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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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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办理流程

1、外商投资企业向所在地的县或区外经贸(商务)、财政、国税、地税、统计、外汇等部门申报联合年检的外商投资企业,应登陆“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站,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好年检报告书及其它相关附件。向工商部门申报年检的企业,应登陆“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年报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申报;向外汇局申报外汇年检的企业,还需另行委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通过“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相关数据。

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取消)

2、在各自的年检部门和市相关部门派出机构完成企业年检材料复核后,于规定日期内,送达市行政服务中心地财税窗口进行相关的复核。

二、办企业办理年检,请问怎么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年检

你好,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流程分为网上年检和现场年检两种:一、网上申报年检。1、各企业办理网上年检操作项目之前,请按照各地区的具体要求,到当地数字认证服务中心各市受理点或者当地数字认证服务中心公告的其它方式办理电子认证手续。2、企业直接登录各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网上的年检系统,填写网上申报年检报告书。3、原登记机关在网上对企业申报的年检资料进行初审,一般在申报之后的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初审,提出初审的具体意见。4、企业可在申报5个工作日后上网查询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企业可以从网上下载和打印年检的报告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然后再按照网上初审意见书的指引,带齐应该提交的全部材料,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确认的全部手续,缴纳年检的费用,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再加盖年检戳记,然后再发还营业执照;没有通过初审的企业应该按照登记机关网上初审意见的要求处理,并重新在网上申报年检。二、现场申报年检程序。1、企业凭营业执照副本到原登记机关申领年检报告书;2、企业提交年检材料;3、企业登记机关受理审查企业年检材料;4、企业缴纳年检费用;5、企业登记机关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发还营业执照。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1、《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原件(网上年检初审通过后下载之原件或到登记机关申领填写之原件);2、企业年检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随年检报告书自动下载打印);3、营业执照副本;4、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2011年度有缴纳出资的企业,还应提交验资报告;5、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应该提交在有效期内的许可证复印件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确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6、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该提交分支机构通过2010年度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分支机构印章)。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三、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程序是什么需要注意什么

4.拿年检报告书、营业执照、缴费单到工商交资料

2009年12月31日前在深圳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都属于参检范围。也就是说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的外商投资企业,都应当参加年检。

领取《登记证》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册证》的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广东省对外来料加工特准营业证》的“三来一补”企业不参加年检。

参检企业一律通过互联网完成所有信息的申报,除市场监管局、外汇局外其他年检部门不再收取纸质材料。企业在网上申报成功后,将法定的纸质年检材料提交辖区市场监管分局,由其审核接收并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戳记。

对享受市政府直通车服务的企业、连锁经营企业、金融机构等分支机构较多的企业,网上申报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可到市市场监管局企管处或辖区市场监管分局递交纸质年检材料,并办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年检戳记等年检手续,市场监管部门将指定专门窗口提供优先便利服务。

需要出具审计报告的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并上传至联合年检系统时,可一并委托其代为申报年检。

事务所上传数据前需先到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协”)领取登录系统的密钥。异地事务所还需先到市注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详情请咨询市注协:83515421)。

2、自己上网申报。不需要出具审计报告的企业,可自己上网查阅年检须知,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

3、委托商务中心或到网吧完成申报。不具备上网条件的企业,可委托商务服务单位、或通过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完成网上申报。

4、在辖区市场监管分局设置的自助电脑上完成申报。上述条件都不具备的企业,可在申报期限内到辖区市场监管分局领取年检报告书等资料,了解年检有关事项和要求后,在辖区市场监管分局设置的自助电脑上完成申报。考虑到年检期间办事的企业多,领取资料、网上申报、提交纸制材料等需要多次往返,所以建议企业尽可能不选择这种方式进行网上申报。

1.通过年检系统打印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

2.2009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09年度新注册的企业只需提交验资报告原件1份、复印件2份);

4.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5.经营范围中如含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还须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⒍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无非法人分支机构,此项可免)。

已进入清算程序的企业只提交上述1、3、4项材料。

二、非法人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其它经营单位:

⑴网上下载打印的、具有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年检报告书》;

⑵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⑷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非法人分支机构还应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它经营单位还应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依照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具体来说即2008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法人企业,需要出具的审计报告。

八、哪些企业不需要出具审计报告

不足一个会计年度新设立的企业法人(但需提交验资报告)、非法人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

外商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其它经营单位年检费50元。

①现金缴纳:企业从市场监管年检网上下载打印《深圳市行政事业性缴费通知单》1张,用于缴纳年检费,企业持上述《缴费单》到深圳发展银行在深圳特区内外的任一网点用现金缴纳(不需填写任何单据,在储蓄柜台交纳,节假日照常上班),银行柜员会打印《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一式两联给企业,第二联为收据联,企业用以记帐,第四联为核对联,企业可以留存。

②转帐缴纳:企业从网上下载打印《深圳市行政事业性缴费通知单》1张,用于缴纳年检费,依照《缴费单》上的开户名称、帐号、开户行分别转帐至深圳发展银行总行营业部,企业需拨打深发行总行营业部电话22168125、22168126、22168117、22168186确认是否到帐,并将《缴费单》上右上角的通知单号码、收费编码和企业名称报给银行柜员,再执《缴费通知单》在一年内到深圳发展银行在深圳特区内外的任一网点补打印《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银行柜员会打印《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2联给企业,第二联收据联,企业用以记帐,第四联核对联,企业可以留存。

企业在市场监管年检网上根据缴费流程可以用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发行的有“银联”标识的借记卡网上缴费,缴完费后打印出有“已缴费”标识的《缴费通知书》,于第二个工作日以后一年之内可以执有“已缴费”标识的《缴费通知书》到深圳发展银行在深圳特区内外的任一网点补打印《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银行柜员会打印《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2联给企业,第二联收据联,企业记帐,第四联核对联,企业可以留存。

特区外企业除采取上述两种缴费方式外,还可到市场监管部门年检窗口直接办理缴费。

十一、办理年检缴费有哪些注意事项

1、企业一定要下载打印《深圳市行政事业性缴费通知单》去银行缴费或补打收据。

2、转帐缴纳款项的企业,一定要按照《缴费单》上的开户名称、帐号、开户行分别开出转帐支票用于缴纳年检费、欠薪保障费,并且必需要先拨打深发行总行营业部电话22168125、22168126、22168117、22168186确认款项是否到帐,确认之后可以在一年之内去银行补打收据。

3、网上缴费的一定要在第二个工作日后(包括第二个工作日)一年之内到银行补打收据。

4、为了向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请企业尽早办理年检手续,避免在年检到期前集中到银行办理而造成缴费“塞车”。

十二、各区市场监管分局外商投资企业年检窗口地址及电话

福田区新沙路福田工商物价大厦三楼

罗湖区沿河北路2003号罗湖工商大厦十一楼

南山区蛇口工业七路33号沁园大厦三楼

盐田区海景二路1013号盐田市场监管分局一楼

宝安区42区翻身路75号市场监管分局二楼

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8号市场监管分局工商物价大厦二楼

深圳市光明街道塘明路1号光明新区行政服务大厅33号窗口

坪山新区东纵路364号一楼注册大厅

十三、对逾期未申报年检的企业如何处罚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76条、《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19条规定: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属于公司的,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十四、对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如何处罚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76条、《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20条规定:企业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属于公司的,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年检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