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燃油税的改革方案
1、规范政府收费行为,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依法筹集交通基础设施养护、建设资金;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成品油价格。关于燃油税费改革
2、(一)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3、(二)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安排。汽、柴油等成品油消费税价内征收,单位税额提高后,现行汽、柴油价格水平不提高。
4、(三)成品油消费税收入的使用。这次调整税额形成的成品油消费税收入一律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替代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的支出,补助各地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并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必要扶持。关于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
5、国产陆上原油价格继续实行与国际市场直接接轨,国内成品油价格继续坚持与国际市场有控制地间接接轨,建立和完善既反映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和企业生产成本,又考虑国内市场供求关系;既反映石油资源稀缺程度,又兼顾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的价格形成机制,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国内汽、柴油出厂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收和合理利润确定。将现行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最高零售价格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流通环节差价确定,并将原流通环节差价中允许上浮8%的部分缩小为4%左右。国家将继续对成品油价格进行适当调控。国内成品油价格按完善后的机制运行后,当年成品油价格变动引起的农民种粮增支,继续纳入农资综合直补政策统筹安排,对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只增不减;出租车在运价调整前,继续由财政给予临时补贴。渔业(含远洋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补贴标准随成品油价格的升降而增减。各地要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相关问题及解决措施
6、(一)妥善安置交通收费征稽人员。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多渠道妥善安置,中央相关部门给予指导、协调和支持,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
7、(二)确保取消收费政策到位。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后,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消收费政策落到实处,严格禁止变相新增收费项目、乱收费。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三)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加强油品市场监测和监管,严厉打击虚假销售偷逃税款、油品走私、经营假冒伪劣油品以及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确保成品油市场稳定。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二、燃油费改税的改革方案
12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就《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至12月12日,方案将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方案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提高现行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同时,规范政府收费行为,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意见稿一经公布,就在社会上引起各方激辩。其中,普通消费者的反应最为激烈,多数认为,燃油税改革后,油价仍过高,另外,没有取消过桥过路费也引起不少人的不满。中青汽车网对近10万名网友的调查显示,多达80%的受访者认为每升汽油征收1元的燃油消费税税额过高。可以说,现在所有有关燃油税改革方案的讨论,都不是集中在燃油税改革的价值取向方面,而是集中在不同群体利益得失的计算方面。这就使得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在制度设计上各执一端,因此很难有效达成共识。
我们先来算一笔账:以北京地区为例,目前93号汽油每升6.37元,由于采取价内增收办法,改革后油价仍然为6.37元,其中包括0.8元的燃油消费税和5.57元的汽油价格,也就是说燃油税率仅为14%,远低于此前大家普遍预测的30%~50%。那为什么消费者还是不买账呢?事实上,与其说消费者对燃油税改革方案不满,不如说消费者对现行的高油价不满。12月5日,国际原油价格已经跌至40美元/桶,较最高时的148美元/桶已跌去73%,为2004年12月10日以来的最低点。然而,国内的成品油价格却岿然不动,依然坚挺在最高点上。
调低成品油价格与燃油税改革有必然联系吗?没有!当然,相关部门害怕先降价再收税会引发屯油现象,是可以理解的。但这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加以改变,而不是将燃油税改革与油价改革生硬捆绑起来,引发民众对燃油税改革的误解和不满。
可以说,征收燃油税的意义非常明确,那就是节能减排。在石油资源十分稀缺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提高石油资源的使用成本。随着经济快速增长,我国每年耗费大量能源,原油的对外依存度达到45%,而在原油消费中,机动车的消费量占到30%,而且还在源源不断的攀升。另外,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不仅造成城市的交通拥堵问题,也使城市的空气污染状况越来越严重。所以,从量征收燃油消费税,多耗油,多花钱;多污染,多交税。不仅公平,而且合理。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认为,从方案的内容看,不是简单的费改税,而是实行从量征收,与统一定额缴纳养路费相比,新方案显然更加公平合理,有利于鼓励社会节约能源、减少污染。另外,按0.8元/升的价格从量征收,表明政策充分考虑了消费者的承受能力。也就是说,无论油价怎样涨涨跌跌,消费者要交的燃油税只与其消费的油量有关,这样就可以避免因油价上涨给消费者带来的高油价和高税负的双重压力。
从14年磨一剑,到燃油税的即将推出,毫无疑问是历史的一大进步。征收燃油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无谓的损耗,鼓励汽车厂商生产小排量、低油耗的汽车,鼓励消费者购买新能源和小排量汽车,倡导公众改变出行方式,利用公共交通解决出行问题,提高公共交通设施的利用效率。因此,燃油税政策的出台,对消费市场的信号作用远远大于实际影响,可以预见,小排量汽车和各种新能源车将迎来春天。从这点看,燃油税税率过低虽然可以减轻消费者负担,但从长远看并不利于节能减排。
“燃油税改革的目标有两个:一是节能减排,二是畅通,可惜的是,畅通这点并没有实现。”业内人士认为,开征燃油税,却没有取消过桥过路费,是此次费改税的一大遗憾。据悉,费改税后,有车族每年少交的养路费和车船使用费为1300元左右,然而,以0.8元的燃油消费税计,一辆1.6升的普通家轿,假设百公里油耗为10升,每年行驶两万公里,则每年要多花1600元燃油费。这样,不仅节能减排目标没有实现,交通拥堵和空气污染状况也无法得到改善。
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税务总局5日联合发布公告,就《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至2008年12月12日。
新华网快讯:改革方案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并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改革方案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
改革方案将现行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
车市回暖,期待燃油税!“希望政府能减免汽车消费税和购置税,并且落实燃油税的开征。”广汽集团总经理曾庆洪在广州车展期间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表示。而就在采访当天,发改委资深专家透露,我国将马上开征燃油税。这对正处于“寒冬期”的国内车市,无疑是个利好消息。
三、什么是成品油“费改税”
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公路法》(1),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等,拟于1998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决定。
2008年12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就《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2)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2月18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3),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取消原在成品油价外征收的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同时,将价内征收的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即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7元,即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相应提高。
在“费改税”实施之前,养路费一般是按吨位和运营收入两种计费方法收取,实际上形成了一种定额费。在道路等公共设施日益成为一种稀缺资源的大背景下,如何准确第计量每台车的道路使用率,通过更为科学合理地指定税收政策,体现“多用多缴,少用少缴”的公平原则,是“费改税”的核心。
让少用路者少掏钱多用路者多掏钱;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交通运输部中国公路学会
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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