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有哪些
隐患排查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或方案。
2、按计划或方案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3、对隐患排查结果进行汇总并登记后,进入隐患治理流程,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还需上报当地安全监察部门,并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中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流程治理。
隐患治理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建立隐患治理台账,落实隐患的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间、整改措施和临时防范措施、整改资金、验收标准及验收人,俗称“五定”,隐患治理台账也称“五定”表。
2、整改责任人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如需临时防范措施,还应在整改期间落实临时防范措施)并上报验收人。
3、验收人按验收标准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同意隐患闭环,评估不合格要重新进行整改。
4、每季度及每年要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分析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例如可以分析不同类型隐患占比,也可以按不同月度季度等不同周期对比分析等。
除此之外建议关注两个方面:一是同一类型的隐患是否存在反复发生情况,要深入剖析原因,分析是否存在制度、机制缺陷以及之前治理措施的有效性,以便持续改进。
二是同一区域发现隐患的数量是否存在持续增长的情况,持续增长的区域要重点分析区域内相关管理人员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或者其他原因。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概念
隐患排查治理,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一项法定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国家安监总局2008年2月1日发布实施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做出了详细规定。
其中对事故隐患的定义、分级、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职责、隐患排查治理频次、档案建立、隐患登记、报告、奖励制度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什么是隐患排查治理
隐患排查治理,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一项法定工作。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国家安监总局2008年2月1日发布实施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做出了详细规定,其中对事故隐患的定义、分级、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职责、隐患排查治理频次、档案建立、隐患登记、报告、奖励制度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隐患治理工作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1、建立隐患治理台账,落实隐患的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间、整改措施和临时防范措施、整改资金、验收标准及验收人,俗称“五定”,隐患治理台账也称“五定”表。
2、整改责任人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如需临时防范措施,还应在整改期间落实临时防范措施)并上报验收人。
3、验收人按验收标准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同意隐患闭环,评估不合格要重新进行整改。
4、每季度及每年要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分析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例如可以分析不同类型隐患占比,也可以按不同月度季度等不同周期对比分析等。
除此之外建议关注两个方面:一是同一类型的隐患是否存在反复发生情况,要深入剖析原因,分析是否存在制度、机制缺陷以及之前治理措施的有效性,以便持续改进;二是同一区域发现隐患的数量是否存在持续增长的情况,持续增长的区域要重点分析区域内相关管理人员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或者其他原因。
如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以前的安全隐患排查,流于形式、偏重于现场的多,广度、深度明显不足。为切实消除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认真、系统、全面、深入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一查思想。查管理人员、职工对安全的认识是否到位?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情况如何?安全学习及教育培训是否紧跟形势发展并结合矿井实际?是否摆正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企业安全投入是否得到保障?
二查组织。安全管理机构建设、人员配备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满足矿井安全生产实际需要?施工组织合不合理?有无超强度、超定员、超能力组织生产情况?
三查规章、制度。是否按要求建立并及时修改完善各项制度?证照是否有效、合法?调度值班、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带班跟班管理、定期学习、技术审批等制度是否认真贯彻执行?
四查规划、设计,规程、措施,分析、评估。是否按要求制定中长期规划?有无年度与近期灾害防治计划?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几大系统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规程、措施与现场实际及灾害程度是否相符?是否按要求汇审并及时补充、修改、完善?措施不能仅管局部、只考虑具体工作,要检查措施对作业地点及周边区域可能出现的问题,是否考虑全面并有相应防范措施?治理前后有无灾害情况分析、治理效果总结?重大隐患治理是否进行必要的评估?
五查现场。应分系统、分专业,逐一检查。主要包括仪器、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入井设备有无安标?供电(三专两闭锁)、运输的一坡三挡、提运设备是否符合要求?设备管理、检查、维护、检测、检验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作业场所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支护质量好坏?风量、风质情况如何?防灭火设施、材料,防水设施,放炮母线敷设,放炮点、警戒线设置,瓦斯监测监控是否安装到位并正常运转?防突装备、安全防护设施如何?
六查人的个体行为。管理者有无违章指挥?操作者是否按规定程序操作?职工健康状况、精神状态?工程质量验收、把关情况?管理人员值班、跟班、带班管理情况?出入井管理,作业时的相互监督与保护情况等。
在隐患排查之后,更重要的还在于必须及时处理到位。治理隐患要在人员、物资、资金及时间安排上给予充分保证,要责任到人,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为安全让路。对疑难、复杂问题即重大隐患,在细致分析,制定严密可靠措施,进行科学评估基础上,精心组织人员实施整改,必要时应先停产、撤人。自身无法解决的要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进行指导,对治理难有安全把握的,要制定和采取断然措施、以绝后患。
在隐患整改落实后,还要进行分析总结,要逐步积累经验、找寻规律,使隐患排查、治理走向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煤矿生产过程,就是同自然界作斗争的过程,随着采掘活动的进行,问题和隐患在不断涌现,它贯穿生产活动始终。因此,我们对隐患排查治理必须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