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教育机构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教育培训机构注册要求如下:

1、举办者及管理人员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
2、学校负责人和业务主管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要有与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相适应的专职和兼职教师,教师总数不少于6人,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2人;
4、要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稳定、集中、安全标准和周边环境符合办学要求的校舍。教学及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租赁校舍办学的,租期不少于3年。
办一家教育培训机构流程手续:
(一)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内容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办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决定,同意受理的下发《民办培训机构筹设通知书》,筹设期不超过90个工作日;不同意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齐全的,下发补正通知。
(二)评审。筹设期满,申请人应按本办法第九条提交正式设立民办培训机构报告及申办材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和实际办学条件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三)决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结合评审意见,以文件形式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及时告知申请人。批准的由举办者填写相应表格,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指定银行存入不少于注册资金的20%,作为机构存续期间信用资金;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救济权利。
(四)发证。全部手续齐备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五)公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通过网站等媒体公告批准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名称、地址、培训项目等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七条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教育培训机构注册要求
教育培训机构注册要求如下:
1、举办者及管理人员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
2、学校负责人和业务主管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要有与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相适应的专职和兼职教师,教师总数不少于6人,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2人;
4、要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稳定、集中、安全标准和周边环境符合办学要求的校舍。教学及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租赁校舍办学的,租期不少于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七条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注册教育培训机构需要什么条件
人员要求:
1、法人:中国国籍,无犯罪记录,校长可兼任法人。
2、校长:中国国籍,大专以上学历,70周岁以上,无犯罪记录,5年以上的教育管理经验,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无犯罪记录、学历证明、校长信息表,本地所在单位盖章、人事单位盖章,外地的还需要当地教育局盖章。
3、教学管理人员至少3名:大专以上学历,3年从业经验(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
4、财务人员:有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和出纳不得兼任,(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
5、教师:专职教师不少于3人,有教师资格证,语文,数学等与升学老师有关的学科培训,需配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专职教师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
资金要求:注册资金要求100万以上,要求实缴(一般实缴资金不少于60万,教育局指定银行),保证金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10%。
场地要求:
1、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教学面积不少于150平,教学面积不少于建筑面积的2/3,且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2、大消防由物业提供,小消防必须以新核准的公司名称向消防部门申请验收,并出具合格证明材料。14周岁以上,不得超过3楼且独立消防通道。
人员资质
(1)校长:70岁以下,须五年以上教育管理工作经验,大专及以上毕业证,教师资格证。
(2)董事会成员其中两人须五年以上教育管理工作经验(社保或工资流水证明),大专及以上毕业证。
(3)每一个科目至少对应一位专职老师,专职老师人数不少于3人,须持教师资格证,大专以上毕业证。
(4)财务人员须大专以上毕业证及会计资格证。
(5)党员须党组织关系证明文件(目前只有锦江区需要提供)。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政府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