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是否是具有民事主体资格
一、村民委员会具有民事主任资格。
1、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性组织,属于社会团体法人,一般都有当地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的。因此,村民委员会作为法人,当然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2、村委有群众按照《村民自治条例》选举产生的村委主任,是本村的法定代表人,具有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
二、村小组,也是可以作为民事主体的。
1、在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对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小组诉讼权利如何行使的几个问题的请示报告》的答复中就明确赋予了村民小组诉讼主体资格。答复内容如下:
遵化市小厂乡头道城村第三村民小组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以第三村民小组为当事人的诉讼应以小组长作为主要负责人提起。小组长以村民小组长的名义行使诉讼权利,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履行民主议定程序。
2、《土地法》第十条规定:农民所有土地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管理,已经分别属于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村内的各农村集体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同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0条也确认了其存在的合法性。
从上面两个立法可以认定村民小组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是能够以此财产承担一定的民事后果,故应具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主体关于其他组织的规定,可以成为民事主体资格。
可以根据村规民约,对村民们进行罚款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负责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助服务,实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负责村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职业生涯,调解民事纠纷,帮助维护社会安全,并将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反映给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规定,村民委员会只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不是政府,也不是政府执法机构。行政执法法,是国家授予政府行政机关的权利。因此,村委会无权处以罚款。村委会只处理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事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将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的权利和义务反映给人民政府。没有罚款。任何部门违反法律并施加“变相惩罚”都是违法的。
尽管村民的自治条例或村规是由村民通过村民会议自行制定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村民愿意如何就如何。“廉政”是村民自治宪章和村规民约的最基本要求。村民自治条例和村民条例由村民会议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的授权制定。因此,只有遵守法律程序并且内容合法,他们才具有法律效力。
村民自治宪法或村规的法律效力不是无限的,而是受法律的限制。章程或法规中的任何内容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村庄自治宪章和村庄规章是基于法律授权的,用于填补法律的空白,而不是替代法律,并且不得与现有法律相抵触。因此,违反了村民自治宪法或村民法规的内容。如果法律是强制性的或与现行法律相抵触,则没有法律效力。不得有侵犯村民合法权利的内容,例如人身权,财产权和民主权。如果章程中有违反村民权利的规定,即使他们已经通过村民会议的多方同意,它们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
处罚权的设置直接影响村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因此,可以由法定机构根据法律程序制定。《立法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建立和执行行政处罚规定了非常严格的程序。村民会议不是国家机关。作为一个乡村类管理组织,它无权未经授权设定罚款。在这种情况下,关于罚款的规定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当然,如果村民的赌博,打架和其他行为违反了规定,可由公安机关对其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自然村村委会是否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你好: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另外,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性组织,属于社会团体法人,一般都有当地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的。因此,村民委员会作为法人,当然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另外,村委会下设的村民小组,作为其他组织,也是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主体参加诉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