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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特大抢运钞车杀人案告破(河北抢劫运钞车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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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河北辛集23年前特大抢运钞车杀人案告破是怎么回事

1、7月20日,河北辛集市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发生在1997年的抢劫运钞车积案,4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河北特大抢运钞车杀人案告破(河北抢劫运钞车大案)

2、1997年1月10日上午,河北辛集市农村合作基金会兴华路营业点发生一起持枪抢劫运钞车案,当场致1死2伤,79万余元现金被抢。

3、警方投入大量警力侦办此案,遗憾久侦未破。“亮剑202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中,河北辛集市公安局经大量工作,成功侦破此案,相继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奎等4人,另一犯罪嫌疑人张某林2014年因意外事故死亡。

4、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奎等4人交代了他们5人结伙,驾驶一辆抢劫来的出租车,在河北辛集市枪击基金会工作人员、抢劫运钞车后潜逃的犯罪事实。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5、7月30日,一位自称接近辛集市当地警方的人士王明(化名)告诉记者,警方通过DNA比对抓获了一个嫌犯,接着他把另外四个嫌犯都供了出来。王明说,其从警方得知,案发后,五个嫌犯乘坐出租车离开,三人在307国道拿着钱下车,转乘公交离开。

6、另外两人则继续开车到一处果园,骑上提前放好的自行车返回307国道,上公交车离开。王明说,1997年的这起恶劣抢劫运钞车案轰动了整个辛集。警方的压力也一直很大。

7、郭强(化名)当时在辖区派出所任辅警,“当时还没有辅警这个说法,其实就是临时工,帮忙跑跑腿什么的。”他告诉记者,事发后,他在案发现场连续待了大约10天。他记得,当时石家庄方面的警方说从行凶者的开枪动作、手法推测嫌疑人像是军人。

8、郭强回忆说,该案轰动很大,各个村里贴满了协查通报以及嫌犯画像,也对外地人口进行了排查,“整个走了一个遍。”记者7月30日多次致电辛集市公安局有关部门,欲进一步核实王明及郭强所述,但未获回复。

9、参考资料来源:光明网-河北辛集23年前特大抢运钞车杀人案告破

二、石家庄特大抢运钞车杀人案23年后告破,有啥特别的内幕

据报道,七月二十日,河北省辛集市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发生在1997年的抢劫运钞车积案,4名犯罪嫌疑人落网。要知道,这起案件已经过去了长达23的时间,在时隔二十年之后,警方终于抓获了犯罪嫌疑人,也实在是不容易。事情还得追溯自1997年1月,当时5名犯罪嫌疑人在河北省辛集持枪抢劫了的一辆运钞车,当场造成一死两伤,并抢走79万余元现金。值得一提的是,据当时目击者称,劫匪还通过撒现钞的方式阻碍追捕。不过,由于当时没有监控,又缺乏相关的证据,这起案件沉寂了长达23年时间,直到今年的专项打击行动,辛集市公安局经大量工作,才成功侦破这起案件。

值得一提的是,在5名犯罪嫌疑人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张某林2014年因意外事故死亡,还有一位的身份非常特殊,他就是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赵智勇。根据官方的报道,据说赵智勇很早之前就痴迷于法律,在部队的时候就参加了全国高等院校自学考试法学专业的学习,拿到了大学本科学历。1998年,赵智勇转业进入法院。2004年,裕华法院设立执行局,赵智勇成为“最出色的执行员”。可见,在这23年的时间里,赵智勇还是隐藏得很好的,甚至连周围的人都不知道他曾经是抢劫运钞车的犯罪嫌疑人。

当这件事爆出来之后,很多网友听说了赵智勇的事情后,都表示连小说都不敢这么写,也有网友表示,这件事的戏剧性实在是太强了,而且还极度讽刺,曾经的嫌犯,竟然摇身一变成为了“最出色的执行员”,这确实是一件非常讽刺的事情,这也说明当时的司法机关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的。

网友们都希望这4名犯罪嫌疑人都会得到处理,但是也有很多人表示疑问,因为这起案件已经过了追诉期,我们知道,根据法律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就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我国刑法第89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我国刑法第89条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我国刑法第89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显然,这4名犯罪嫌疑人基本上都是死刑和无期徒刑,虽然过了追诉期,但是还是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进行追诉。

三、...石家庄特大抢运钞车杀人案23年后告破,有啥特别内幕

据报道,七月二十日,河北省辛集市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发生在1997年的抢劫运钞车积案,4名犯罪嫌疑人落网。要知道,这起案件已经过去了长达23的时间,在时隔二十年之后,警方终于抓获了犯罪嫌疑人,也实在是不容易。事情还得追溯自1997年1月,当时5名犯罪嫌疑人在河北省辛集持枪抢劫了的一辆运钞车,当场造成一死两伤,并抢走79万余元现金。值得一提的是,据当时目击者称,劫匪还通过撒现钞的方式阻碍追捕。不过,由于当时没有监控,又缺乏相关的证据,这起案件沉寂了长达23年时间,直到今年的专项打击行动,辛集市公安局经大量工作,才成功侦破这起案件。

值得一提的是,在5名犯罪嫌疑人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张某林2014年因意外事故死亡,还有一位的身份非常特殊,他就是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赵智勇。根据官方的报道,据说赵智勇很早之前就痴迷于法律,在部队的时候就参加了全国高等院校自学考试法学专业的学习,拿到了大学本科学历。1998年,赵智勇转业进入法院。2004年,裕华法院设立执行局,赵智勇成为“最出色的执行员”。可见,在这23年的时间里,赵智勇还是隐藏得很好的,甚至连周围的人都不知道他曾经是抢劫运钞车的犯罪嫌疑人。

当这件事爆出来之后,很多网友听说了赵智勇的事情后,都表示连小说都不敢这么写,也有网友表示,这件事的戏剧性实在是太强了,而且还极度讽刺,曾经的嫌犯,竟然摇身一变成为了“最出色的执行员”,这确实是一件非常讽刺的事情,这也说明当时的司法机关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的。

网友们都希望这4名犯罪嫌疑人都会得到处理,但是也有很多人表示疑问,因为这起案件已经过了追诉期,我们知道,根据法律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就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我国刑法第89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我国刑法第89条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我国刑法第89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显然,这4名犯罪嫌疑人基本上都是死刑和无期徒刑,虽然过了追诉期,但是还是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进行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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