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感防控奖惩制度
1、感染管理奖惩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增强医护人员对医院感染的防范意识和责任感,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全面落实各项医院感染管理措施,避免因感染造成的医疗事故和纠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军队的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二、病历书写奖惩制度
1、法律分析:处方书写必须按2011年12月25日下发的书写格式执行,医生签名必须规范,字迹清晰整洁,易于辨认。医院职能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如有不规范者,每张处方扣罚5元。通过评审达到甲级病历,每份奖励10元,不合格者扣罚10元。
2、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3、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
4、(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5、(二)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6、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
7、(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8、(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9、(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10、(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11、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制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
三、公立医院奖惩制度由谁制定
1、公立医院条例规定的奖励和处罚由各职能部门主任、工会代表、临床科室代表等人员集体讨论决定。
2、有关行政处罚最终由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3、尤其在医院环境下,严格实行奖惩制度是一种有效地规范员工行为的方法,因此,现代医院往往会制定完善清晰的奖惩制度作为一种激励员工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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