以及其他一些政府部门也可以根据授权使用公告。
而通告则适用于各级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3、定义“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