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www.21cnhr.gov.cn的问题,以及和2010年的上海市公务员考试的报名网址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2010年的上海市公务员考试的报名网址
2010上海公务员考试报名的信息还没有出来,不过根据往年的经验,最近2个星期之内估计会出来。下面是09年的相关政策,你可以先作为参考。可以关注www.21cnhr.gov.cn(09年的报名网址)
上海市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务问答
一、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是什么?
答: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专业科目为《政法》、《综合管理》、《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六类。公共科目考生必考,专业科目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可任选一门或多门报考。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08年12月27日,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08年12月28日,考试地点由计算机随机编排,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上标明的为准。
二、考试报名的方式、时间是什么?
答: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4日0:00-12月13日12:00,报名网址为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报名时须牢记注册编号。
三、网上报名前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答:首先,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考相关文件,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及拟报考职位的专业类别;其次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和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四、上传的照片有何要求?
答:网上报名必须正确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五、如何进行缴费?
答:本次考试缴费一律通过网上进行,考生凭任何一张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推荐使用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均可实现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08年12月4日0:00-12月13日12:00,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经市财政局、物价局核准,录用公务员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45元。
六、如何申请办理减免考试费用?
答: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本市考生持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社会救助通知书”(复印件),外省市考生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网上完成报名、选择身份并正确上传照片后,同时携带身份证和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于2008年12月10日下午14:00-16:30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近斜土路)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申请减免的考生可以免除报名费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及一门专业科目的考务费。
七、何时可以下载打印准考证?
答: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成功缴费后,务必在2008年12月24日9:00-12月26日18:00,通过报名网站凭本人注册编号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不需要彩色打印,下载打印后的准考证须妥善保管,以备考试、面试用。
八、网上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
(一)考试报名前本人须仔细阅读招考相关文件,慎重报考,一经确认,不再办理退考。
(二)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三)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四)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网上报名须正确上传照片并按时缴清费用,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报名。
(六)考生应按时下载打印准考证,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七)报名信息缴费后不得更改。
(八)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
九、考生参加考试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请考生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考场规则》和《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在考试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必须同时具备)进入考场。
(二)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考生应考时务必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严禁将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四)严禁将试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五)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六)考点无停车条件,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赴考交通路线,按时参加考试。
十、考试作答有何要求?
答:请考生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经监考人员核对考生信息无误后,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
(二)考试开始后,首先在试题本、答题卡上将本人姓名、科目代码、准考证号码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并用2B铅笔将科目代码和准考证号码填涂到相应位置。
(三)《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专业科目均由客观题组成,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申论》由主观题组成,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四)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及涂改用品。
(五)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题本、答题卡背面朝上放在桌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十一、本次考试是否指定专门用书,考试机构是否组织考前培训?
答:考试不指定专门用书,不组织出版参考书。考试机构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也不委托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照片处须加盖骑缝章)。
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考试前可自行到网上下载打印。
十三、考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和方式是什么?
答:考试成绩于2009年2月上旬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公布。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的30日内自行下载打印。
十四、相关咨询电话是什么?
答:政策咨询电话:64378292
考务咨询电话:6404900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网上支付咨询电话:52504520
监督电话:64333743、24022550
各招录单位负责接受报考者的具体职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详见《上海市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十五、汉字速录水平测试如何参加?
答:部分报考岗位要求具有汉字速录水平测试一定等级,考生应在职位报名前(2009年2月6日)参加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汉字速录水平测试》,并达到相应级别水平。
《汉字速录水平测试》标准和办法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水平认证考试栏目查询,报名咨询电话:56334026、62580202、28196966。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
2015上海社会工作者报名通知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文件
沪人考〔2015〕16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2015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号),现将《上海市2015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和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15年3月6日
上海市2015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申请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申请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3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
2015年6月14日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14:00-16:0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二)社会工作师:
2015年6月13日14:00-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2015年6月14日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14:00-16: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考生网上信息显示为审核通过者,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报名系统中的《网上报名指南》。
2013、2014年度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且报考级别不变的,凭报名系统历年档案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并经照片审核通过后,无需现场审核,系统自动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应及时查询核对本人审核
4状态,打印报名表备用并按规定时间下载打印准考证。2012年及之前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考生、级别变更的考生、首次报考的新考生均必须按要求办理现场审核。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10日10:00-3月25日16:00,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www.cpta.com.cn)的“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经照片审核通过后须及时下载打印并保存报名表。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免冠标准彩色证件电子照,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经该工具审核处理不通过的,请重新选择或处理照片直至审核处理通过后再保存和上传;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电子照片供考生参加考试和制作合格证书使用,请考生务必按要求操作。同时务必牢记报名序号,正确输入报考信息,并及时完成点击“报名信息确认”。
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历年或当年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网上报名时选择一个现场审核点,办理现场审核和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手续。审核点选定后不得更改。
(三)现场审核时间为2015年3月22日-3月25日(每天9:005-11:00,13:30-16:00),现场审核点地址为:
1、上海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1)地址:徐汇区漕溪北路41号汇嘉大厦24楼D座,近徐家汇审核(咨询)点代码:2101
咨询电话:64187030转8005、8006
(2)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A楼515室,近南泉路审核(咨询)点代码:2102
咨询电话:50327010、50327117
2、上海政法学院培训部(徐汇区中山西路2230号1号楼1楼,近宜山路)
审核(咨询)点代码:6363
咨询电话:54256766、64413233
3、上海青年干部管理学院培训部一号楼603室(虹口区西江湾路574号,近广中路)
审核(咨询)点代码:2702
咨询电话:56969380、56667796
4、华东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徐汇区梅陇路138号,近天等路)
审核(咨询)点代码:2802
咨询电话:64252761、64252861
现场审核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等进行审核,请考生下载打印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
6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到审核点办理相关手续。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收取报名表原件和其他资料复印件。
报考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在现场审核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考生应对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用人单位对考生报考条件和提交的报考信息应认真审核,并对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负责。报名审核后及考试后还将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抽查复核,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及其它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停考、向社会公布、记入个人征信系统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完成现场审核的人员应于现场审核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核对本人审核状态,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级别和科目务必准确)、审核通过,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如超过48小时未审核,请考生及时联系现场审核点确认审核事宜。查询核对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8日16:00。
7(五)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15年6月5日10:00-6月11日16:00在报名网站(www.spta.gov.cn或www.cpta.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的现场审核点联系。
(六)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五、考生须知
考生应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橡皮、2B铅笔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4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2015年起,考试将使用全面修订和重编后的大纲及教材。新版大纲和教材将于2015年2月出版,有关事宜请于审核点联系或直接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电话:010-58124839,58124840,58124841,58124842)。
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后两周在本网站公示。
考试结束后还将进行雷同试卷的检测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六、成绩查询
8(一)考生可于8月中旬通过报名网站(www.spta.gov.cn或zg.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一般为成绩公布后三至四个月,地点为相应审核(咨询)点。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领证通知或联系审核点
2014年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务员局组织实施上海市2014年度各级机关及单位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8日至1995年12月18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等部分职位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八)具备中央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录职位明确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方法请查阅《上海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问答》),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乡镇街道、垂直管理系统基层单位、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及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8日。
报考公安、司法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须参加并通过公安部、司法部规定的体能测试。
根据公务员法及其有关规定,服务年限满2年(含试用期)但尚在5年服务期内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所在机关(单位)批准同意。
外省市社会人员报考本市公务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具体请浏览政策问答)。
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的,限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的人员。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一律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中央及地方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考试报名办法
各招录单位具体的招录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招考简章》从12月中旬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www.shacs.gov.cn)、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向社会发布。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招录单位的咨询电话详见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为方便报考人员,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就报考政策、网上报名操作和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上海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问答》,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查阅。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笔试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18日0:00至23日18:00,报名网站为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
报考人员根据"招考对象"的要求,选择考试的类别,同时可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选择一门专业考试科目,但不涉及具体招录单位和职位。
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城管、交通执法基层执法职位,乡镇(街道)定向招录优秀村(居)干部、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的职位,以及公安、司法医务类特殊职位和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实行定向报名。
其中,报考医务类特殊职位和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的人员,根据要求,实行先报职位后考试,考试报名即职位报名。对照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由各招录单位对报考者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方可参加定向招考。
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信息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应对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完成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报考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无需缴费)。网上缴费的时间是2013年12月18日0:00至23日20:00,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1月14日9:00至17日18:00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本市报考人员凭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社会救助通知书"(复印件),外省市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网上完成报名、正确上传照片,并选择申请"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后,凭本人注册编号,于12月23日14:00-16:00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徐汇区漕宝路120号内40号楼受理大厅,近桂林路)办理减免手续。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2014年1月18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30申论
下午13:00-15: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5:45-16:45专业科目(除农村建设管理外)
17:30-18:30农村建设管理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考试范围以《上海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
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分A类和B类两类试卷,其中,报考条件规定"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考A类试卷,报考条件规定招录对象基层工作年限"不限"的职位考B类试卷。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仅参加公共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分为政法、综合管理、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农村建设管理七大类。
其中,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仅限报农村建设管理;同时,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还可以根据各自的条件选报一门其它专业考试科目,报考2014年面上公务员招录A类职位。优秀居委会干部的专业考试科目限选报综合管理。报考城管、交通执法"基层执法"职位和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基层政法"职位的专业考试科目限选B类、政法。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于2014年2月27日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笔试合格人员的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合格者,于3月3日9:00至7日18:00参加本市统一组织的网上职位报名,并接受招录单位的资格审查。
四、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的总成绩,以每类专业招录职位人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类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统一公布。
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城管、交通执法基层执法职位,乡镇(街道)定向招录优秀村(居)干部、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的职位,特警以及公安、司法医务类特殊职位和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按照其招录职位特点,分类单独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五、面试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中,根据招录单位具体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录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计划录用人数与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调剂结束后,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3月下旬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统一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由招录单位确定。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准考证、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录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缺少上述证件、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对经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选拔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四年且考核优秀的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工作结束的2个工作日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公布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七、公示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将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八、录用方式
经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招考咨询详见《上海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考务、网上报名技术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64378292
残疾人专项招录政策咨询电话:52370409
考务咨询电话:6196908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网上支付咨询电话:95534-6
监督电话:64333772
各招录单位负责接受报考者的具体职位咨询,电话与联系人详见《上海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