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台湾何时开放探亲申请
随时可以,探亲,首先需要对方和你的亲属关系公证书。一式三份,你自己留一份,剩下2份给你台湾亲戚寄去,她需要用来给你申请入台证。对了还有你的2寸证件照4张也寄去。等对方办好入台证寄给你,你还要去你们当地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大陆居民赴台证,那个办下来要15天。
这些全办好才可以订机票,因为机票会登记你赴台证的号码。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是淡紫色的,由大陆发放,入台证是一张黄绿色的纸,由台湾发放,只管一次,到台湾入境就收走了。每次去都要申请并和通行证一起带着,不然下了飞机也不让入境。
拓展资料:
1.去台途径:目前内地公民去台湾暂规定只限经香港;经外国去台湾的暂不办理。
2.审批发证:由于台湾的限制,为避免公民在外滞留,不能进入台湾,审批时应审查以下内容:
(1)确有父母、配偶、子女在台湾;
(2)有邀请前往探亲、探病、奔丧的函电;
(3)申请人提交了入台许可影印件或有香港中国旅行社确认办妥入台手续通知;
(4)符合法律规定出境条件。各地受理申请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必须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入台许可影印件或接到香港中旅社确认入台手续通知后,方能发给证件前往台湾。其中,经香港去台湾的,不计入我双程去港名额。
3.证件:凡批准经香港去台湾并已获入台许可的,暂发给《往来港澳通行证》,作壹次往来港澳签注,签注有效期为三个月至六个月,并须在紧接签注章的下方加注“经香港去台湾”的蓝色条章(5×1CM),然后再加盖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公章。
4.入台、返港手续的办理。我公民去台湾的入台手续,由在台亲友或者香港亲友办理的,其亲友可在办妥后与香港中国旅行社联系,经香港中国旅行社核对属实后,函电告知有关公安厅、局(也可电传各地中国旅行社转公安机关);如由内地公民办理入台手续,则由本人委托香港中国旅行社代办,办妥后由香港中国旅行社通知我公安机关。我公安机关接到香港中国旅行社认可通知的,均可视为已办妥入台手续者。
2021入境台湾最新隔离政策
要入境台湾的小伙伴们注意了,从三月开始,台湾入境会有一些调整,首先肯定是恢复部分航班,但是相关的入境政策也就调整了,下面就是详细的入境政策信息,先了解一下。
在台转机自2021年3月1日零时起(启程地时间),恢复旅客来台转机。桃园国际机场有条件开放转机,相关说明如下:
所有旅客于台湾桃园机场转机,不论身分(台湾籍与非台湾籍人士等),均应检附「表订起飞时间前3日(工作日)内COVID-19核酸检验阴性报告」,始可登机来台。
转机限全程搭乘同一航空集团营运(如:长荣航空、立荣航空)之国际航班。唯此阶段暂未开放经桃园机场转机往返中国大陆;另因应澳门民航局规范,暂不开放旅客在台湾转机至澳门。
订位前请先确认您已符合进入目的站之各项入境要求,请查询最新旅游限制相关规定。
限当天且转机时间于8小时以内之转机行程,并且须全程订妥确认机位。
您将于出发站取得转机航班之登机证,行李将托运至最终目的地。
请依照指示依序下机或登机,并依指示前往转机登机门或依规定在指定之转机区域候机。
无论是出发站、航程中、或于转机站候机期间,请全程戴妥口罩,并配合体温测量、手部消毒等防疫措施。
相关搭机提示请参考本公司防疫说明。
入境台湾各类人士来台限制如下:
(一)台湾籍可入境,须配合相关检疫措施。
自2021年3月1日零时起(启程地时间),非台湾籍人士须符合下列条件,始得入境:
持有效居留证之非台湾籍人士(含外籍、港澳及大陆人士)均得入境。
无居留证之外籍人士:除观光、一般社会访问以外,得向外交部驻外馆处申请特别入境许可。
港澳人士:持有居留证、人道考虑及紧急协处(如奔丧、探视重病亲属等)、台湾籍人士之港澳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商务履约、跨国企业内部调动、经教育部许可之学生、经卫福部许可之国际医疗人员、项目许可。
陆籍人士:持有居留证、人道考虑及紧急协处(如奔丧、探视重病亲属等)、台湾籍人士之陆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台居留外来人口之陆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随行团聚)、经教育部许可之学生、经卫福部许可之国际医疗人员、项目许可。
(二)恢复低/中低风险国家/地区的可入境人士来台从事短期商务者申请缩短居家检疫。
(三)自2021年1月15日零时起,入境旅客除须依原规定检附登机前3日内检验报告外,亦须提供检疫居所证明(以集中检疫或防疫旅宿为原则,若选择居家检疫者,则须1人1户且经保证)。
(四)自2021年1月24日起,搭机前未安排返台后检疫居所之旅客禁止搭机。
(五)经教育部许可之学生须配合教育部项目管理措施。
移民台湾需要什么条件2021
【法律分析】
2021现在去台湾需要的条件,详情如下:
1、祖国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地区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祖国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地区,须履行下列手续,交身份、户口证明,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2、前往定居,须提交确能在台湾定居的证明,探亲、访友,须提交台湾亲友关系的证明,接受、处理财产,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该项财产有合法权利的有关证明,处理婚姻事务,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处理亲友丧事,须提交有关的函件或者通知,主管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申请来大陆的台湾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被认为有犯罪行为的;
(二)被认为来大陆后可能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利益等活动的;
(三)有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等欺骗行为的;
(四)精神疾病或者严重传染病患者;
治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可以批准入境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边防检查站有权阻止出境、入境:
(一)未持有旅行证件的;
(二)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的旅行证件的;
(三)拒绝交验旅行证件的。第二十八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实行逐次签注。签注分一次往返有效和多次往返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