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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弊三角理论(舞弊三角理论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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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弊三角理论存在哪些缺陷

缺乏发现舞弊行为的内部控制,无法判断工作的质量,缺乏惩罚措施,信息不对称,能力不足和审计制度不健全。舞弊三角论由美国注册舞弊审核师协会的创始人、现任美国会计学会会长史蒂文·阿伯雷齐特提出的。缺陷主要有六种情况:缺乏发现舞弊行为的内部控制,无法判断工作的质量,缺乏惩罚措施,信息不对称,能力不足和审计制度不健全。舞弊三角论要素是指企业舞弊产生的原因是由压力、机会和借口三要素组成的。舞弊要发生,三要素缺一不可。只要有效控制其中的任意一环,就有可能防范舞弊于未然。

舞弊三角理论(舞弊三角理论名词解释)

舞弊三角理论的缺陷

舞弊三角理论的缺陷为:信息不对称、会计的缺陷、审计的不足和缺乏适当的惩罚机制。

当动机(通常是财务压力)、机会和(自我)合理化这三个关键要素结合在一起时,舞弊的倾向就会出现。这三个要素中的每一个要素都是必要的和相互关联的,共同促使一个人实际上去实施舞弊。缺少其中的任何一个,都不足以使一个人去舞弊。

1、财务压力和其他动机

财务压力往往是舞弊者的首要动机。它是导致一个人从守法公民到实施重罪的主要驱动力。舞弊的动机很多,其中大多数与贪婪有关。其中包括生活困难、财务压力、债务、信用不良、吸毒或赌博上瘾,以及家庭压力等等。

2、机会

在舞弊三角理论的三个要素中,机会控制是一个对舞弊预防最有作用的领域。消除或减少舞弊和滥用的机会,在任何舞弊预防计划中都很重要,而对于公司舞弊预防计划来说,则是至关重要的。

3、自我合理化

舞弊三角理论的第三个要素是(自我)合理化。合理化是指舞弊者设法为自己的不当行为辩护。当需求和机会两个要素结合在一起时,舞弊者确信所发生的事情并不是“坏事”,他们往往认为自己是诚实的,并不把自己看成是欺骗公司的罪犯,而是把自己变成受害者。

舞弊三角理论名词解释

舞弊三角理论名词解释:舞弊三角论是关于舞弊行为形成原因的理论。舞弊三角论认为,企业舞弊的产生由压力、机会和自我合理化三要素组成,缺少了上述任何一项要素都不可能真正形成企业舞弊。

关于企业舞弊行为的成因,理论界提出了企业舞弊形成的三角理论、GONE理论和企业舞弊风险因子理论等许多著名的理论。该理论由美国注册舞弊审核师协会(ACFE)的创始人、现任美国会计学会会长史蒂文·阿伯雷齐特(W.SteveAlbrecht)提出。

他认为,企业舞弊的产生是由压力(Pressure)、机会(Opportunity)和自我合理化(Rationalization)三要素组成,就像必须同时具备一定的热度、燃料、氧气这三要素才能燃烧一样,缺少了上述任何一项要素都不可能真正形成企业舞弊。压力可能是经营或财务上的困境以及对资本的急切需求。

在面临压力、获得机会后,真正形成企业舞弊还有最后一个要素——借口(自我合理化),即企业舞弊者必须找到某个理由,使企业舞弊行为与其本人的道德观念、行为准则相吻合,无论这一解释本身是否真正合理。

企业舞弊者常用的理由有:这是公司欠我的,我只是暂时借用这笔资金、肯定会归还的,我的目的是善意的,用途是正当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