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务申报怎么操作流程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点击“我要办税”,来到登录的界面,输入登录名及密码登录;
2、登录进入税务局网站后,在界面中点击“我要办税”栏目;
3、在“我要办税”项目的下方,找到“税费申报及缴纳”,点击进入;
4、来到按期应申报界面,这里显示了要申报的项目,拉向右侧,就会看到“填写申报表”的按钮;
5、点击“填写申报表”,弹出请选择申报方式。分在线和离线,点击后面的申报;
6、再次弹出提示询问本月是否存在发生应税行为且有扣除项目,选择是或否,再点击进入申报表;
7、弹出提示信息,即申报系统会帮您判断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但过程会有些提示信息,点击确定即可;
8、接下来就进入报表填写了,按照自己公司的数据进行如实填写后提交即可。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前,纳税人应对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及时、准确地汇集、摊销或分配产品生产成本和经营费用,正确提取折旧、工资附加费等费用。纳税人如果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税务机关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可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机务机关将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纳税人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
二、税务申报如何网上申报
1、从税局官网上下载APP,一般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实现;通过浏览器打开下载页面,下载以后在手机上进行安装。
该平台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自然人使用。
2、安装完成后,软件出现欢迎界面。点击页面下方“立即体验”按钮,开始进行使用。
3、进入使用界面后,点击下一步,出现初次使用的注册界面。
4、选择注册方式:“大厅注册码注册”需要本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人脸识别认证注册”适用于在手机上自助注册,根据屏幕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人脸识别后即可以注册。
5、完成注册后,重新输入登录账号和密码,登录账户。
6、目前还不是正式版本,软件仅提供“完善个人信息”和查看两项功能
三、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报税流程
申报流程: 1、打开国税局网站,点击“办税服务”选项卡。 2、在“办税服务”选项卡下,点击“网上办税”选项。 3、进入“网上办税”页面后,在页面的左侧点击“纳税申报”按钮,然后再点击“进入办税区”。 4、在出现的对话框中,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及密码后,进入办税大厅,申报纳税。 5、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及其他附列资料。 6、提交填好的报表,系统会自动校验提交的数据,如果有错误,系统会提示,再根据提示进行修改。 7、如果没有错误,系统会提示申报成功,然后提示扣款,扣款成功,网上申报就完成了。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