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买了房以后,理所应当就要开始思考什么时候交纳房产税了,那么何为房产税呢?本来房产税即是以房子为交税目标,把房子的计税余值或是房租收入之类为计税依据,向产权的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费。那么房产税会在什么时候开始征收?房产税又该多久交一次呢?接下来,各位小伙伴和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们都了解了房产税的概念,接下来小编就介绍一下房产税征收的发展史:
1、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今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施行。
2、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办的地方税变革研讨会上,有关人士表明,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广。但鉴于全国推广难度较大,试点将从单个城市开始。到现在为止,房产税只在上海和重庆两处试点进行。
3、2011年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本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4.83元。2012年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有些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预备。7月,房产税变革扩围有或许下半年完工,杭州或许变成第三个征收房产税的城市。
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曾表明,我国的房地产税,是土地国有制下对私人住宅征收的财产税,这在国际上难以找到学习先例。即使将来全部开征,规模也远不及私有制下的房产税规模巨细。看来,房产税的全部开征仍是有适当长的一段时间的。
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则: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交纳,交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则。接下来就为我们详细解释一下:
1、交税期限,企业按季交纳,个人按半年交纳。凡按季交税的,一年分四次安排征收;凡按半年交税的,一年分两次安排征收。其详细交税期限,由市、县税务机关断定。
2、关于房产租借获得房租的,在收到房租时按房租收入的12%(用于寓居的按4%)交纳房产税,对一次获得数年房租的,可思考按年交纳房产税,但必须向税务机关存案。一起租借有些的房产不再按房产余值的1.2%征房产税了。
3、关于按季交纳,是在季度内,仍是在季度末(即季度结束的下个月)交纳,现在尚有争议,但总的影响不大。
以上即是今日关于房产税的问题解答了,信任离房产税的全部开征还有一段时间呢,不过我们也需求了解一下,便利提早做好准备哦!
二、房产税2021年开征标准
“1、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2、上海房产税2021年开征标准税率,实行0.4%~0.6%差别化税率。3、上海房产税2021年开征标准房产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面积*新购房单价*70%*税率。”一、2021年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税率分界线为73482元/平方米,即:
所购住房单价>73482元,房产税税率为0.6%
所购住房单价≤73482元,房产税税率为0.4%
应纳房产税税额=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1.05×70%×税率。拓展资料: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从个别城市开始。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7.49亿人,人均住房33平方米,商品房均价6300元/平方米,按此估算,城镇住房共247.2亿平方米,全国住房总价值156.3万亿元,按1%税率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收入共计1.6万亿元。考虑一定比率免征,实征房产税收入还要再打折扣,不足以完全替代土地收入。按照土地收入下降趋势推算,到2017年土地收入减少到1.5万亿元左右,相当于可征收房产税总额,而很多地方财政的土地出让收入会更早一些下降到不及可征房产税收入的程度。
2011年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4.83元。2012年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2013年7月,房产税改革扩围有可能下半年落成,杭州也许成为第三个征收房产税的城市。
三、房产税试点扩围已暂停 “房产税”正转向“房地产税”
1、
日前,《房产税法》与《环境保护法》《期货法》一道被国家发改委列入2014年“重点研究”范围的消息,一度被外界解读为房产税“提速”的信号之一。
2、日前,《房产税法》与《环境保护法》《期货法》一道被国家发改委列入2014年“重点研究”范围的消息,一度被外界解读为房产税“提速”的信号之一。
3、然而,事实情况恰恰相反,从2010年开始的房产税地方试点工作,已经进入“暂停”状态,何时“解封”目前未有消息。
4、与2011年、2012年、2013年三年的情况均不相同,“房产税”的相关内容,未被纳入2014年住建部将要开展的重点工作当中。在向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负责人部署新一年工作的时候,住建部部长姜伟新甚至对房产税问题只字未提。
5、导致房产税试点扩围暂停的原因,主要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房地产税”已经替代“房产税”成为主导思路。3月7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将加紧房地产税立法工作。目前,住建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正处在由“房产税”转向“房地产税”的思路调整当中。
6、房地产税扩围的“另一只靴子”恐怕短期内难以“掉下来”了。两个接近住建部、财政部的独立消息源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证实,从2011年开始在重庆、上海试点征收的房产税,近期内暂时没有新的城市会被批准加入试点。而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有关房地产税收改革的思路,也开始有所调整。
7、在上海、重庆分别试点征收房产税后,多个城市分别上报了各自城市房产税试点征收的“技术性方案”。在开列2013年全年工作重点清单时,北京市地税局还特别将房地产税制改革列入“积极参与税制改革”的重点工作,要求地税系统“开展前期调研,做好数据测算、研提政策建议”。
8、但是,最终上述城市上报的技术性方案无一被批准。这一态势至少将延续到2014年前半年。记者了解到,在住建部开列的2014年将要开展的重点工作当中,房产税的相关工作均未被纳入其中。而截至目前,住建部还是房产税有关工作的牵头部门。
9、这一现象与往年不同。从2011年开始,住建部均将房产税改革的有关工作列入来年的工作重点,在部署2013年重点工作时,甚至首次提出“加快房产税改革”工作的要求,于是,才有了杭州、青岛、深圳、北京等城市上报“技术性方案”。
10、不仅如此,山西、天津等多个地方城乡建设系统主管部门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在召开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作会议并部署新一年工作的过程中,对房产税试点扩围的有关内容,“只字未提”。已上报过技术方案的杭州市一位政府人士则向本报记者表示,近期没有接到住建部要求继续修改已上报技术方案的通知。
11、导致房产税扩围试点暂停的,是“房地产税”思路的提出和逐步在最高决策层中形成的主导地位。在暂停了原有“房产税”试点的扩围工作之后,与房产税税制改革有关的住建部、财政部、国税总局当前正在进行的主要工作即是调整思路,从“房产税”调整到“房地产税”的思路上来。
12、杭州城市上报的技术方案中,税率与免征面积划定有所不同,但基本采用了存量、增量房产统一纳入房产税征收范围的方式,尽管如此,仍然只是对“房”课税。而“房地产税”的思路核心,即是房屋、土地有关税费事项的合并征收。
13、这一思路较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早“成型”。因此,无论是哪个城市的技术性方案,均无法与中央最大决策层认可的“房地产税”思路相衔接。也正因如此,2013年8月,杭州房产税试点征收方案在经过住建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会签并即将进入下发程序之时,最终被国务院否决。
14、按照这一已经获得最高决策层首肯的总体思路,房地产税将不仅涉及新增房屋持有环节税负的工作,还将涉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涉及土地税费的归并工作,因此这一改革的工作量极大。与土地有关的主要税种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均归属地方财政。按照当前研究的“房地产税”思路,第一步很可能将首先对城镇土地使用税和目前仅对经营生产性物业征收的房产税合并征收,湖南、湖北已经提交了以这一归并征收为方式的有关研究方案。
15、所谓现行房产税,即1986年开始实施征收的房产税。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税只对城市经营、生产性物业征收,城市居民住宅豁免征收。但在2010年房产税改革初期启动时,财政部曾一度提出对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进行修订,取消对城市居民住房的豁免优惠。
16、显然,“房地产税”的改革,不再是简单的加法,而变成了复杂的加减法。不过这也意味着房产税从短期调控房价的手段,开始纳入房地产稳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当中,而一旦从“控制房价手段”的名单中退出,住建部就很难继续维持这一领域工作的主导权。
17、为了推进此前的房产税试点有关工作,国务院层面设立了房产税试点征收部际联席会议机制,财政部、住建部、国家税务总局均是这一联席会议机制的参与部门。除最初一年外,住建部一直是这一联席会议机制的牵头部门。
18、在提出房产税改革工作之初,财政部曾一度是房产税改革的牵头部门,其具体工作由财政部税政司地方税处承担。正是这一部门提出了对现有1986年版《房产税暂行条例》修订,取消城市居民个人住房豁免征收的优惠。但是,这一思路由于牵涉利益太过广泛,且执行难度颇大,而最终未能付诸实施,1986年版《房产税暂行条例》的修订工作,也未有结果。
19、实际上,在2009年~2010年期间,对于房产税的问题,财政部与住建部一直分歧巨大。住建部坚持增加房屋持有成本是长期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有效手段,并可以在短期内控制房价的快速上涨。但是,财政部则坚持认为房产税的改革是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财政收入来源的体制改革工作,因此需要系统开展,不能将房产税作为控制房价的手段。
20、但是,此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问题成为上届政府经济工作的重点之后,住建部于2010年开始牵头房产税的有关改革工作,从而促成了上海、重庆两个城市房产税的试点征收。但是,原有的房产税仅是“简单加法”方遇到阻力不小,而涉及“减税”的“房地产税”显然已经再难由住建部牵头推进了。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