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企业延长职工工作时间的最高时限是每月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劳动法规定的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多少小时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劳动法规定的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多少小时
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为什么有的人周末双休,有的人周末单休,有的人一个月只休三四天?难道劳动法对于工作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吗?如果有,劳动法对于工作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呢?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三十八条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家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对用人单位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法律也做了明确的限制性规定,《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几小时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法规定的上班时间每天是多少小时
按照国家统一作息时间:
上午早08:00——11:30;
下午14:00——17:30;
不是24小时值班;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受理投诉。
劳动局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一:劳动分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综合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综合管理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3、综合管理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4、依法行使劳动行政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辖区内企业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劳动违法案件,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负责劳动信访工作;负责劳动普法工作。
5、综合管理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承办劳动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是:
1、负责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的具体服务工作;
2、负责辖区内政策性就业安置、失业职工再就业的服务工作;
3、受委托承办用工申报、招用外省劳工和招工广告的核准工作;
4、负责劳务扶贫和劳务合作工作;负责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服务工作;
5、负责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工作;负责流动就业统计工作;负责临时工调配费核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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