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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山市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保山市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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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公安局《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保人联发〔2006〕11号)和《关于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保人〔2009〕134号)精神,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11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011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有96个,详见保山人事人才网(www.bsrs.gov.cn)登载的《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市内户口和生源、父母在保人员。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特殊紧缺岗位放宽到市外生源。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4、具有从事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

详见保山人事人才网(www.bsrs.gov.cn)登载的《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2、2007年以来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

《保山市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将在保山日报、保山人事人才网发布。

1、资格审查:报名时须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初审,人社部门复审后,符合条件者方可报名。

2、报名时间:2011年7月26一27日。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4、报名地点:保山人才市场(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44号)。

5、相关要求:报名时考生需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近期彩色免冠同版照片2张。

6、领取准考证:考生于8月25日至26日到保山人才市场领取。

7、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需达1:3方能开考。部分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和特殊岗位,如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经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分,并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为综合成绩。

(1)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参考书目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云南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2)笔试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2011年8月27日上午9:00点至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结束后,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含加分)。

按云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收取。

①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后加5分。

②在我市服务的“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凡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后加5分。

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服务期满2年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后加4分、3分、2分。

④我市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后,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后加4分。

⑤我市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任职满2年且考核合格后,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后加3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5分。

⑥在我市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的教师(简称“特岗教师”),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后加4分。

以上所有加分项目不重复累加,如有多项加分,只取其中一项予以加分。若考生提供虚假加分信息的,则处以5年禁考处罚。

报考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申请加分的考生须在8月10日前到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培中心提交加分材料,填写申请表格。

4、学历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岗位的免考笔试,并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

1、笔试成绩在确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者,按所报岗位1:2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等额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形式和方法可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3、面试时,考生必须出具身份证原件接受证件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等额面试的70分以上为合格。因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综合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考核政审:按岗位对综合成绩(免考笔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为第一名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德、能、勤、绩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二)体检:对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行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一)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需公示7天(法定节假日顺延)。

(二)在考核、体检、公示中如发现不宜聘用人员,可从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安排参加体检和考核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由主管部门到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手续,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保山市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将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不坚持回避制度,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通知时效。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发出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不能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实施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监督。

(三)为维护招聘公告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招聘公告一经发布,一律不得更改。

(四)市直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年龄条件中25岁及以下为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30岁及以下为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为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干部室0875—2211608。

点此下载:2011年保山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二、保山事业单位考护士要考哪几门

《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知识、时事政治、哲学和相关法律知识。

《专业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

面试按临床、医技、药剂、护理、中医(药)和其它综合等六类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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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zhengfu办公厅《关于市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的意见》(保办发[2006]8号)精神,公开、公平、公正地把优秀人才选拔进事业单位,保障和促进事业单位更快更好的发展,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试行办法》(保人字[2007]16号),经市zhengfu批准,决定为市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成立由市zhengfu主管领导任组长,人事、卫生、纪检、编办、财政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领导这次公开招聘工作。

2008年9月底以前毕业未就业的普通类高校毕业生和研究生。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卫生事业;

4、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或技能条件(详见附表《保定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毕业生计划》);

6、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受到党政纪处分没有解除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1、报名地点:保定市人才市场(高开区翠园街723号,乘102、35、310、33路到保百购物广场下车)

2、报名时间:10月10日至13日下午5时。

3、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报考者须提供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彩色一寸免冠照片五张。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经用人单位和招聘办资格初审合格后,应聘者填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一式两份,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一个岗位报名应聘的人员不足三人不得开考,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研究生岗位和急需特殊岗位的不受比例限制)。《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可在“保定市人事局网”“保定市人才市场网”下载,提前填写。

笔试时间:2008年10月25日上午。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试内容为公文写作知识、时事政治、哲学和相关法律知识。

《专业基础知识》报考卫生系统医护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报考管理岗位的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试卷由省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题库提供。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招聘办根据用人计划和考试成绩确定。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按参加面试人员与用人计划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两科笔试成绩平均分占录取成绩的30%。报考硕士研究生职位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

1、面试时间:2008年11月1日至3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法,主要对考生的基本素质能力和专业知识进行测试。记分方法采用体操打分法,每个面试评审组由七名考官构成。考官由具备考官资格的人员和有关医学专家担任。面试按临床、医技、药剂、护理、中医(药)和其它综合等六类分组,报考同一职位的在同组半天完成。

面试题本由招聘办抽调相关专家、学者根据各岗位需求条件和掌握的基本技能,在封闭状况下拟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录取成绩的70%,每半天面试结束,即公布面试成绩和录取成绩。录取成绩=两科笔试成绩÷2×30%+面试成绩×70%。报考研究生职位的按面试成绩计算。

每个面试室设一名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并实行入闱管理,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四)体检。按照录取成绩、招聘计划与参加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招聘办组织,指定一所市级医院,半天完成。体检标准按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前,若笔试成绩还相同,《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者排前。研究生职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全国重点大学、211院校、省级重点院校、其他院校依次排序。

(五)考察考核。采取查阅档案,找毕业学校相关人员座谈的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按照市招聘办的统一要求,组织对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得递补,空余招聘计划滚动到下年度使用。

(六)公示。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办意见,对拟聘人员名单,在各用人单位和主考机关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对无问题的由市人事局核发聘用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依聘用通知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及时到市人事局办理鉴证和相关手续,确定人事关系。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工作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聘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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