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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139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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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一年,广东出台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139号令))

2、(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年9月17日以粤人社发〔2010〕276号发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3、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保障公开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4、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省各级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5、第三条考察工作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小组不少于3人,应包含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人员。

6、第四条考察对象为考试(含笔试、面试或技能测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

7、第五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8、(一)政治思想:主要指政治立场,政策理论水平;

9、(二)道德品质:主要指品德修养,生活作风;

10、(三)能力素质:主要指拟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包括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社会活动能力,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岗位所需专业能力;拟聘用为领导岗位的还应考察领导能力。

11、(四)遵纪守法情况:主要指遵守法律、工作组织纪律情况;对应届毕业生还应考察遵守校纪校规情况。

12、(五)工作或学习表现情况:主要是指工作态度和务实、敬业精神及完成本职工作情况、取得的工作成绩。对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在校学习态度和学习成绩。

13、(六)应聘资格条件:主要是指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其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14、第六条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5、(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16、(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17、(三)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18、(四)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19、(五)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0、(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21、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22、第七条考察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23、采用实地考察方式的,由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前通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社区,考察工作小组应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社区等进行考察了解,力求客观、公正、全面地掌握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

24、采用信函考察方式的,由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向考察对象档案所在单位党委、组织或人事部门发出公函,调阅档案,并请所在单位提供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材料。

25、第八条考察工作小组成员须认真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仔细核对年龄、学历、学位、职称、经历和入党、入团情况。特别是涉及严重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或违法违纪处理情况的,必须认真核对,并复印有关材料。

26、第九条考察工作小组对考察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须核实清楚,取得的证明材料应当注明出处,并要求相关单位加盖公章或相关证明人签名。

27、第十条考察工作小组负责撰写考察报告,全面反映考察对象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表现及主要优缺点,研究提出是否聘用的考察结论,并由考察工作小组成员签名,提交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党委(党组)讨论。

28、考察工作小组成员对考察结论有不同意见的,应在考察报告中予以记录。

29、第十一条对决定予以聘用的,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0、第十二条对决定为不宜聘用的,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在决定作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考察对象如对考察结论有异议,可按管理权限分工向本级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提起申诉。

31、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应在接到申诉人的书面材料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32、第十三条考察工作小组成员与考察对象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33、(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34、(四)其它影响考察公正进行的情形。

35、第十四条考察工作小组及成员应做到以下要求:

36、(一)客观公正,不得弄虚作假、歪曲事实;

37、(二)注意工作方法,不得泄露考察对象个人隐私,尽量减少对考察对象的不良影响;

38、(三)清正廉洁,不得收受礼金、礼券和礼品,接受宴请等。

39、第十五条实行考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对考察情况失真失实的,追究考察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上述考察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0、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领导成员的考察工作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41、第十七条除行政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依照本实施细则实施。

42、第十八条本实施细则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43、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二、2021广东省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的招聘条件是什么

目前公告暂未发布,以下是2020广东省事业单位集中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

2020广东省事业单位集中招聘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广东事业单位的招聘报名条件

1、广东事业单位报考条件包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等,详细报考条件要求请见下文。

2、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3.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2022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

5、报考法院法官助理、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的年龄为18至35周岁。

6、报考市及以下法检两院、公安机关和监狱、戒毒系统一线管理机构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至30周岁,报考此类职位的2022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最高学历报考的,以及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类和监狱、戒毒系统一线管理机构狱医、心理矫正类等特殊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

7、报考公安机关特警类职位的年龄为18至25周岁。

8、报考选调生职位的年龄为本科生24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27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放宽3岁。

9、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非广东省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除外)。

10、5.具有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1)报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须曾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

12、(2)报考“从本地人员中招录”的专门职位,应为职位所在地级市生源,或户口在职位所在地级市,或父母、配偶户口在职位所在地级市,或在职位所在地级市累计工作(含入当地社保)5年以上的人员。其中,部分县面向本县户籍或生源人员招考。上述有关户籍要求应入户满3年以上。

13、(3)报考“广东省202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应为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14、(4)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限报服务(入伍)所在市、本人户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机关相关职位,也可报考其他非专门职位。

15、1.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

16、2.历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公务员情形的人员。

17、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18、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9、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20、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1、以上就是广东事业单位的招聘报名条件的全部解答。

文章分享结束,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139号令)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