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爱国统一战线
原发布者:yuele3344
爱国统一战线是指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各民主党派参加的,包括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还有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组成的广泛的政治联盟。它具体包含两个范围的联盟:一个是大陆范围内,以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为政治基础的团结全体劳动者、建设者和爱国者的联盟,这是统一战线的主体和基础;另一个是大陆范围以外的,以爱国和拥护祖国统一为政治基础的团结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联盟,这是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内容、性质、特点和基本任务是:(1)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内容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政治联盟。(2)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基础上的,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统一战线。(3)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特点是:具有空前的广泛性,是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4)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任务是: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为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务,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服务,为促进"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祖国服务
爱国统一战线是什么
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是建立、巩固和发展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重要保障。为维护国家安全作出重要贡献。爱国统一战线的内容概括为十六字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方针,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以及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的指导方针。党的领导问题是统一战线中的核心问题。
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是建立、巩固和发展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重要保障。为维护国家安全作出重要贡献。爱国统一战线的内容概括为十六字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方针,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以及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的指导方针。党的领导问题是统一战线中的核心问题。
统一战线工作对象为党外人士,重点是其中的代表人士。目前我国爱国统一战线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实现祖国统一大业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服务。爱国统一战线是指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各民主党派参加的,包括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广泛的政治联盟。
1、爱国统一战线是指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各民主党派参加的,包括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广泛的政治联盟。它具体包含两个范围的联盟:一个是我国大陆范围内,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所组成的政治联盟;另一个是广泛的团结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以拥护祖国统一为基础的政治联盟。
2、目前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任务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实现祖国统一大业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服务。
3、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是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它既不是国家机关,又不是一般的社会团体。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设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全国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地方委员会的组成根据当地情况,参照全国委员会的组成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本会的各党派、各社会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第四条统一战线工作的原则是: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坚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四)坚持大团结大联合;
(五)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
(六)坚持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
(七)坚持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八)坚持大统战工作格局。
爱国统一战线包括哪些
基本任务和主要内容:
(1)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内容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政治联盟。
(2)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基础上的,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统一战线。
(3)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特点是:具有空前的广泛性,是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4)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任务是: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为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务,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服务,为促进"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祖国服务。
第二个问题,各国的观点是不一样的:
我国的观点是:
第一,各国不分大小、强弱、贫富,都应当作为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参与国际事务的讨论和解决,反对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以富压贫,反对一两个国家或几个国家垄断国际事务,任何国家都不应谋求霸权和推行强权政治;
第二,各国有权根据各自的国情,独立自主地选择本国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和发展道路,任何国家尤其是大国不应把自己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和发展模式强加于别国;
第三,互相尊重国家领土完整和边界不可侵犯原则,任何国家尤其是大国不得以任何借口侵略或吞并他国领土;
第四,国家之间发生争端应当通过和平方式合理解决,在国际关系中不得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