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现任特首是谁
李家超。
李家超(LeeKaChiuJohn,1957年12月-),籍贯广东番禺,毕业于澳大利亚查尔斯特大学,公共政策及行政硕士(MPPA)。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
香港特首是谁
林郑月娥:任职时间2017年7月1日至今。
特首,取特区首长之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简称,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和特别行政区的最高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通常简称香港特首。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通常简称澳门特首。
特首依法选举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领导特别行政区事务。此职位成立于1997年7月1日,大致上代替香港总督、澳门总督的职务。每届任期5年,可连任一次。
产生办法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第一届特首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产生,其后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选举产生。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第一届特首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关产生办法的决定》产生,其后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选举产生。
香港特别行政区历任行政长官是哪些人
截止目前,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一共有5任,分别如下:
1、第一任:董建华(TungChee-hwa),任期时间:1997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第二任:董建华(TungChee-hwa),任期时间:2002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
3、第三任:曾荫权(DonaldTsangYam-kuen),任期时间:2007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
4、第四任:梁振英(LeungChun-ying),任期时间:2012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5、第五任:林郑月娥(CarrieLamChengYuet-ngor),任期时间:2017年7月1日—至今。
扩展资料
1、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又称香港特区首长,简称香港特首;英语:TheChiefExecutiveoftheHongKongSpecialAdministrativeRegion,简称CE),由分别来自38个界别分组,代表不同行业、专业、劳工、社会服务团体及区域组织的1200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选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命。
2、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职责如下:
(1)领导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2)执行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
(3)签署、公报并向中央人民政府备案由香港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和政府的行政指令;
(4)建议中央任命或免去主要官员、各级法院法官及公职人员的职务;
(5)赦免或减轻刑事罪犯的刑罚及处理请愿、申诉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