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期存款需要交利息税吗﹖
1、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律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4、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银行存款利息税是多少
2、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
2、定活两便(按一年以内定期整存整取同档次利率打6折)
利息税其实是个人所得税的一个税目,即“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
目前国家规定储蓄存款利息暂免征收利息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08.10.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即从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利息税。
注意不是从2008年10.9日后取得的利息都免税,而是根据储蓄存款所得利息的时间不同,分段计税:
1、储蓄存款在1999.10.31日前所得的利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储蓄存款在1999.11.1日~2007.8.14日产生的利息,按照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3、储蓄存款在2007.8.15日~2008.10.8日产生的利息,按照5%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4、储蓄存款在2008.10.9日后(含10.9日)产生的利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通过利息税的税收来影响居民的收入水平,调节财富不均以及贫富差距。
2、通过实际的利率变化来影响居民的储蓄。
3、促进居民储蓄向投资领域转移。
4、通过降低私人的投资机会成本,推动私人投资的增加,形成社会投资持久的增长机制。
5、抑制储蓄的增长、扩大现在的消费支出。
2、利息税=本金×利率×存期×税率
3、纳税后的利息=利息×(1-利息税)
三、定期存款利息要交税吗
不需要,2008年10月9日,国务院决定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停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投资者不用担心,目前将资金存放到银行是不收取利息税的,并且在投资基金或理财所得也不需要缴税;在常见的投资方式中,在卖出股票的时候,会收取1‰的印花税。
国债利息收入税,是指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对这部分收入征收一定的利息税,根据国务院规定,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购买国债都不需要征收国债利息税,所以国债的票面利率就是产品到期后投资者实实在在能拿到的利息。
定期存款不缴税之后,一般到期后利率是多少就能得到多少收益,如:一年期利率为1.55%,那么一年后十万元就有1550元。
关于定期存款利息税,定期存款利息税率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