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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工程造价信息网(黑龙江省工程造价信息网信息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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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项目编号: FJ0601G220913002001

黑龙江省工程造价信息网(黑龙江省工程造价信息网信息价)

本招标项目已由鸡东县人民政府文件以鸡发改发【2021】159 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鸡东县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单位为鸡东县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中京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名称:鸡东经济开发区工业产业园区功能保障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3 计划工期: 2022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0日,总工期365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建设地址: 鸡东经济开发区

2.6招标范围:完成建设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 建设规模:总点地面积 5.24公项,分为商务配套区、车辆维护中心、商业服务区以及加油加气服务区四个区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暖通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

2.8招标控制价: 22497.807477万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满足以下要求。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 须具备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2022年6月-2022年8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由投标单位自行将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无项目经理承诺按无效标处理);

3.4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工长)、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工长)、质量员(质检员)具有岗位证书,注册建造师及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以上各专业人员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2022年6月-2022年8月)。

3.5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本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以证明没有拖 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6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可提供公司成立年或次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应无连续亏损;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 用信息报告;  (以“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为准,截图时 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2)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 全文-当事人段;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 拟派项目经理近 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有行贿犯罪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网页截图);

(4)投标人不得在“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 在有效期内;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 项目经理本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

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经理投标。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 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 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 2022年 09 月 16日 20 时 00分至 2022 年 09 月 23日 23 时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 招标文件由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自行下载。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10 月 08日 09 时 00 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 开标时间为2022年10 月 08日 09 时 00 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 前, 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 提前登录交易平(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开标地点: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 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 成、标书加密。工程量清单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要求进行投标。

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锁进行线上解密。

3.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9.1 根据黑建造价【2018】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使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 进行招投标活动。

9.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 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 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书面异 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 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监督单位: 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 标 人: 鸡东县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邱冬冬

电    话: 1554607937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京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嵩山路 88号四楼阳光厅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子邮箱: zhongjingguoji@VIP.163.com

电    话: 045189576555

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1、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保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以下简称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期间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有关税款和建设期间贷款利息。

2、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建设项目在实施阶段,承发包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格。第三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专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规定。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市(行署)、县(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具体业务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3、省农垦系统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省农垦总局负责。

4、国务院所属有关部门在本省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照规定负责制定本专业范围内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日常管理工作。第五条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实施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以下简称计价依据),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并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造价工程师和助理造价工程师的从业资格进行管理。

5、计价依据的制定、修订、补充和解释由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第六条计价依据主要包括工程估算指标、概算定额(概算指标)、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工期定额、补充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概算定额单位估价表、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人工单价、材料和设备价格以及有关工程造价调整规定等。

6、国务院所属有关部门在本省执行本专业的计价依据时,其人工单价、材料和设备价格、施工机械台班价格以及有关费用,应当遵守本省的规定。第七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应当在优化建设方案的基础上,根据投资估算指标、有关规定以及建设期间价格变动等因素编制。

7、经批准的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应当作为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最高限额。第八条建设工程设计概算应当在投资估算的范围内,根据概算编制原则、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建设期间价格变动等因素以及有关规定编制。

8、经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概算应当包括工程设计范围内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期间所需的全部费用。第九条建设工程施工图预算应当在批准的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范围内,依据施工图、计价依据以及有关规定编制。第十条建设工程招标标底应当根据计价依据和有关规定编制。第十一条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计价依据和有关价格变动等因素,结合本企业的技术与管理水平编制。第十二条非招标工程的工程预算造价,由承发包双方在按照施工图计算工程量的基础上,结合价格变动等因素,按照有关计价依据确定。第十三条招标工程或者非招标工程,均应当由承发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依法约定工程造价,明确有关工程造价调整内容,并报相应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9、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对国家和集体投资工程的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进行审查,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第十四条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应当以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调整内容进行编制。

10、施工合同约定的调整内容所涉及到的工程造价签证,应当是有承发包双方代表或者工程监理人员签字的书面材料,否则无效。第十五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竣工结算,均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由有编制资格的单位或者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第十六条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发包单位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发包单位应当在接到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50日内完成竣工结算工作,并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工程款项。

11、比较复杂的大、中型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经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并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批准后,可以延长竣工结算时间。第十七条工程价款的支付,实行预付工程款和支付工程进度款制度,禁止垫款施工。

12、发包方应当在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之日起15日内,向承包方支付不少于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25%的预付工程款。

13、发包方应当在工程开工后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并按照比例冲销预付工程款。

三、黑龙江省招标采购网介绍

1、黑龙江省招标采购网隶属于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是黑龙江本地区各建筑企业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管理等领域交易服务的专业网站。黑龙江招标网积极履行相应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

2、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基本概况:

3、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设立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4、(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5、(二)承担推进全省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责任。制定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全省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政府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6、(三)承担推进全省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全省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适合省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省住宅产业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住宅产业化实施工作。

7、(四)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指导编制和实施全省城乡规划编制、实施和监管;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省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全省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省级以上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建设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按规定负责需国家和省审批、核准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

8、(五)承担贯彻实施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全国统一定额。拟订全省地方性工程建设标准和定额;贯彻实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全省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9、(六)承担规范全省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10、(七)监督管理全省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省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市场主体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督管理;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地方性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11、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网站:http://www.jlsyzw.gov.cn/

12、黑龙江省招标采购网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东大直街308号

13、黑龙江省招标采购网邮编:1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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