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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才网(鄂尔多斯市人才网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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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安系统公开招录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加强公安保卫工作,解决公安警力短缺的问题,经区委、区人民政府研究,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录200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鄂尔多斯市人才网(鄂尔多斯市人才网招聘)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以及“凡进必考”的原则,按照“资格准入、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东胜区公安分局招录200名工作人员(女性招录比例为15%)。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2012年7月17日至 2012年7月30日(节假日不休息);采取网上报名,网址(http://rsks.dsqrs.gov.cn)

(二)信息公布:招录信息发布在鄂尔多斯调频台、鄂尔多斯日报、东胜报、鄂尔多斯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erdsrsrc.com)、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www.dsqrs.gov.cn)。

(三)资审材料、资审时间、地点:报考者资审时须持报名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及本人的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应届毕业生未领到毕业证的报考人员需持所在院校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资审时间为2012年7月17日至 2012年7月30日(节假日不休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资审地点东胜区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咨询电话:0477—8380702、13134858574。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2年8月1日至 2012年8月3日。

1、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鄂尔多斯市户籍;在东胜区服务期满的和正在服务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民生志愿者”不具有鄂尔多斯户籍也可以报考。

2、学历要求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东胜户籍的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公安类院校的考生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

3、目前在东胜区公安分局工作且工作满1年的协勤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以上,年龄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体重正常,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疤痕,矫正视力1.0以上,公安类考生要求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六)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及相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行政拘留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

此次考录工作采取统一报名、统一考试、按成绩由高到低录用的形式,按照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综合评定的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申论》、《公共基础知识》等相关知识。笔试试卷统一为汉文卷,考生可以用蒙古文答卷,但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试卷中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男女分别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考人员的基本素质、临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准时到达面试封闭室进行封闭抽签,迟到30分钟视为自动放弃,要求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纸张及通讯工具,不允许向考官表述姓名、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政审环节人选。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录用人数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

经过体检、政审环节,将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

1、公示结束无异议,将拟录用人员名单上报区考录领导小组审定。

2、录用人员享受东胜区事业单位在职同级同类人员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试用期1年。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的报考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计算前加3分;

2、目前在区公安分局工作的协勤人员,截止2012年6月30日工作满1年以上,工作满1—3(包括3年)年在笔试成绩加权计算前加1分,工作3年以上的在笔试成绩加权计算前加2分。

六、本招考公告由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http://rsks.dsqrs.gov.cn/xmlData/01201207/kswj02.htm

二、2021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商务局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2人】

鄂尔多斯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鄂尔多斯市商务局综合保障中心)拟引进人才2名。引进条件详见《鄂尔多斯市商务局2021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目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技能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年龄要求:发布公告之日起,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学历学位需满足下列条件中之一:

1.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2.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毕业生;

3.取得教育部门认证的海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国(境)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并提供学历认证结果。

(六)专业条件:国际合作岗要求国际商务、东亚商务、商务与管理专业;综合管理岗要求管理学专业(详见附件)。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2.在报名结束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3.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和离开我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通过鄂尔多斯市人社局(http://rsj.ordos.gov.cn)、鄂尔多斯市商务(http://swj.ordos.gov.cn)、“人才鄂尔多斯”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1.报名时间:自2021年12月27日9:00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17: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社局(http://rsj.ordos.gov.cn),点击“鄂尔多斯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大厅”飘窗中“个人登录”,注册登录后点击“专项人才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验证报告等佐证材料后点击保存,并提交。

3.资格初审:市商务局根据系统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确定参加能力测试人员,同一岗位能力测试人数与该岗位聘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考试开始前视情况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及时通知考生。如遇岗位取消,符合同一报名单位其他岗位招聘条件的,可申请调剂。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查地点和时间见准考证,因疫情原因,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引进人才采取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形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应聘人员能力测试成绩在市人社局、市商务局上公布,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商务局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市商务局在考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市商务局(鄂尔多斯市党政大楼B座801室)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面试按结构化面试的考查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形象举止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

应聘人员考查总成绩=按专业能力测试×50%+面试成绩×5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应聘人员考查总成绩在市人社局、市商务局上公布,根据考查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考察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根据面试结果,按照成绩高低排名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市商务局负责实施,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市商务局将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三甲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察中途放弃、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查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的加试),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

综合面试、考察结果和体检情况,市商务局提出拟引进人选名单,经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并进行公示。拟引进人选名单在市商务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引进人才办理人事手续,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符合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且只享受一次。

(一)本次公开招聘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三)疫情防控期间,考生请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凭“新冠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电子凭证”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并进行体温测量。考生要注意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严格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凡违反鄂尔多斯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未尽事宜由鄂尔多斯市商务局、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科: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鄂尔多斯市商务局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目录》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鄂尔多斯人才引进政策2021

1、大力引进一流人才和团队,顶尖人才团队“一事一议”最高给予1亿元资助,获评市级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最高给予1000万元经费支持,全职在鄂尔多斯工作的“天骄英才”“草原英才”“鄂尔多斯英才”“青年优秀人才”,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工作补贴,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高5万元一次性奖励;

2、助力产业人才引进集聚,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引进的高端人才和本科生分别给予10万元和1万元生活补贴,获评市级以上技能人才奖项或荣誉的高技能人才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技艺高、贡献大的网约配送员、养老护理员等新兴职业急需紧缺人才经评审也可享受奖励扶持;

3、加强优秀青年人才战略储备,博士创新人才可申请最高30万元科研经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后可另外享受10万元生活补贴,实施“明日之星”课题资助计划,对入选的青年人才给予最高20万元课题资助,对大学生创业项目择优给予最高8万元资助,并积极通过组织考察交流、实习实训、挂职锻炼等活动吸引各地优秀青年学子来鄂尔多斯就业创业;

4、促进乡村振兴人才培养,选拔资助乡村振兴优秀人才和团队,给予获评人才2万元、团队最高30万元奖励,对取得职业技能资格的乡土技能人才给予最高1万元的技能提升补贴;

5、强化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实施“高等教育人才引进专项支持计划”,允许高校依据办学定位和人才需求自主制定引才标准、自主开展引才工作,并提供安家补贴、科研启动经费、岗位特聘补贴等有竞争力的引进待遇。对举荐和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单位和个人最高奖励200万元;

6、优化升级平台载体建设举措,对新获批的院士专家工作站一次性资助100万元,建站后每年最高给予50万元运行补贴。

《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第六条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以下人才时适用本办法: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外籍院士)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

(二)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排名前3位的主要研发人员);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及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相当层次人才。

(三)国家重点学科、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主持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及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相当层次人才。

(四)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做出创造性成就和重大贡献、学术声望高的一级教授(资深教授),海外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知名终身教授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

(五)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和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负责人。省部级选拔表彰的最高层次技能人才。具备绝技绝活的特殊技能人才及其他相当层次的技能人才。

(六)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入选个人。

(七)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八)取得较高学术成就或做出突出贡献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双师型高技能人才”;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取得教育部认证的海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毕业生。

(九)我市定期发布的市直事业单位人才需求目录中所列其他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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