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引产证明怎么办理的一些知识点,和自愿引产证明怎么办理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未婚引产证明怎么办理
回答:您好,关于未婚引产证明如何办理的问题,一般由户口地的计生局办理,在正规医院,已婚妇女必须要出具引产证明。未婚女子在年满18周岁后,就需要出具引产证明了。
如果未婚女子且未满18周岁,一般也不需要引产证明。具体您可以向当地的计生局咨询。
婚姻家事律师温馨提示,如果意外将孩子生了下来,那么非婚生子与婚生子就有同等的权利义务。也就是说,抚养权以及抚养费参照婚生子进行处理。生父生母都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如果一方拒绝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主张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根据孩子的实际开销以及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工资收入状况综合判断的。一般是其月收入的20%-30%,两个孩子的,一般不超过其工资收入的5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未婚引产证明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未婚引产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局办理,未婚的话只需要到社区去开一个未婚的证明,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在正规的医院,未婚女子大于18周岁则需要出具引产证明,如果打算引产的话,是需要有你户口所在地的政府出具的引产证明以及你的身份证信息才可以住院引产的,如果是计划外的,政府出具引产证明基本没有什么问题。
如果有相关的证件,才可以去正规医院住院引产,引产本身的风险倒是不大,主要是有合法的引产手续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第二十条育龄夫妻应当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
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第二十一条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前款规定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或者由社会保险予以保障。第十九条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
自愿引产证明怎么办理
一、自愿引产证明怎么办理
1、在正规的医院,已婚妇女要引产必须出示引产证明,引产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局办理。未婚女子如年龄未满18周岁则可以直接引产,无需任何证明;如若大于18周岁则需要出具引产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护法》第十九条
依照本法规定施行终止妊娠或者结扎手术,应当经本人同意,并签署意见。本人无行为能力的,应当经其监护人同意,并签署意见。依照本法规定施行终止妊娠或者结扎手术的,接受免费服务。
二、有引产证明出事医院负责任吗
依据相关规定,有引产证明出了事故的,医疗是否承担法律责任,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产生要对事故进行鉴定,确定事故的责任人。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