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设23个内设机构:(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完善培训和安置制度,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及其在京有关单位安置、选调和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事业单位)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港澳台办公室)
承办本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国际交流合作工作;承办本部和国家公务员局与港澳台交流合作事宜;组织参加有关国际组织的活动;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多边协议谈判工作;拟订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管理制度。承担本部和国家公务员局的人事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承办中央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国家公务员局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局负责机关、国家公务员局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局和人事局有什么不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主要任务是分析预测社会劳动力,工作岗位,人才供需平衡问题,并制定政策将其解决;而人事局是管理人事任免调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什么区别
现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简称人社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于2008年整合两个正部级单位人事部与劳动社会保障部(不再保留)人事与劳动保障整合为统一部门,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社部管理;2018年3月再次整合职权将人社部军官转业职权整合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医疗保险等保险职权整合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健委管理的国家局副部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